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医〔2011〕74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医院处方点评
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医学中心(部)、临床医技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特制定了《海南省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1、海南省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2、海南省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机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
医院
处方
管理
实施细则
通知
海南省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印发
校对:陈奕潇
打字:唐少葵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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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三、《医院处方点评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五、《临床用药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 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七、药品说明书
八、《海南省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处方点评内容范围
一、药品用量动态
二、抗菌药物的使用
三、处方用药合理性
四、处方药品用法用量
五、药品费用
六、处方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七、处方中国家基本药物使用 第九条 处方点评方法
一、门诊处方抽样方法: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门诊药房处方量的1‰(不少于100份),由相关负责人员详细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并保存处方以备审。
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对抽查处方进行初步点评,并将存在的问题附在对应处方上,与原始处方一起送交处方点评办公室组织点评。必要时问
三、病区处方点评方式:重点选取门诊和病区中抗生素使用量居前10位的医师病历、环节质量检查问题突出的医师病历、患者投诉的医师病历进行评价。每个月病历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出院病历数的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每月处方点评办公室组织各科质控员点评围手术期用药情况;逐步开展组织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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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5、医师超权限用药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章 处方点评结果公示与奖惩
第十一条 处方点评结果实行公示制,公示内容为
一、门诊和病房中使用量居前10位的抗菌素品种等。
二、使用公示前10个品种的抗菌素使用量居前10位的医师。
三、处方点评结果。 第十二条 奖惩办法
一、经处方点评专家组查实的用药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由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绩效工资扣罚并在院网公布。
二、一年度内经查实的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3次以上的医师,除按前款规定扣罚绩效工资外,并给予警告、诫勉谈话和院内通报批评,如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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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南省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机构
处方点评专家组: 组 长:赵建农 副组长:何远学、韩方璇
成 员:贾 杰、黄烈城、何振扬、黄奕江、张蕾蕾、李 伟、刘 华、谢贤和、李 洪、冯小伟、林 锋、陈所贤、李玉玲、马建林、姚红霞、韩向阳、吴 忠、程宏宁、欧阳锋、李仁峰、沈宁江、肖占祥、杨舒盈、梁 敏、符 征、王鹏程、林 慧、吴海涛、黄 涛、符惠群、符万奎、吴 斌
处方点评办公室: 主 任:何远学
副主任:韩方璇、林 慧、吴 斌
成 员:吴海涛、王平根、郑琼华、汤 颖、苗 博、卢胜师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设在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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