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关于“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的修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认定“双师”素质教师: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3、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4、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采用,效益良好。
5、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6、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在近五年中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带学生到企业第一线指导学生实习或深入校内实训基地参加实践工作累计八十周以上。
7、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能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证书(中级以上)者。
8、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企业一线人员调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并受聘讲师(或以上)教师技术职务者。
9、社科类教师到社区、兼职学生辅导员或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师范类教师到中小学任教、支教或指导学生见习时间累计不小于两年。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程序
1、凡申报我校“双师”素质教师者,需个人如实填写《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写明符合的具体条件及能够承担哪个专业的哪一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实践指导课,由所在院系部审查后签署意见。
2、所在学院系部将其本人申请表、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等实践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组织人事部审核。由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3、对于审批通过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部备案,学校颁发证书。
4、“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双师素质”教师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申请人需提供的实践证明材料。
1、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第二条者,需出示到企业一线进修或工作的原始申请、经所在企业鉴定的进修报告或工作总结并经企业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出示所在学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2、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第三条者,需出示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总结。
3、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第四条者,需出示原始研究材料、技术鉴定证书、经企业技术管理部门有关领导签字盖章证明企业采用成果的时间、效果。
4、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第五条者,需出示原始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的可行性技术论证,有关部门验收报告、使用单位评价意见、水平鉴定结论。
5、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标准第六条者,需出示指导学生实习或参加实践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经企业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由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OO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