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兰镇机关食堂就餐制度
一、镇机关食堂就餐人员仅限于镇机关干部,特殊人员搭餐需征得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入食堂就餐。
二、来镇办事的村干部及未纳入镇机关考勤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就餐,须在开餐前请示主要领导,由办公室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三、食堂管理员应做好就餐人员登记;坚决抵制非接待外来人员入食堂用餐,否则每发生1人/次扣工资20元。
四、餐厅及就餐房间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
五、开餐时间:早餐为7:00-7:30,中餐为11:30-12:00,晚餐为17:00-17:30。无特殊情况不延时开餐。
六、就餐人员在餐厅就餐,就餐人员不要进入厨房,不要将残羹剩菜乱倒乱放。
七、凡在机关食堂用餐人员,要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八、严格执行上级领导人均15元接待标准,不得饮酒,由对口领导陪同就餐。
《沙兰镇机关食堂就餐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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