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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公安工作与媒体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5: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新时期公安工作与媒体舆论

内容摘要:本文从新时期社会媒体舆论对公安工作的影响,所产生的原因为切入点,浅谈了本人对提高公安机关舆论引导能力对策和建议 关键字:公安工作 舆论引导

对策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也相应增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公安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导舆论、维护稳定的任务也因此尤为艰巨。特别是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普及互动的趋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民警执法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公众和媒体的视线之下,稍有不慎就会被抓住不放,夸大炒作。近年来,国内涉警负面新闻报道已出现多起,如云南“躲猫猫”事件,湖北“石首”事件、“邓玉娇”事件,尤其是近来重庆市扫黑除恶,牵扯到以文强为首的公安机关高层人物事件,全国各大媒体均乐此不疲的全面报道,无不吸引着亿万人民的关注,冲击着人民群众的固有思维。在这种大的舆论氛围下,我省乃至的涉警负面报道也时有发生。因此,如何准确把握社会信息化条件下思想宣传工作规律、特点,切实提高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和公共关系能力,努力营造有利于警民和谐、有利于公安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现笔者就公安机关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如何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做一浅议。

一、当前易引起新闻媒体关注的公安机关负面事件分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广泛深入、老百姓最爱评议的一个群体,自然而然也成了新闻媒体挖“新闻”的一个源泉,先进典型、英雄模范等警察英雄事迹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尤其是对涉及公安机关及警察事件的负面新闻,更是令部分新闻媒体和记者津津乐道。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少数公安机关民警执法犯法造成的涉警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少数民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受腐朽思想腐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思想上滋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执法不学法、执法不懂法、执法不守法、执法违法、执法犯法,个别人甚至把执法活动置于社会上不正常的关系网中,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害人民群众。这既破坏了警民关系,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也成为新闻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

(二)少数公安机关民警缺乏宗旨意识造成的涉警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目前,有的民警对政治学习不感兴趣,不讲奉献只求索取,忘却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方法简单,态度行为粗暴,刁难欺压群众,引起群众反感,产生了不良的后果。

(三)少数公安机关民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事件易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公安机关先后进行了执法规范化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素质能力建设等活动,在全体民警中加强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和监督制约的具体制度,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有机统一起来。但少数基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指导思想上仍然出现了偏差和错位,在执法办案中,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重领导轻群众、重关系轻法制、重人治轻法治等行为屡禁不止;不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搞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随意侵犯人权。

(四)一面之词、道听途说、夸大事实“制造”的不实涉警事件易成为部分新闻媒体的卖点。由于当前新闻媒体之间的激烈竞争,许多新闻媒体和记者都在为“吸引眼球”的新闻而忙碌,很多新闻媒体都采取提供线索有奖的方式来收集“新闻”和“报料”。但极个别新闻媒体和记者对所谓的群众提供线索不加甄别,不深入走访调查,偏听偏信,为“新闻”而“新闻”,把一面之词当成热点,把夸大事实作为卖点,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大肆渲染的情节来吸引读者,提高所谓“影响力”。原本是客观、如实地报道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些建设性的意见,改进公安工作和形象,没想却被个别新闻媒体杜撰、编造以及刊登出与事实严重不相符的虚假新闻、失实新闻,人为地造成了公安机关形象危机。

二、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

出现上述现象,既有社会因素,也有民警自身因素;既有个别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弱化和一些群众的猎奇心态等因素,也有对舆论导向认识不深、应对措施不力等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综合因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沉淀、积累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社会转型加剧,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社会成员结构调整,利益重新分配,各种矛盾此起彼伏,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管理范围和打击犯罪的力度,使得公安民警与违法犯罪分子的矛盾冲突更加直接、尖锐。二是非警务活动增加,许多诸如城市拆迁、土地征用、上访等原因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作为公安机关毫无选择地站在维稳的“风口浪尖”,直接面对应付矛盾冲突行为,衍生了极少数人不满和对立情绪,借助媒体对公安队伍进行“舆论攻击”。

(二)自身综合因素。一是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办案或在接受救助、处警等方面未按程序办案或工作中存在问题,授人以柄,媒体却紧盯不放。二是机制不健全,认识不到位,缺少应对力。一些部门在应对媒体炒作涉警新闻事件时,经验不足、应对失当,造成被动,给了个别媒体炒作的空间。

(三)信息网络因素。当今信息网络四通八达,特别是个别人借助互联网具有互联互通、藏身匿名、互动性强、信息量大的特点,加之公安工作具有特殊的政治性、敏感性,具有天然的刺激性和吸引力,容易成为网上舆论关注的“焦点”。庞大的网络规模,发达的网络平台,众多的网民,使得网上一旦出现涉警舆情事件,极易引起铺天盖地的“舆论风暴”,呈现出“一人疾呼、万人参与、百万人关注”的状况,在很短时间内,就会严重损害整个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对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能否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三、公安机关引导涉警网络舆情应坚持的原则

(一)自觉接受批评监督的原则

网上舆论引导并不是要提倡网上一片赞歌,应当允许群众开展网上批评和监督。对于贪污腐败、不公不义、恃强凌弱、嫌贫爱富、不讲诚信等社会现象,对与人民利益关系最直接问题上的决策失误,以及地方和部门的工作失职、渎职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都应该旗帜鲜明地批评和揭露,以形成网上监督氛围,这是营造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所必须的。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准确的事实是确保有效处置危机的必要前提。对危机爆发的时间、地点、性质、损失都应准确无误的了解清楚,才能制定正确有效的处理方案,分析危机的发展趋势,以便加以控制。

(三)坚持积极引导的原则

危机爆发后,不能消极悲观、等待、观望或存在侥幸心理,这时应主动引导舆论。警方要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以此来增加信息的保真度,从而主导舆论,避免发生信息失真的情况。发布的信息要强调全面和真实,越是隐瞒真相越会引起更大怀疑。

(四)坚持维护形象的原则

这是形象危机处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理危机时,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警方的声誉。要坚持维护大局,把握局势,正确引导和趋利避害。

四、提高公安机关舆论引导能力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公安机关形象。由于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相对滞后,新闻媒体对公安机关形象的宣传报道五花八门,虽然主流新闻媒体对于树立公安机关正面形象做了大量工作,但宣传的深度、广度仍与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往往为时一年的正面宣传不如一篇负面报道的影响大,究其原因,是宣传的典型性不强,缺乏家喻户晓的典型。因此,公安机关应充分重视典型宣传,始终围绕能高度体现警察精神、集中体现公安形象的“警察英雄”来开展传播沟通工作,以典型形象铸整体形象。一方面,利用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公安队伍中的英雄人物和好人好事。善于开展全方位的公关宣传攻势,注重英雄模范人物的宣传效应,努力使自己的优秀民警走出警队,使广大群众通过这些先进典型更多更直观地了解公安队伍,认识公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警察形象的推广活动,以制作民警与群众的互动节目为载体,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沟通,增进理解,实现警察形象的“软着陆”工程。

(二)加强公安新闻宣传纪律,主动把握舆论导向。遵守公安新闻宣传纪律是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党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正确把握公安舆论导向的客观要求。目前,不少公安机关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公安新闻宣传纪律。基本内容都相同,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新闻线索,随意发表评论或私自接受新闻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未经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宣传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提供涉及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内容的文字和音像材料,避免新闻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安宣传部门和宣传干部要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安报刊、公安网站、公安电视栏目以及提供给新闻媒体的稿件、节目的审核把关,及时跟踪和分析新闻媒体和网站关于公安机关的舆情动态,发现危机苗头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舆论导向正确,防止因时机把握不当或对案件进行过度报道而引起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三)抢占高地,牢牢掌握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主动权

公安机关要畅通与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渠道,及时向宣传部门汇报公安新闻宣传方面的安排部署。要切实转变理念,善解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要充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与主要新闻单位定期交流、良性互动,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为新闻媒体采访提供方便;对涉及公安机关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案)件和问题,要善于用事实、数据和实例说话,善于运用网络等新型传媒手段,加强“第一时间”的权威信息发布,用客观、公正的报道先声夺人,真正抢占先机,占领舆论制高点,赢得话语权,掌握主动权。同时要组建专门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导向,正本清源,堵住谣言的传播,还群众以事实真相。要加强网络监控,对恶意炒作的网上重点人或活跃分子,要迅速组织力量落地查人,查明身份后予以教育、控制,配合开展舆论引导控制工作。

(四)建立公安机关形象危机机制,减少新闻媒体报道的负面效应。当前成为众多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热点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的卖点更多的是公安机关形象出现危机的情况,把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上升到对民警群体形象的错误评价上,把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放大对整个公安机关和队伍的不信任上。由于新闻媒体的巨大影响,扩大和加剧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危机,其危害性不容低估。公安机关应对新闻媒体的报道做出积极响应,当客观、真实的公安机关形象危机被新闻媒体披露或报道时,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出击,引以为戒,进行认真总结,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查摆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敢于直面新闻媒体的“亮丑揭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回应新闻媒体的关注和质疑,树立起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化“危机”为动力;如果新闻媒体的失实报道,公安机关同样也要主动应对,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对此澄清或纠正。

建立公安机关公共关系形象危机机制有两个重点:一是预警,即防患于未然。二是有效处置,消除影响。同时又应分为内、外两方面。对外危机处理主要是应对新闻媒体。在危机爆发时,面对新闻媒体的关注甚至诘难,应该本着诚恳、公开、透明的原则,尽量取得新闻媒体记者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控制影响,消除影响,将危机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危机预警处置机制还应该建立在公安机关内部,主要是对民警执行高危险任务或民警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较大的违法、违纪现象时进行危机心理疏导,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民警心理健康,保持群体积极昂扬的斗志具有积极意义。

总之,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各种因素诱发的公安机关形象危机仍会出现,新闻媒体在面对涉警事件时反应的立场、态度,对公安机关形象的影响将会更加突出和深入。作为公安机关,只有充分树立危机公关意识,正确面对新闻媒体的“双刃剑”作用,从源头入手,有效沟通、妥善应对,坚持正确导向不含糊,正面宣传不放松,主动导控不动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负面报道,尽最大努力保证不发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和队伍形象的舆情事件,努力为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如何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

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必须坚持执法为民

新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影响

新时期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作用

GIS与公安工作

新时期新形势下怎样做好基层铁路公安工作

公安工作

“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安工作”

公安工作谋划

公安工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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