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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定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3 02:05: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软件产品登记

一、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有效期限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四、提交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6.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

一、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的申请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已提交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提供上一年度部分软件销售合同及相应发票)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准备材料 1.软件企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 件产品;

4.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指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已取得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该产品著作权受理通知书可视同软件著作权,可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随同提交);

5.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年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企业财务章。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中的财务数据企业出具财务数据真实性声明; 6.上一年度软件产品收入明细表;

7.上一年度部分软件销售合同及相应发票(须能够证明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 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8.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研发投入补贴资金-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补贴

扶持力度

(一)对生物医药、微电子、软件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对其他行业的研发机构,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

(二)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40%,并可在资助额度内连续三年申请资助;

(三)已经获得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研发机构,升级为上海市级或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后,可继续申请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级别差额。

申报条件

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在B级以上(含B级)的企事业单位。

(一)整体设置在浦东的国家级、上海市级或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其它省、直辖市认定的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整体落户在浦东新区后,经新区有关部门审核达标的视作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由浦东新区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

(二)上年度研发投入达2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三)国家级、市级或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上两年度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数(包括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申请数)分别为

12、8和5项以上;

(四)已获得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研发机构,升级为上海市级或国家级的企业研发机构。 提交材料

(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研发投入补贴资金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四)企业已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税的,提交经税务部门确认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经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技术开发费用材料;

(五)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证书;

(六)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升级后申请补差须提交上海市或国家相关部委的认定文件复印件等);其它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双软认定

双软认定指南

双软认定申报指南

深圳市双软认定好处

双软认定申报指南

双软认定(提供材料)

双软认定申报业务流程

双软认定需要提供材料

双软认定标准及流程

双软企业认定所需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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