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23:11: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生工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细则

第一条 “三好学生”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和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从不参加院、班级活动者一票否决。

5、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成绩名次在同学年同专业30%以内,上学年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6、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7、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

按照两种方式选出,最后综合评选。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三好学生”,取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获奖材料,根据获奖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任选出该班“三好学生”。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

(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

一等奖 1.5分/次

二等奖1分/次

三等奖0.5分/次 (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六级2分

四级1分

三级(专科)0.5分 (6)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省三级2分

国家三级1.5分

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 (7)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

校级1分/次 (8)发表学术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 2分/篇 (多名作者按6:3:1分配)

一般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

(9)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每年9月进行。

2、“三好学生”指标不超过学生人数的 3%。

3、“三好学生”由学校给予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 50元以内的奖品,“三好学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第二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

4、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勤奋好学,成绩良好,本学年无补考科目并完成规定学分。

6、担任学生干部(含学生团体干部)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7、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8、成绩排名在同专业50%以内。

9、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10、每次开会到场,旷会2次者,取消评选资格(另迟到三次记为旷会一次,除事前请假者外)。

11、任期内尽职尽责,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同学的好评。

二、评选办法

1、由班内学生共同推举选出“优秀班干部”,取票数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相关材料,根据材料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选出该班“优秀班干部”。

具体评定如下:

(1) 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

(2) 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

一等奖

2分/次

二等奖

1.5分/次

三等奖

1分/次 (3) 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 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六级2分

四级1分

三级(专科)0.5分 (5) 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省三级2分

国家三级1.5分

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 (6) 上学年成为党员加1分

(7) 参加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

校级1分/次 (8) 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班级投票高者当选。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每年9月进行。

2、每个学生班评定1人;每个学生团体评定1人。

3、学院学生会按学生干部数的20%评定;治保委员作为一个系列按20%的比例单独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计算各级学生干部基数时,治保委员需予以扣除。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给予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每人50元以内的奖品,先进事迹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条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热爱团的组织,服从组织分配,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能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专业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和团员教育评议等活动中态度认真、表现积极。

3、学习认真,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学习刻苦认真。本学年不能有补考,学分制学生须完成规定学分。

4、品德高尚,具有很好的道德风貌,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用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无违纪行为。

5、热爱共青团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对自己高标准严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个人素质全面,有协作奉献精神。

6、工作勤奋。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成绩突出。

7、作风扎实、正派。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将就实效。为人诚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关心爱护同学,有较高的威信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8、参加党校学习或者申请参加党校学习。

9、勤奋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无补考科目并完成规定学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含学生团体干部)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11、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12、成绩排名在同专业50%以内。

13、从不旷课、迟到、早退,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14、每次例会到场,旷会2次者,取消评选资格(另迟到三次记为旷会一次,除事前请假者外)。

15、任期内尽职尽责,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同学的好评。

16、团干部只有一人符合条件必须获得赞成票50%以上。

二、评选办法

1、由班内学生共同推举出“优秀团干部”,取票数高的前两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两位学生提交上学年获奖材料,根据材料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选出该班“优秀团干部”。 具体评定如下: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

(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

一等奖 2分∕次

二等奖 1.5分∕次

三等奖 1分∕次 (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并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六级2分

四级1分

三级(专科)0.5分

(5)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省三级2分

国家三级1.5分

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 (6)上学年成为党员加1分

(7)参加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

院级1分∕次 (8)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班级投票高者当选。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

1、“优秀团干部”每年9月评定一次。各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1名,各团总支“优秀团干部”2至3名。

2、校级优秀团干部由学校团委给予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每人50元以内的奖品或奖金。

第四条

“优秀团员”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热爱团的组织,服从组织分配,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能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专业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和团员教育评议等活动中态度认真、表现积极。

3、学习认真,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学习刻苦认真。本学年不能有补考,学分制学生须完成规定学分。

4、品德高尚,具有很好的道德风貌,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用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无违纪行为。

5、参加党校学习或者申请参加党校学习。

6、积极参加院院及所在团支部的团组织活动,从不参加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7、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团费,不缴团费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8、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9、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10、成绩名次在上学年同专业前50%以内。

11、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优秀团员”,取票数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材料,根据材料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选出该班“优秀团员”。 评选标准如下: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

(2)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并获奖:1.5分/次 (3)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活动(文体竞赛)并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参加科学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6)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六级2分

四级1分

三级(专科)0.5分 (7)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

省三级2分 国家三级1.5分 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 (8)上学年发展成为党员加1.5分

(9)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校级1分/次 (10)发表学术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2分/篇 (多名作者按6:3:1分配)

非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 (11)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

1、“优秀团员”每年9月评定一次。各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员”1名。

2、“优秀团员”由学校团委给予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和每人50元以内的奖品或奖金。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班委成员能团结协作,坚持原则,积极肯干,起模范带头作用;能主动积极地为同学服务和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各种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3、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在学科竞赛和课程学习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全班同学遵守《高等学校学习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本学年无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搞好寝室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6、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有同学表现突出或取得较好成绩。

7、上学年治安评比受警告或者不合格者取消评优资格。

8、班级完全服从工作安排并完成,不服从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选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由班集体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学年的相关材料,上交院学工办。院学工办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发展党员人数:1分/人次

2、上学年除学院活动之外班内开展活动情况:2分/次

3、文明寝室:校级2分/个

院级1分/个

4、英语过级(达425分以上)情况:

六级2分/人次

四级1分/人次

三级(专科)0.5分/人次

5、计算机过级情况:

省三级2分/人次

国家三级1.5分/人次

国家或省二级0.5分/人次

6、班内成员或团体在文体活动或学科竞赛中所获奖励情况: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7、所获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治保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省级3分/人次

校级1.5分/人次

8、补考率

基本条件:本班补考率不得处于该年级专业的最后一名 每个班补考率每高于全年级补考率5个百分点,则扣1分; 每个班补考率每低于全年级补考率5个百分点,则加1分。

9、以最后累计的分数的高低评选出优秀班集体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

1、“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每年9月进行。按学院学生班总数的10%评选。

2、“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和200元奖金,并可以参加学校“十佳班集体”的评选。

第六条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全体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树立良好校风、学风起好模范作用。

2、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健全,支委一班人热心团的工作,团结、协调,能带头学习、有良好学风,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团支部干部敢抓敢管,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有完整的支部工作手册,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3、经常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理想与成才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认真有效地开展形势教育、团员意识教育、民主生活会等主题团日生活,团内组织生活做到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支部团员中无违纪行为。

4、积极带领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在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围绕团的工作中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基础文明教育、青年志愿者活动、人才素质培养、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成效显著。

5、团支部能形成“学雷锋、学先进、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有良好表现,并建立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小组)。

6、能经常了解和积极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课余活动积极健康、内容丰富。

7、能积极地支持班委会的工作,较好地发挥班级核心作用和党组织联院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上学年治安评比受警告或者不合格者取消评优资格。

9、团支部完全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并完成工作任务,不服从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评选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由团支部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学年的相关材料,上交院学工办。院学工办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发展党员人数:2分∕人次

发展入党积极分子:0.5分∕人次

2、上学年除院院活动外团支部开展的团组织生活:2分∕次

3、支部会议情况:2分∕次

4、发展团员人数:1分∕人次

5、团费上缴情况:团支部不上缴团费取消其评选资格;其成员中有一个不上缴者扣2分

6、文明寝室:校级2分∕个

院级1分∕个

7、英语过级(达425分以上)情况:

六级2分∕人次

四级1分∕人次

三级0.5分/人次

8、计算机过级情况:

省三级2分∕人次

国家三级1.5分∕人次

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人次

9、团支部成员或团体在文体活动或学科竞赛中所获奖励情况:

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

省级: 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

校级: 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10、所获称号:三号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治保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省级3分∕人次

院级1.5分∕人次

11、补考率:

基本条件:本班补考率不得处于该年级专业的最后一名 每个班补考率每高于全年级补考率5个百分点,则扣1分; 每个班补考率每低于全年级补考率5个百分点,则加1分。

12、以最后累计的分数的高低评选出先进团支部。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办法

1、“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每年9月进行。按学院各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

2、“先进团支部”由学校团委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和200元奖金。

第七条

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生物工程学院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

区优干三好评选简报

省三好优干评选要求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

三好、优干评选标准gai

三好优干先班评选通知

工商管理三好、优干评选的补充说明

三好评选办法

福建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材料)

材料学院三好优干评选通知以及评选标准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