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和决策水平,推进富民强区、和谐发展的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由区委办分管综合材料的副主任或主任组织和协调开展工作。
(二)要根据区委全年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需要及区委领导的指示,制定好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拟出调查研究的课题。
(三)根据全年调查研究计划,积极组织好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写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
(四)调研的主要形式:随区委和区委办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组织本办公室力量调研;与有关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调研。
(五)调研成果的使用:各类调研报告、材料,除报区委领导作决策参考外,其成果应尽可能吸引进本办所负责起草、核改的区委文件、区委领导讲话稿,该向部门反馈的则摘要向有关部门反馈,有的还要以区委领导、区委办名义写成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或参加有关学术研讨会。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防城区委办综合科调查研究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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