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政教处与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创建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搞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政教处与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状,由政教处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1、班主任为本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经常利用晨会、班会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安全教育知识。安全教育的重点放在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上,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利用黑板报等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计划要有安全记录。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要求学生防火、防水、防电。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4、禁止本班学生在楼道内打闹、打球、攀爬护栏等行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班级组织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秋游、远足等户外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并逐级进行审批。 6、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发生意外事故。
7、发现班上学生大休返校日未到校上课,要及时通知给家长。并做好记录工作,告知政教处。
8、注意宿舍安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禁止学生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使用电气设备、严禁在宿舍内做饭。
9、教育学生处理好异性同学交往问题、禁止男女学生在校园内出现过于亲昵动作。
10、禁止本班学生到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复杂场所。严禁到水库、堤坝等场所。
11、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政教处;班主任;
年月日
《政教处与班主任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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