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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2:44:1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中医(中西医结合)科

工作规范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执行医院休、请假等规范,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

2、对伤残病人,行动困难或卧床患者,应坚持床边会诊及治疗,急病人之所急,帮病人所需,以极大的爱心,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3、坚持周会规范,贯彻医院工作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拒收红包,不开大处方,不欺瞒病人。加强科室各室间的协作,同志间的团结,以大局为重,不搞小团体。

4、坚持专业学习规范,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专人主讲,提出新问题,总结新方法,制定新的操作方案,以患者为本,不断提高科室医技人员业务水平。

5、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火、电隐患,各治疗室明确责任人,出现意外事故,按医院奖惩条例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运动治疗室工作规范

1、凡需运动治疗患者,由康复科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

2、运动治疗室的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疾病的特点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合适的运动治疗方案。

3、对患者的功能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做好详细记录,以确定患者的问题,拟定治疗目标修正及治疗方案。

4、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了解患者的情况和反应,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和自我观察的方法,取得患者的合作。

5、管理好运动治疗室的普通装备及功能训练器械,经常维修、保养、确保治疗安全。

6、运动治疗室工作人员要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治疗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我们的治疗水平。

7、保持治疗室清洁,不得在治疗室内吸烟、喧哗。理疗室工作规范

1、凡需理疗患者,由接诊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生检查后,确定理疗种类与疗程。

2、理疗室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人,治疗后认真记录。

4、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填好治疗卡并妥善保管,供临床观察总结疗效。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医生联系、确定,因故中断治疗应及时通知理疗医生。

5、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的金属物(如手表等),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地板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械治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声波禁用单极法,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

6、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或紫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7、理疗室医师应经常到治疗室观察治疗过程,并与理疗室技术人员经常研究理疗方案及方法,不断改进理疗方法,探索理疗机器的新用途,发掘理疗新的应用范围。

8、理疗工作人员要坚持自学及重点进修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定期重点分析总结本科前五位病种的临床疗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理疗效果。针灸室工作规范

1、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遗漏、断针。采用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的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到零位。经常检查针灸是否完好,如不锐利或有弯曲时应及时修理,不易修直时应更换。

2、针灸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3、对初次接受针灸的患者,如情绪紧张时,要先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疑虑,争取患者积极配合。

4、针灸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应诊病人,做好门诊病历及就诊登记,建立治疗观察卡。定期分析总结本科前五位病种的针灸治疗效果,不断改进提高针灸治疗效果。

5、针灸室外作人员应坚持岗位学习和临床科研,定期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针灸室工作人员上班时,严禁在工作室内吸烟和喧哗。推拿室工作规范

1、凡需推拿治疗的病人,需经推拿室医生详细检查病情并根据病员的体质强弱、老幼、性别、肥瘦等不同情况选择推拿部位及手法后,选好适当的体位,让病人暴露治疗部位,术者应按由浅入深,由轻到重,由慢到快的原则进行施术治疗。

2、在对异性病员推拿时,治疗部位暴露要适当,在进行治疗时要严肃认真,不得与病人开玩笑、聊天等。

3、在治疗室推拿时,术者要文明施术,选用手法要得当,不得为省力用肘部或脚跟等粗暴手法,更不能敷衍了事。

4、在保健性推拿时,病人应穿背心、裤衩、盖好按摩大单后可从上而下,先背后腹,先上肢后下肢,先舒盘扣点穴的原则进行施术。

5、推拿医生应坚持不懈的练功,不断提高推拿技术,真正达到有力、持久、均匀、深透的手法要求。

6、推拿医生在治疗后应及时洗手,注意清洁卫生。

7、推拿室工作人员上班时,不得在工作室内吸烟、喧哗。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病床、担任值班、出诊、抢救等床前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生负责制。

(二)按时完成检诊、查房、医疗文件的书写和治疗工作,对危重病应加强监护,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生汇报。

(三)随同上级医生查房,做好查房前准备,并记录上级医师的指示。经上级医生同意,做好出(转)院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规范,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五)经常巡视病房,按时、准确记录病情,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并进行经验总结。

(七)参加临床教学,根据情况指导进修,实习医生工作,修改其书写的文件。

(八)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医疗任务。治疗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技术、下级治疗师的培养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科室业务工作,并检查科内的业务质量,协助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三)开展科研,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人员技术培养。

(四)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检查方法。

护师职责

1、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和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完成各种指令性任务。

2、指导护士进行工作,核对检查结果。负责特殊检查技术的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业务质量。

5、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开展对本专业的质量控制工作。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医疗、教学、预防、人才培养、考核及行政管理工作。抓好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科室人、财、物资源,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根据院长任期目标和医院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主任任期目标和本科室改革计划,组织全科人员实施院呈下达的各项定量定标要求,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定期接受院领导综合考评检查。

三、组织制定本科室各项规章规范和技术操作常规,并督促检查本科室人员执行;加强安全医疗教育,组织或参加本科室总查房、重大抢救、院外会诊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定期检查门诊、住院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并及时处理科室医疗差错事故。

四、领导和组织全科人员运用国内处先进经验,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科研学术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提高科研水平。

五、制定本科室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以及培训计划,组织对各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评,合理安排本科人员专业进修,外语学习及院外活动。重视培养技术骨干及新生力量,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人才。

六、每月定期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决定科室重大问题,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七、为适用改革需要,积极探索本科室医疗、科研同步改革的新格局。定期研讨本科室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组织制定本科室各级人员质效工资费的分配原则,并审核与协调其分配方案。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分管的工作及委托的临时性工作,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副主任除应履行本职责外,还应努力履行本人相应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

各级医师职责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示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组织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多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创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六)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规范,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七)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医疗任务。

(九)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科事实上范围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工作。

(二)按时查房,具体帮助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五)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转)院、出(转)科、审签出(转)院病历。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规范,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和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七)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八)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九)完成领交办的临时医疗任务。

住院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及主治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二)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三)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害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查房和巡视工作。

(四)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病人出院及死亡病例的总结讨论,做好死亡率、治愈率、院内感染率、病床周转率、临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的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六)负责节假日排班及书写、登记科室各种文件。

推荐第2篇:科教科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科教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制定计划,开展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和考核。

2、负责科研课题的论证、申报、检查与督导落实工作,组织科研成果鉴定,及时申报奖励并严格落实。

3、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专业论文登记、组织奖励工作,组织院内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学术论文,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促进医院的学术进步。

5、负责科技档案及科研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全院☆床医师及医技科室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工作。

7、负责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及轮转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与考核工作。

9、负责院内学术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组织举办院内学术讲座,请外地专家,学者及本院专家进行学术交流,传递信息,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1 0、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11、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登记工作。

2、负责职工进修及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业务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经领导批准,负责安排进修,短期培训事宜。

3、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宏观管理轨道。

4、负责实习、进修医师的管理工作,接收安排下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实习,见习及教学管理,协调各科室的带教工作。

5、负责院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医师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及考核。

6、完成上级及医院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景洪市人民医院科教科人员岗位职责

科教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院内科研、教学工作。

二、负责实施、检查全院义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三、组织拟订科研规划,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做好科研课题申报,申请科研成果奖励,积极建议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院内科研项目并监督执行。对已完成的科研项目组织评审申请鉴定,并做好推广运用工作。

四、负责组织管理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进修实习带教工作。深入科室了解掌握进修、实习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科室及时处理。

五、建立健全院内医务技术人员档案,负责科研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院内院内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建档工作。

七、检查督促各科进修与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临床工作。

八、根据情况,建议并负责筹备召开科研成果、科技论文、新技术、新项目表彰会。

九、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做好考勤、考绩、考德工作。

十、负责制订全院职工技术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审查和推荐工作,并负责组织院内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工作。

十二、积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科教科工作人员为科教科干事。

二、协助科长做好全院义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协助科长做好院内医护人员的外出进修及短期学习工作。

四、协助科长对已完成的科研项目组织评审申请鉴定,并做好推广运用工作。

五、协助科长做好组织相关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进修实习带教工作。

六、建立健全院内医务技术人员档案,负责科研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七、协助科长组织院内院内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并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建档工作。

八、协助科长筹备召开科研成果、科技论文、新技术、新项目表彰会。

九、协助科长组织院内各种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工作。

十、做好科教科各种工作的痕迹资料管理。

一、积极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救灾救济工作制度

救灾救济工作制度

一、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

(一)救灾款:是指中央、自治区下达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县级以上政府接收后下拨到各乡镇的捐赠款。

(二)救灾物资:是指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为解决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和基本生活,购置下拨的物资,县级以上政府接收下拨的捐赠物资和乡级自行接收的捐赠物资。

(三)救灾款物使用的原则:坚持公开、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四)救灾款物使用范围: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

(五)救灾款物使用的重点:重灾区和重灾户。指五保户和无主要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严重困难户及因灾造成重大损失、家庭非常困难的困难户。

(六)救灾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乡镇民政办负责分配指标的提出、发放对象和金额的审核、发放工作的组织落实、账

1 目的整理归档和核报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分配指标的审定和发放对象和金额的审批。

1、调查摸底。乡镇民政办要依托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逐逐走访灾民,掌握每户受灾情况,并以村、组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

2、制定款物分配方案。乡镇民政办接到县民政局的拨款、拨物通知后,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灾民转移安置款要在1日内提出分配到村(屯)的使用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由乡镇领导在分配方案上签字,在2日内发放到户,并报县民政局备案。一般的救灾款物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各村的受灾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分配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3、张榜公示。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乡镇政府批准的款物发放数额,由受灾户申报,民主评议出分配到户的名单和数额,报乡镇民政办审核,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

2 村委会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场所张榜公示,并公布投诉联系人及其电话。张榜公布结束且群众无异议后, 村委会要将张榜公布的内容交回乡镇民政办存档备案,并由乡镇发给灾民《农村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

4、救灾款物发放。乡镇民政机构可在乡镇、村委会组织现场公开发放救灾款物。受灾群众以户为单位,凭《农村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也可凭《农村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到民政办领取。对救灾款的发放,各乡镇民政机构应通过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

5、建立救灾款物发放工作台帐。乡镇发放救灾款物需填写以村为单位并由灾民签字的《救灾款物发放表》一式两份,乡镇留存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以备核查。每一笔(批)救灾款物发放完毕后,要将《县民政局的拨款、拨物通知》、《乡镇的分配方案》、《村委张榜公布名单》、《救灾款物发放表》及时装订整理归档,建立救灾救济工作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八)应急救灾款物发放:

应急期间指遭遇较大或特大自然灾害期间,对受到围困或紧急转移安置的群众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

1.直接下拨到县(区)的救灾物资:收据由接收县(区)民政局领导1人、验收人员2人以上签名并盖章。

3 2.直接下拨到乡(镇)的救灾物资:收据由接收乡(镇)领导1人、民政办主任或助理1人、验收人员2人以上签名并盖章。 3.直接下拨到村委(或屯)的救灾物资:收据由村委干部、灾民代表各3人以上签名并盖章。应急救助工作结束后,村委会应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救助款物的来源、数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救灾款物发放流程图

县(区)民政局下发救灾款物文件(通知)

乡镇(街道办)制定到村的分配方案,经乡镇(街道办)领导签字后生效

村委(社区)组织受灾群众申请,民主评议出分配到户的名单和数额,由村委(社区)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办)民政办

乡镇(街道办)审核

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编制《救灾款物发放表》一式两份,由灾民签字后领取救灾款物

乡镇(街道办)民政办将以上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救灾救济专门工作台帐,并妥善保管10年以上

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一)每年9月上旬开始,村(居)委会应着手分别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本年度冬季和下一年春季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的情况,入户调查因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

6 的情况,填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救济人口台帐》,并汇总数据,于9月30日前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接到村(居)级报表后,应及时核定本地区情况、汇总数据,于10月10日前报县(区)民政局。

(二)进一步规范救济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严格遵循“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后,救助群众凭《农村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领取救济款物,县、乡要有救灾救济工作台账,救助人员名单和救助款物数额要公开,救助对象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保证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

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归档,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三、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帮扶对象:农村居民中因灾住房全部倒塌的家庭;因灾严重受损,居民住房已没有使用价值,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家庭;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已确定需搬迁的家庭,均可以认定为全倒户。但居民在某一居住点的房屋因灾全部倒塌,在别处另建有住房的不能登记为全倒户。 帮扶原则:(1)坚持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倒房户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县区民政局审定确定救助对象及分类

7 帮扶的原则;(3)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无偿使用的原则。(4)按照不同帮扶对象,实行分类帮扶、保障重点的原则。

帮扶程序:分散建房的由本人申请、村组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集中建房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申报、县(区)民政局审核、县(区)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民政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备案。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审批结果均要在村级张榜公布。 建房资金:主要通过个人自筹、社会保险、社会捐助和政府救济等多种途径解决。

四、灾情信息报告

初报:发生自然灾害时,村(居)委会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要在灾情发生后2个小时内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

续报: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情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村(居)委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在每天9点之前汇总上报地(市)

8 级民政部门。

核报:灾情稳定后,村(居)委应在1天内核定灾情,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在2日内核定灾情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

五、相关法律法规与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

6、《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民发[2008]35号)

7、《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

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的紧急通知》(桂政办发[2008]5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六、救灾款物发放的程序:

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推荐第4篇:救灾救济工作制度

救灾救济工作制度

一、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

(一)救灾款:是指中央、省下达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县级以上政府接收后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的捐赠款。

(二)救灾物资:是指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为解决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和基本生活,购置下拨的物资,县级以上政府接收下拨的捐赠物资和镇(街道)自行接收的捐赠物资。

(三)救灾款物使用的原则:坚持公开、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四)救灾款物使用范围: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

(五)救灾款物使用的重点:重灾区和重灾户。指五保户和无主要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严重困难户及因灾造成重大损失、家庭非常困难的困难户。

(六)救灾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分配指标的提出、发放对象和金额的审核、发放工作的组织落实、账目的整理归档和核报等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分配指标的审定和发放对象和金额的审批。

1、调查摸底。街道民政办要依托村(社区)、组干部逐户逐人走访灾民,掌握每户受灾情况,并以村(社区)、组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

2、制定款物分配方案。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到县民政局的拨款、拨物通知后,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灾民转移安置款要在1日内提出分配到村(社区)的使用方案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由乡镇(街道)领导在分配方案上签字,在2日内发放到户,并报县民政局备案。一般的救灾款物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各村(社区)的受灾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分配方案,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3、张榜公示。村委(社区)组织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根据乡镇(街道)政府批准的款物发放数额,由受灾户申报,民主评议出分配到户的名单和数额,报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经乡镇(街道)政府批准后由村委(社区)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场所张榜公示,并公布投诉联系人及其电话。张榜公布结束且群众无异议后, 村委(社区)要将张榜公布的内容交回乡镇(街道)民政办存档备案,并由乡镇(街道)发给灾民《农村(社区)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

4、救灾款物发放。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组织现场公开发放救灾款物。受灾群众以户为单位,凭《农村(社区)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领取救灾款物。也可凭《农村(社区)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到民政办领取。对救灾款的发放,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应通过农村(社区)信用社,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

5、建立救灾款物发放工作台帐。乡镇(街道)发放救灾款物需填写以村(社区)为单位并由灾民签字的《救灾款物发放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以备核查。每一笔(批)救灾款物发放完毕后,要将《县民政局的拨款、

拨物通知》、《乡镇(街道)的分配方案》、《村委(社区)张榜公布名单》、《救灾款物发放表》及时装订整理归档,建立救灾救济工作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八)应急救灾款物发放:

应急期间指遭遇较大或特大自然灾害期间,对受到围困或紧急转移安置的群众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

1.直接下拨到县(区)的救灾物资:收据由接收县民政局领导1人、验收人员2人以上签名并盖章。

2.直接下拨到乡(镇)的救灾物资:收据由接收乡(镇)领导1人、民政办主任或助理1人、验收人员2人以上签名并盖章。

3.直接下拨到村(社区)委员会的救灾物资:收据由村委(社区)干部、灾民代表各3人以上签名并盖章。应急救助工作结束后,村委(社区)会应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救助款物的来源、数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救灾款物发放流程图

县民政局下发救灾款物文件(通知)——乡镇(街道办)制定到村(社区)的分配方案——经乡镇(街道办)领导签字后生效——村委(社区)组织受灾群众申请——民主评议出分配到户的名单和数额——由村(社区)委(社区)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办)民政办——乡镇(街道办)审核报县(区)民政局审批编制《救灾款物发放表》一式两份——由灾民签字后领取救灾款物——乡镇(街道办)民政办将以上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建立救灾救济专门工作台帐,并妥善保管10年以上。

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一)每年9月上旬开始,村委(社区)应着手分别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本年度冬季和下一年春季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的情况,入户调查因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的情况,填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救济人口台帐》,并汇总数据,于9月30日前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接到村(社区)报表后,应及时核定本地区情况、汇总数据,于10月10日前报县(区)民政局。

(二)进一步规范救济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严格遵循“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后,救助群众凭《农村(社区)困难户救济卡》或《灾民救助卡》领取救济款物,县、乡要有救灾救济工作台账,救助人员名单和救助款物数额要公开,救助对象要严格按照“户报、村(社区)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保证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归档,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三、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帮扶对象:村(社区)居民中因灾住房全部倒塌的家庭;因灾严重受损,居民住房已没有使用价值,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家庭;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已确定需搬迁的家庭,均可以认定为全倒户。但居民在某一居住点的房屋因灾全部倒塌,在别处另建有住房的不能登记为全倒户。

帮扶原则:

(1)坚持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倒房户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张榜公布、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审定确定救助对象帮扶的原则;

(3)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无偿使用的原则。 (4)按照不同帮扶对象,实行分类帮扶、保障重点的原则。 帮扶程序:

分散建房的由本人申请——村(社区)评议——村委(社区)申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 报市民政局备案;

集中建房的由村委(社区)申请——乡镇(街道)申报——县(区)民政局审核——县(区)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民政局和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审批结果均要在村(社区)级张榜公布。 建房资金:主要通过个人自筹、社会保险、社会捐助和政府救济等多种途径解决。

四、灾情信息报告 初报:发生自然灾害时,村委(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要在灾情发生后2个小时内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

续报: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情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村委(社区)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在每天9点之前汇总上报地(市)及分类级民政部门。

核报:灾情稳定后,村委(社区)应在1天内核定灾情,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在2日内核定灾情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

五、相关法律法规与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

6、《民政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民发[2008]35号)

7、《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管理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的紧急通知》 (桂政办发[2008]5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六、救灾款物发放的程序:

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通过户报、村(社区)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推荐第5篇:医务科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2.全面推行医政目标管理,将医疗工作主要任务规定为明确的、较先进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执行情况,提出业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业务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时反馈。

4.协助院感办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和预防工作。

5.协调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关系,搞好科室之间的协作,负责临床医务人员的轮换安排工作。

6.加强基础医疗质量和医技科室的管理。重点抓好病历、处方书写质量的控制及医技科室工作计划的完成落实。 7.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减少、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临床医疗安全,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8.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来信、来访、安排院内会诊、转诊、卫生咨询宣传等工作。

9.组织卫技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的“三基”、

1 “三严”考试、考核工作,配合人事、科教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和做好医疗、医技人员的考核、职称晋升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外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人选。

10.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督促、检查全院疫情登记、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协同有关方面及时处理。11.参与医院的综合效益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医疗质量指标和考核评价工作。

12.对业务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督促健全制度,对各科室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务科工作流程

1.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承担全院医疗、医技、药事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医院各项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方案的切实执行,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协助完成全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整改工作; 协助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汇报、调解、鉴定、司法途径及善后处理等事项);

3、病案管理:承担病案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病历管理规定》的传达和贯彻落实;负责各科室现住院病历及归档病案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条例》、《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

5、宣传:承担本院各科室新开展技术项目的介绍和推广

6、院外业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卫生下乡、宣传、义诊、体检等;

7、科室协调:为完成某些全院性工作任务,协调各科室之

3 间的工作;

8、信息统计:负责全院医疗相关信息的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传染病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的检索、登记、网络报告、监督工作;

10、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建设、人员、药械的调配,以及应急急救处置的人员、药品、器械的调配工作;

11、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医务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7.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医疗工作。

8.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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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干事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分工负责与医疗相关的职能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向科长请示汇报,当好参谋。

2、经常深入科室,协助科主任抓好医疗质量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

3、协助科长召集各种业务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有关资料的整理及保管。

4、承办有关医疗内容的人民来信和负责接待外单位及群众有关医疗事项的来访联系工作。

5、承办科长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积极主动参加科室临时突击性工作。

6、新农合病人的转诊、转院、残疾人鉴定、死亡证明等登记盖章;全年传染病工作检查资料的整理,每月HIV自愿咨询网报、传染病网报、职业病年检资料的收集整理。

7、积极主动参加业务政治学习,学习现代化管理新制度、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推荐第6篇:医务科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2.全面推行医政目标管理,将医疗工作主要任务规定为明确的、较先进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执行情况,提出业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业务管理的系列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考核,及时反馈。

4.协助院感办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和预防工作。

5.协调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关系,搞好科室之间的协作,负责临床医务人员的轮换安排工作。

6.加强基础医疗质量和医技科室的管理。重点抓好病历、处方书写质量的控制及医技科室工作计划的完成落实。

7.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职业道德教育,预防、减少、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临床医疗安全,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8.负责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医疗来信、来访、安排院内会诊、转诊、卫生咨询宣传等工作。

9.组织卫技人员的有关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的“三基”、1

“三严”考试、考核工作,配合人事、科教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和做好医疗、医技人员的考核、职称晋升工作,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外出培训、进修学习计划和人选。

10.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督促、检查全院疫情登记、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协同有关方面及时处理。

11.参与医院的综合效益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医疗质量指标和考核评价工作。

12.对业务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督促健全制度,对各科室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务科工作流程

1.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承担全院医疗、医技、药事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医院各项医疗、医技、药事管理方案的切实执行,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 协助完成全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整改工作; 协助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汇报、调解、鉴定、司法途径及善后处理等事项);

3、病案管理:承担病案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病历管理规定》的传达和贯彻落实;负责各科室现住院病历及归档病案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条例》、《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侵权责任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落实和监督;

5、宣传:承担本院各科室新开展技术项目的介绍和推广

6、院外业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卫生下乡、宣传、义诊、体检等;

7、科室协调:为完成某些全院性工作任务,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

8、信息统计:负责全院医疗相关信息的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9、传染病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的检索、登记、网络报告、监督工作;

10、卫生应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建设、人员、药械的调配,以及应急急救处置的人员、药品、器械的调配工作;

11、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医务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8.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

作,改进医疗工作。

9.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医务科干事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分工负责与医疗相关的职能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向科长请示汇报,当好参谋。

2、经常深入科室,协助科主任抓好医疗质量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

3、协助科长召集各种业务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有关资料的整理及保管。

4、承办有关医疗内容的人民来信和负责接待外单位及群众有关医疗事项的来访联系工作。

5、承办科长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积极主动参加科室临时突击性工作。

6、新农合病人的转诊、转院、残疾人鉴定、死亡证明等登记盖章;全年传染病工作检查资料的整理,每月HIV自愿咨询网报、传染病网报、职业病年检资料的收集整理。

7、积极主动参加业务政治学习,学习现代化管理新制度、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推荐第7篇:疼痛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与诊疗范围、诊疗规范

疼痛科工作制度

一、据医院要求,疼痛科每周设全天无假日门诊。

二、按照医院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得无故不到岗、脱岗和空岗,否则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所有到疼痛科就诊的病员都应尽力做到诊断正确,治疗及时,服务热情,登记完整,为患者提供优良的就医环境。

四、负责全院所有疼痛病人的咨询、检查、诊断和治疗,接受临床各科的会诊邀请。

五、对收住院的病员,按照医院对临床各科的要求,认真进行必要的检查、诊断和治疗,并合理收费。

六、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正常的医疗工作,如:值班、交接班、病历书写、病历讨论、业务学习、科间会诊等。

七、在诊治常见疼痛性病的同时与临床各科共同开展恶性疼痛的诊治,如:各种神经痛、晚期癌痛,和手术科室一起做好术后镇痛、无痛人流及无痛分娩等。

八、工作中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及疼痛科工作原则,不得疏漏,如遇疑难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以便妥善处理。

九、上班后认真打扫辖区卫生,经常保持工作区的环境清洁整齐。

十、对进修、实习医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以提高他们的临床技能。

1

疼痛科工作原则

参照近年来国内外疼痛科工作特点,特制定本专业工作原则。

一、七禁

1.禁给全身严重感染者(菌、毒、败血症)选用神经阻滞疗法。

2.禁给皮肤或深层组织有感染者作相应部位的治疗操作。3.禁给白血病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采用神经阻滞疗法或椎管内治疗。4.禁给身体极度衰弱和严重心力衰竭的患者采用神经阻滞疗法。5.禁给肿瘤患者早期采用神经阻滞镇痛,以免延误病情。6.禁忌同时阻滞双侧神经节。7.禁忌给肿瘤本身发生在脊髓或椎体的患者行椎管内治疗。

二、八不

1.不勉强患者作治疗。2.不给患者交待清楚不操作。3.精力不集中不操作。4.不明确诊断不治疗。5.不在疲劳时进行神经阻滞。6.不轻易采取神经破坏疗法。7.条件不具备,不追求高难度技术操作。8.急救措施不落实不操作。

三、十四要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医疗技术。2.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防差错事故,安全第一。3.业务操作技术上遇有疑难问题或异常情况时绝不可回避,勉强操作,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以便妥善处理。4.要选用无创、微创、轻创、重创的治疗原则,尽力提高疗效,减少病员痛苦。5.要选用简单有效的处方组合。6.要熟悉常用局麻药的剂量、浓度、比重和复合剂的药理作用。8.根据病情要选用你最熟练的操作技术予以治疗,2 重要部位不能过多穿刺。9.注射时要反复抽吸,针头如有移动,都要认真实验,以防药液注错部位引起不良后果。10.要熟知各种神经阻滞的适应证、禁忌证、并发证和预防措施。11.要熟悉和掌握麻醉意外和心肺复苏的方法,以提高抢救成功率。12.要严密观察有治疗反应的病人,直到安全离院。13.反复运用原疗法效果不佳时,要善于运用综合疗法,以提高疗效,不可过度追求单一疗法。14.要善于利用现代科技信息不断与外界交流,吐故纳新,充实扩大本专业内涵,促进专业发展。

疼痛门诊工作制度

1、疼痛门诊是在麻醉科主任领导下由专职医师负责的临床诊疗专科。

2、疼痛门诊工作必须具有相关学科临床诊疗知识和技能的高年资医师承担诊疗业务。治疗工作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医师相对固定,可定期轮换。必须保持疼痛诊疗业务的连续性。门诊应有固定的开设时间。

3、疼痛门诊应保持整洁的候诊和诊疗环境。

4、对病人和蔼亲切,认真解答疑问,注意鉴别病人心理障碍、药物依赖和毒副作用。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注意保护性医疗。

5、病史力求详细,病历书写要真实、完整,包括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等项目。必要时查阅病人的过去医疗档案,防止误诊、漏诊。

6、疼痛门诊登记本要求详细记录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诊断、治疗方法和3 效果等,以备随访。

7、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均须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同意,必要时签字为证。治疗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酌情修订和重订治疗方案。

8、接受各种治疗的病人,根据治疗方法和病情必须留观到无全身反应和无神经系统障碍时才可以离院,遇有疑难病例(或操作)和意外时,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请示,并严格执行上级医师的医嘱。

9、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修订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对疑难病人不能确诊或二次复诊不能明确诊断或操作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疼痛门诊管理制度

疼痛诊疗是麻醉科业务范围之一,麻醉科设立疼痛门诊充分反映了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疼痛门诊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学科临床诊疗知识和技能的高年资麻醉科医师承担,医师相对固定,可定期轮换,以保持疼痛诊疗业务的连续性。必要时可增设护士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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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诊应有固定的开设时间,开诊时间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

4、疼痛门诊应分别设置诊察室和具有无菌条件的治疗室,必要时建立观察室或若干观察床。诊疗环境应保持整洁、清静。治疗室应按院感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灭菌消毒。

5、疼痛门诊必须配备专供治疗和急救的药品和器械。做好药品和器械的整理、增补、保管和维护工作,保证齐全、完好、有效、功能正常。

6、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病人和蔼亲切,认真解答疑问。关注病人心理障碍、药物依赖和毒副作用等情况。结合诊治情况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以调节患者心理状态,配合治疗,有利康复。

7、病史采集、病历书写、门诊登记等医疗文书,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规定遵照执行。

8、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和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均须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征得同意。实施神经阻滞和微创治疗时应签署《疼痛治疗知情同意书》。

9、治疗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病情演变情况和治疗效果,治疗后对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留观到无全身异常反应和无神经系统障碍时才准许离院。

10、遇有疑难病例或操作意外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及时处理。

11、接受各科的会诊邀请也须遵循上述规定,并合理收费。

12、对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按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带教,以提高他们的临床技能。

5 疼痛科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的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并戴口罩,非工作员禁止入内。

二、治疗室的陈设要简单整齐,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三、小药柜内常备药如内服药、注射药、外用药、清毒药、剧毒药等要分别保管,标签要清楚,并有黑、红、蓝、黄、白区别,以免误用。

四、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要严格区分放置。无菌物品必须注明无菌日期,超过规定无菌时间者(高压灭菌消毒夏天1周、冬天2周),应重新消毒。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做到一瓶一钳。

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用过的注射器及一次性材料要随手清理、浸泡和清点收存,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七、毒、麻、剧药和贵重药要有专人加锁保管,要认真交接班,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八、器械、物品要摆放整齐,要定量、定向、定位,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九、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日定时空气消毒(紫外线每日一次,每周进行乳酸熏蒸一次,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并认真作好消毒登记工作。

十、每位病员治疗前,施术者都应向其家属交待清楚病情,治疗术的优缺点及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施术同意书,患者同意家属签字后方可施术,并于术前作好登记工作。

十一、室内无菌容器每周高压消毒一次,用过的注射药液、生理盐水必须注明打开时间。

6 十

二、施术前认真实行三查七对制度,不得违犯。

三、如遇病员有治疗失当或严重反应时,施术者应认真观察处理,直至病员恢复至正常状态时才可让病员离院。

十四、按医院要求定期进行必要物体表面细菌培养,如:消毒液、空气、棉签、手套等,以保证无菌工作质量。

十五、使用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含注射器、针头帽、穿刺包等)医用垃圾要入袋分类管理,以便妥善处理。

疼痛科治疗室查对制度

一、注射治疗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制度。1.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2.七对:对床号,对姓名,对性别,对年龄,对诊断,对手术名称及部位。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数量、种类、生产日期,注意有无变质、沉淀、混浊、絮状物、安瓶有无裂痕破损、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好药品必须经过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员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才可使用,用后保留安瓶,以便查对。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六、利用器械作治疗时,要认真检查穿刺包、手术包、手套是否合适,包内无菌指示卡是否变色,消毒是否过期,器械消毒液(含镊桶)是否需要更换,空气是否消毒。

七、急救物品每月检查一次,其内容包括:喉镜亮否、气管7 导管状态、吸引器、吸引管、氧气系统、麻醉机或呼吸器等功能是否良好,必要的急救药品是否能手到即来,输液的全套装置是否型号齐全。常规备用的少量液体每日检查一次,并注意定时更换。

八、作任何注射治疗时,必须争得病人同意才能实施,否则不能强行注射,作特殊部位(如蛛网膜下腔、卵圆孔、胸腹交感神经等)穿刺注射时,不但病人同意,并且家属签字,方可进行!

疼痛科主任职责

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全程负责本科室的诊疗工作。组织、指导急、危重病例的抢救及疑难病例的处理,主持重大手术前讨论、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指导本科室各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书面计划(报医务科备查)及培训记录。

3、贯彻执行医院布置的各项医疗任务,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并按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对完成情况作好记录备查。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妥善安排对进修人员、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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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好院领导或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对本科室医疗仪器和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管维护。

7、按时出专家门诊,安排好本科门诊日常工作。

8、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新的诊断技术不能少于一项/每年。事前有报告(报医务科),事后有论文发表。

9、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职业医师法》、《三级医师负责制》等规章制度,执行各项相关技术规程。

10、指导下级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1、配合医务科做好临床医生实践性、经验性、知识性的培养工作。

12、酉己合医务科抓好病历质量考核。

13、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有效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疼痛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在医疗技术、教学、科研、预防工作上,对本科各岗位医师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业务考核和理论的提高,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2、制定本人及本专业组的工作计划、科研课题设计,并参加科研及论文书写,按期总结汇报,向科主任提出有关学科发展、专业设置、人员培训等意见。

3、参加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及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医9 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4、按时查房,对新入院患者及时做出诊疗意见,参加和指导急、危、重、疑难、特殊患者诊断、治疗和解决重大拯救方案,主持疑难病例会诊和术前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5、指导和培养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教学指导和培养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等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6、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指导主治医师、临床医师、进修医师完成临床医疗任务和科研课题。

7、督促检查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8、协助科主任进行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建设、完成科主任下达的各项医疗数量和质量指标。

疼痛科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把好本科或本专业专科的质量关。领导下级医师的诊断、处理、手术和其他技术操作,帮助解10 决难题。提高下级医师的诊治和操作水平。

2、负责门诊、病房、出诊、会诊、值班、查体等医疗任务。亲自参加或主持对危重患者的抢救。主任医师和担任科主任或业务副主任的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或重点查房二次。并随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问题,指导病房医疗工作的改进。

3、督促下级医师贯彻包括处方、入院、分科、会诊、医嘱、病案书写、医疗统计等在内的各项管理和医疗操作规程。

4、从事并指导本科或本专业专科的临床研究,本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部)有质量的论文(著作)和一篇译文。

5、在本院医生较少的情况下,要兼做一部分下级医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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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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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科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病程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加书面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及下班前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13 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疼痛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医务科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护理教学和科研,以及护理管理工作。

2、负责本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和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

3、负责各诊室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经常深入各诊室检查护理质量,进行业务指导,解决护理技术的操作难题。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本院护理人员技术训练和考核,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护理科研,撰写学术论文。

6、负责组织病区被服和治疗所需用品的计划请领、登记、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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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掌握护理人员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负责院内护理人员工作的调配。

8、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9、及时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疼痛科护士岗位职责

1、每日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挂牌及穿工作服上岗、穿戴整洁、态度和蔼、医疗用语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必须熟悉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掌握发生药物过敏的急救方法。

3、经常检查注射治疗室的必备器具、物品及急救药品等,确保有效、足量。每日做好注射(治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敷料、器械要严格消毒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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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向医师报告。

5、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制度。

6、注射(处置)严格按医嘱执行,严密观察注射(处置)后的情况,发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适等意外,要立刻报告医师,并进行处理,全力抢救。

7、认真书写护理文书。及时记录医嘱执行及处置情况。静脉点滴要抄录输液单挂在患者的输液架上,分步及时消耗,点滴完毕后,输液单要保存七天。

8、治疗结束后,要及时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室内外及工作台面干净、整洁。

9、治疗室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按时销毁,一次性注射器具及针头用完后立即进行毁形处理。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制度,注射药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和一用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疼痛科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1、严密观察患者疼痛的原因、性质、程度及部位 找出疼痛的原因,以免误诊,延误治疗,如心肌梗死引起的心绞痛,急腹症腹痛,需进行针对性处理,并报告医师。

16 对所存在的疼痛应了解以下诸点:①疼痛部位是否明确和固定;②疼痛的性质:钝痛、刺痛、烧灼痛或绞痛等;③疼痛起始时间;④引起疼痛的原因;⑤疼痛持续时间、规律性、痛点有无转移、放射;⑥疼痛程度有无变化;⑦患者的习惯、嗜好、性格等可能是引起疼痛的客观因素;⑧患者的文化程度和社会背景如何,过去经历的疼痛是如何减轻的,用过何种治疗方法,效果如何。根据以上情况制定合理疼痛护理方案。

2、心理护理 ①护理人员首先要和患者建立感情,取得信任,稳定其情绪,消除紧张、恐惧心理。②护士应同情、安慰和鼓励患者,告诉其疼痛原因和克制疼痛的方法。使其消除思想顾虑,增强战胜疼痛的信心。③可与患者进行轻松愉快的谈话或能引起患者注意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娱乐活动,消除寂寞感,把集中在疼痛上的注意力,分散和转移至其他方面。④对心因性疼痛,可采用以下措施:言语诱导——对目前采用的治疗,用恳切的言语暗示诱导,使之产生肯定心理定向;安慰强化——将现有治疗作为安慰性治疗,最后用效果扩展诱导患者在治疗后产生疼痛消失感;感觉体验——最后使患者发展成自我暗示。

3、药物治疗 ①止痛药物种类很多,但不能随便应用,护士必须严格执行医嘱。成瘾性镇痛药有吗啡、芬太尼、双氢埃托啡、强痛定、哌替啶、匹米诺定(去痛定);不易成瘾的镇痛药有镇痛新、丁啡喃(botorpanol)和叔丁啡(buprenorphine)、曲马多、平痛新等;②药物治疗的同时仍需精心护理、安慰、疏导,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可增强药物的镇痛作用(强度和时间);③注意长期应用镇痛药的副作用,如解热镇痛引起的胃出血等。

4、针刺治疗 如针刺合谷、足三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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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摩 通过按摩体表某一部位,使体表触摸感觉的传入,抑制疼痛的传入和感觉,也可做相关穴位按摩,训练患者自己进行。

疼痛科医疗操作规程

诊疗操作规则

一切诊疗操作,都要从有利于患者的诊断、治疗出发,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对有创性检查,应慎重考虑,由主治医师决定后方可进行。新开展的诊疗操作应进行过必要的实验,做好充分的准备并报请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

操作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除急症及特殊情况外,操作应安排在适当时间进行,医师应事先开好医嘱,以便准备必要的用物及配备助手(医师或护士)。

操作者及助手,必须了解患者的具体情况,明确操作目的,掌握操作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对该项操作生疏或初次进行者,应有上级医生在场指导。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医嘱与患者姓名、操作种类、部位。 向患者说明操作目的、意义。以消除思想顾虑。有明显危险或新开展的操作,应事先向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说明,以取得合作。精神紧张患者或儿童患者,必要时给予小剂量镇静药。

某些操作应预先选择适当部位,必要时用1﹪甲紫做标记,并做好发生意外时的抢救工作。操作前术者应戴好口罩。

清洁盘的准备:内盛高效碘一小瓶、75﹪酒精两小瓶。敷料罐一个(内盛棉球)短镊子一把(置于器械液中)弯盘一只,胶布、棉签一包,无菌手套一副。

18 操作要求: 患者体位:助手应根据操作目的、要求及患者情况,安排适当体位,既要方便操作,又要注意患者舒适。操作中应固定好操作部位,必要时适当约束患者,但不可强制或强迫患者,以免发生意外。

常规皮肤消毒:(1)操作部位必要时用肥皂水洗净、剃去毛发。

(2)用高效碘以穿刺(注射、切开)为中心,由内向外环形涂擦,待干后,以75﹪酒精脱碘。即可开始操作。消毒面积按操作要求决定,消毒后如有污染,应按上法重新消毒。

3)某些操作必须戴无菌手套,铺盖无菌洞巾。以保证操作部位不受污染。洞巾规格,可因操作种类及要求不同而异,操作时应注意无菌洞巾的固定。

4)操作中应密切关注患者面色、表情、呼吸、脉搏等,有不良反应应停止操作,并予相应处理。

5)操作后常规敷裹:操作后于操作部位以无菌棉球压迫片刻,再用胶布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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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口腔科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

口腔科医师岗位职责

口腔门诊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近期、远期的各项工作计划,领导、监督 和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

2、领导本科室人员完成医疗任务,定时参加医疗工作,共同研究解决疑难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3、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监督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重视教学和专业培训工作,根据对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要求,组织全科医技教学力量,制定教学大纲和进度计划,参加教学工作,收集学员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

5、组织全科人员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6、对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医德教育和技术考核,提出升、降、调、奖、惩意见。

7、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门诊医师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耐心解释。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患关系。

4.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作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

7.认真书写病历、正确诊断。对某些治疗内容,需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该在治疗后跟踪随访。

9.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使用保养。

10.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推荐第9篇:总务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

1 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5、所有部门物资需要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6、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7、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医疗厂

8、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9、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10、变卖后收入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

3 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到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及备案,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总务科登记入册备查。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一桌一椅。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科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气炉、电磁炉,电炉及乱接电源,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计财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

4 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计财股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总务科配合院办,计财股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

5 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

6 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3、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4、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5、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报批程序报告处理调帐,不得自行处理。

仓库物资报废制度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水电工木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水,电,电器设备,门窗及木器用品,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总务科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洗衣房车缝组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3、职工工作服、病人被服、污衣血衣要分类、分机洗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6、要经常保持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清洁干净,维修工每周检查机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洗衣机保养制度

1、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

2、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

3、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4、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

5、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烘衣物,每机放衣物量不得超过机器额定重量。

2、每班清洁烘干机的毛尘过滤罩以及机身各部分,保持清洁卫生、干净。

3、经常检查烘干机的各种流量表,防止操作时产生故障。

4、由维修组人员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过期用攴,做到饭热菜香。

6、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购买食品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帐备查。保证购买食品新鲜无污染,食用安全。

7、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确保食品安全。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改善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

11 工作

120调度室及门卫工作制度

1、调度员是急救医疗服务系统执行救护任务的指挥部门,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非调节器度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调节器度室,更不准在室内闲谈说笑,大声喧哗。

2、调度员必须正确及时调度,接听电话对答时态度要和蔼、礼貌规范用语、动作迅速准确,认真询问伤病人员症状、人数,呼救人姓名、现场详细地址、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电话号码,作好记录。接到呼救电话后应立即通知出车,若无车可调度时,应向病人说明,同时报告分管股长,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及电话录音。

3、及时掌握各值班救护车及出车班人员的位置和完成任务情况,再次急救出车时间、目的地、送往医院、回到医院时间,急救人员性名均应详细真写。

4、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做好交接班登记和签字。

5、遇突发事件时,调度员必须果断指挥,先派出第一辆车,再及时报告领导,启动相应急救预案,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出车救护。

6、值班期间若总机,电话机出现故障,及时通知股长和后勤值班人员,尽快妥善解决。调度室电话禁止私事闲聊。

7.调度员和门卫必须做院内视频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后勤值班人员,并负责调度室,值班室周边环境卫生清洁。禁仃车辆,保证道路通畅。负责报纸杂志收发工作。

8.二门诊门卫同时要做好广场车辆仃放指挥工作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二门诊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20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调度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调度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2、调度员下班时,对当班期间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做好交接工作,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能准确地进行调度工作。

3、调度员应自觉安排班表上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上级,征得同意后放方可调班,不准私自调班。

13

4、值班调度员应做好调度室清洁卫生工作,交班时应打扫干净后,方可离岗位。

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执行责任目标管理方案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有责任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落实后勤管理工作、包括后勤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职工用房,司机车辆管理,洗衣被服,清洁工管理。院容院貌及卫生清洁,门卫及120出车等后勤工作。

5.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

14 结经验。

7.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8.组织本科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电工电梯空调维修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供电线路、电源、电气等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保养等工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电,并每日下科室查房一次。

2、坚持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重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节约用料,爱护工具,做到领料有据,用料有去向。

3、负责全院电费的查表登记等工作,并按时统计上报(月报或季报)。

4、电梯维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事故萌芽性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但又可以稍缓处理的,要继续进行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做好电梯维保记录。电梯在作定期维护检修和加油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在厅门处悬挂检修停用牌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修区域内。维护和检修电梯时,必须设置监护人员。

5、空调维护人员要认真做好巡视、检修记录,

15 接科室报修电话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6、电话线路维修人员要做好医院电话及电话线路的维修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医院电话线路分布情况,定期保养检修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保证电话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医院安排,安装、移动电话,对私自挪动电话者加以制止,凡不听从者报有关领导处理。

木杂工维修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水、及水管、水龙头、洗盆等的检查、维修、更换、保养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正常供水。并每日下科室查房一次。

2、坚守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节约用料,爱护工具,做到领料有据,用料有去向。

3、负责全院水表查表登记等工作,并按时统计上报(月报或

季报)。

4、并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中心供氧工作人员职责

1、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观察仪表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

2、认真做好工作室内各种仪器的日常检修、保养和防护工作、填写记录并制定计划,定期检修。

3、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做好一切交班的工作,接班者应认真检查机器运行情况,并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整齐。

4、每次进氧气,负责验收工作并做好批号的核对、填写购置台账。统一交药剂科入帐做册管理。

洗衣车缝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被服、工作服等的消毒、洗涤、晒干(或烘干)、烫平等工作,并按规格要求折叠,按时下收、下送。

2、严格执行各类被服的消毒、隔离制度,分开存放,保证质量、卫生、整洁。

3、严格执行交收手续,防止差错或丢失,各类被服要分类存放,方便取用,未印字新制品一律不交换。

4、爱护公物,修旧利废,节约用电、水、气、肥皂、洗衣粉及其他材料。

5、加强对洗衣机、烘干机、消毒池等设备的管理,严防烧损被服,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院规,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2、熟悉本院污水的工作流程,掌握本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技术,按照操作规程处理,使污水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3、有事需离开本岗位时,要向有关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并安排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

4、交班前要为下一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交班时要告知接班人设施的运转情况,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5、经常检查处理材料(药物)储备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安排购买补充。

6、密切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自己不能处理时要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

7、每天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时要认真负责,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8、一旦出现污染事故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马上向主管部门报告。

司机组工作人员职责

1、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证随叫随到,依时开车按时、准确地完成接送病人任务,医疗抢救用车保证率100%。24小时开通手机,突发事件休息

18 司机要随叫随到。

2、要求全年每人的工作量2万公里以上。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不超速、不酒后开车,做到安全行驶,防止事故。

4、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节约用油,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5、爱护公物,每次用车后,要做好车辆清洁、加好油,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司机和车辆交班工作并做好交班记录。管好材料和工具,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工作场所、车库的清洁卫生,物品陈放要整齐。

日杂仓库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办公室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取暖,电器、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发放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立账本,做到账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3、做到防火、防鼠、防爆炸工作,在库内禁止吸烟,做好日常自查登记。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使用情况,实行

19 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推行领新缴旧工作,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物品陈放要整齐,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物资供应保管员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基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人库物资要验收入账,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被窃。

3、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库内严禁吸烟。

4、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物资需求及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5、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6、各种物品存放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记数、发放、盘点。实行分区分类、四号定位、立牌立卡、五五摆放管理方法。

7、对入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做好认真准确的验收和记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提出退换意见。

厨房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供应住院病员、陪人及职工、进修、实习人员的膳食、夜餐、过时餐,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根据食谱和临床治疗需要,按质、按量制备膳食,保证按时供应,积极配合医疗。

3、精打细算,饭菜价格合理。节约用粮、油、水、电、气,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4、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度,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饮食卫生,生、熟、刀及砧板要分开,接触食物和分发饭菜时要洗手,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每次饮食后一定要及时搞好餐厅及环境卫生清洁。

5、当班时要坚守岗位,做好职工值班夜餐、病员夜餐及新入院病人的饮食,完成值班应做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等工作。点心及熟食品要有防蝇罩,变质食物不准出售。

清洁工人职责

1、负责院内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扫工作,保持院内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

2、主道大门每天清扫二次。

3、负责公共厕所的冲洗、垃圾箱的清理工作,每天清理1~2次。

21

4、宿舍区道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等杂物要及时处理。

5、垃圾一日一清,医疗废物要及时转移,放置不超过二天。

120调度员职责

1、在院前急诊科科长领导下工作。

2、负责接收记录急救电话,调度车辆和随车医务人员。

3、接收呼救电话必须动作迅速、准确,应简要询问病人症状、详细地址、呼救人姓名或电话号码,并做好记录,填写出车通知单。

4、负责填写出诊车辆回站时间、送往目的地、往返千米数等有关情况。

5、负责急救电话及本室电脑的管理与使用,严禁它用。

6、接收呼救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要温和热情,不准与呼救者争吵。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回车必须如实记录,注明回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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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主持每日早会交接班工作,填写调度日报表。

9、遇有突发性灾害事故或重大工伤、车祸等意外事故,调度员必须果断指挥,先派第一辆车,再及时报告站领导迅速组织其他救护力量。

10、随时用电台与值班医生与驾驶人员保持联络,了解各值班车的位置和完成情况,以便特殊情况下应急调度指挥,确保急救任务完成。

120调度员受理业务须知

1、严格使用礼貌用语。

2、问清伤病员的详细地址以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问清出事的详细地点,并立即派出附近医院的第一辆救护车。

3、问清呼救者姓名,患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4、问清伤病员的主要病情,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问清伤病员的病情及人数并向上报告,以便救护人员有所准备,及时投入抢救。

5、问清伤病员的详细地址以及附近有无明显标志。

绿化养护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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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总务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环境绿化工作。

2、根据医院的整体规划,合理布置绿化区域,科学种植花草树木,定期修剪、浇水、灭虫、施肥及清理杂草。

3、做好贵重花木和盆景的栽培管理,保证有关场所花卉的定期摆放和回收。

4、及时完成总务科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任务。

24

推荐第10篇:护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护理工作制度

护理部工作制度

1.负责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管理目标和管理标准,经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2.护理部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培训、奖惩等有关事宜。提出对护理人员的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负责对护理人员技术档案的登记与管理。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要有例会制度,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6.健全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护士长的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程序,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8.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及各级护士。

9.负责全院护士的继续教育和护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10.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实施评价工作。

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有专人负责。室内每天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定期进行空气和无菌物品采样培养,并有登记签名。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内、外用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应当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等高危性药物单独存放,超正常剂量使用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管理。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7.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灭菌1次。

8.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得返回治疗室。

9.无菌物品应当注明灭菌日期,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0.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配液用过的注射剂,需继续使用者,应当注明启开日期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声,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4.定期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放置,或按顺序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应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5.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以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并减少浪费药品。

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管理制度

1.医院后勤管理人员,科室护士长、值班护士每天认真检查病区公共设施及护理单元,发现潜在的危险障碍物应及时清除或设立警示牌,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隐患。

2.临床护士须对每位新入院患者进行跌倒、坠床危险因素评估,筛选出高危人群,认真填写住院病人危险因素评估表和告知书,并在床头信息栏内插入相应的警示牌,提醒全科医护理人员加强对易坠床、易跌倒高危人群的安全管理。 3.护理人员加强巡视,把防坠床、防跌倒,纳入护理观察巡视重点范畴,必要时协助患者上下床、上卫生间等。

4.护士长及高年资护士,应指导护士做好高危人群的防范措施,如正确使用防护床栏、留陪护人员陪伴、使用约束带等。

5.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患者及家属,防坠床、防跌倒知识的宣教,医患共同重视与防范。

6.减少跌倒的环境因素:门诊、病房地面的清洁应在上班前与下班后完成,以保证病人高峰时期地面干燥。如果工作期间拖地,拖布应相对干燥,并须同步放置醒目警示牌,地面材料不防滑的卫生间,放置防滑垫。

7.病人发生跌倒坠床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初步观察,并立即报告医生,涉及生命安全的应立即就地抢救。

8.医生根据病人跌倒或坠床受伤的部位进行初步伤情判定,按照影响生命安全的顺序处理救治病人,做好相关辅助检查及治疗。

9.病区护士长应及时查找引起病人跌倒或坠床的原因,并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危险因素、报告科护士长,并如实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10.科室针对跌倒或坠床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整改,护理部定期对跌倒/坠床事件,及系统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完善防范措施。

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a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2.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半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二级护理

3.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4.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2).每2~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3).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4).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6).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处于康复期的忠者。 2.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4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护理查房制度

1.采取定期查房制度。每月病区护士长组织护理查房一次;每季度护理部主任组织护理查房一次。

2.抓住工作中心,分清轻、重、缓、急,总结护理经验,找出薄弱环节。3.按查房的内容和方法可分为:常规查房、重点查房、个案查房。

4.护理查房者查房前要认真选择病例,保证查房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5.合理安排查房时间,详细记录查房内容并妥善保管。 6.每位护士按计划积极参加护理查房。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2.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后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和办公室护士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和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当依据,核对病人饮食卡,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3.开饭时在病床边再查对一次。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处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5.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是病人在住院期间的各种检查、诊断、治疗与护理的重要记录,是医疗、科研积累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它不仅是卫生机关的统计材料,检查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必须加强管理。

1.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主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须按管理要求执行。

2.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定点有数,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3.病人及家属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4.病人出院或死亡之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负责保管。5.病房交班报告本须按要求记录,全部用完后必须要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阅。 6.护士长定期检查体温单,护理记录单等的书写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 护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护理病历是护理程序估计阶段的护理活动。护士通过对病人身体情况、心理状态、社会、文化等全面了解分析后,找出病人要护理的问题,制订并实施护理计划。

护理病历为表格式,护理病历书写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 1.病历由责任护士书写,各项内容必须由责任护士亲自通过交谈和检查取得资料,不应抄袭医师的病历内容(实验室及特殊检查项目除外),但可与医师共同询问病史。

2.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护士长审阅,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笔。

3.护理问题要确切,必须是属于护理范畴、,用护理手段能予解决的健康问题,防止把医疗诊断作为护理诊断。

4.护理诊断应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急需解决的问题列于最前。5.表格病历中各项目均需逐一认真填写,无内容者划“/”号。 (二) 护理记录单

1.护理记录由责任护士书写,另立专页,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护理记录”。2.护理记录内容包括:

1).病人及家属对护理的要求。 2).护理措施的主要理论依据。

3).病程中出现的新的护理问题和修订护理计划的依据。

4).值班护士在观察病情和执行护理措施中需要交待的有关内容。 5).护理措施实施后,医师、病人、家属对护理效果的反馈。 6).其他各项记录如交班小结、接班记录等。

7).护士长查房时对病情和护理问题的分析及护理措施的意见,记录时应写明护士长的全名。

8).出院护理小结和出院指导。

3.一般病人每周记录1—2次,但护理问题发生变化应随时记录,重危病人应连续记录。(三) 护理计划

护理计划是根据护理问题而设计的使病人尽快、尽好地恢复健康的计划,是临床进行护理活动的依据。

1.危重病人或护士长指定的病人应书写护理计划单。

2.确定护理目标:根据护理问题由责任护士订出护理目标,即最理想的护理结果,护理目标可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3.制订护理措施:严格、认真、准确地执行医嘱;按护理问题订出详细的护理措施,护理措施要明确、具体、适应病人的基本需要,不能干篇1律。 4.责任护士的临床护理活动应按照护理措施进行,下班后交由值班护士按照拟定的措施继续进行。

5.责任护士应经常注意实施过程中病人及家属对效果的反馈,及时作出评价,并停止已完成的措施;对效果不好的护理措施应予修订。

6.病程中出现的新的护理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病人护理上的需求。7.护士长应定期进行阶段评价。 (四) 特别护理记录单

特别护理记录单常用于病重病人,需要严密观查病情、掌握全面情况及需要记录出入量者。记录内容根据医嘱及病情需要,一般记录病人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入量、用药、治疗、病人自觉症状、临床表现,病情变化,生理和心理需要等。

1.用蓝笔填写下列各项:(1)姓名,(2)诊断(只写主要诊断),(3)日期:年、月、日,(4)住院号,(5)科别,(6)病区,(7)床号,(8)时间,当日上午7时至次日上午7时为24小时。白班用蓝笔,夜班用红笔填写各项记录。 2.饮食量包括流质(以毫升计)、半流质、固定食物(以克计量),流质量记入饮食栏内。

3.治疗栏内应将各种口服、注射药品及剂量准矾记录。

4.病情记录栏中记录病人的情况,如病情变化,特殊护理及药物治疗的效果或反应等。

5.24小时出入量由夜班护士在上午7点用红笔结算,出量和入量应测量后记录,填入所划两道红线之中,并记录于体温单上。(五) 医嘱和医嘱单

医嘱是医师为病人制订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而医嘱单是医师拟订诊疗计划的记录和护士完成诊疗计划核查的依据。医师医嘱必须开写在长期或临时医嘱单上。

1.医嘱的内容: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常规和级别,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医师签名。2.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需立即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3.备用医嘱: 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两种。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4.医嘱的处理:

医嘱须绝对正确。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一行不够书写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同一病人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第一行写明时间,余项不用“ ‥”标记。

1).长期医嘱 由医师开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然后由护士转抄,核对后由电脑打出服药单、治疗单、注射单、饮食单等。某些有限期规定的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但须同时在执行单上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以防遗忘。

2).临时医嘱 由医师开在临时医嘱单上,执行后立即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名。 3).备用医嘱

 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开在长期医嘱单上,并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均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并注明时间。

 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必要时使用的某种药物或治疗,于执行后开在临时医嘱单上,未用者用红笔在医嘱单上写明“未用”二字。 4).停止医嘱 在执行单上注销后,用蓝笔于长期医嘱单上抄写停止日期和时间。

5).医嘱必须经医师签名后方可生效。护士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应及时补记。

6).重新整理医嘱时,应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用红笔划线,表示以前医嘱一律作废。“整理医嘱”及日期,重整医嘱应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原医嘱起始日期和时间。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要更改和撤消,应用红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二字,并由医师签名。 (六)体温单

体温单记录体温、脉搏、呼吸曲线,并记录病人的其他情况,如血压、出入量、大小便次数、体重、出入院或死亡等的记录,所以体温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

1.单上的姓名、科别、床号、住院号等项目用蓝笔填写。2.填写“日期”栏时应用蓝笔,每页第一日应填写年、月、日,中间用短横线隔开(如87-2-9),其余6天不填年、月,只填日;如在6天当中遇到新的月份或年度开始时,则应填月、日,或年、月、日。

3.用蓝笔填写“住院天数”,应从入院当天起为第一天,连续写至出院。4.在42℃以下至40℃之间的相应时间栏内,用红笔纵行填写入院、出院、死亡的时间,如入院十八点十五分等。

5.在34℃~36℃的相应时间栏内,由医师用蓝笔标明重要诊疗措施和特殊用药,并用箭头表示起止。书写既要做到一目了然,又要保持整洁。 6.体温曲线的绘制

1).将所测体温绘于体温单上。符号为:口温“O”、腋温“⊕”、肛温“⊙”,均以蓝笔记录,相邻两次温度用蓝线相连。

2).物理降温半小时后所测得的温度,划在擦浴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圈表示,并以红虚线与擦浴前温度相连;下一次体温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3).如体温和脉搏在体温单的同一线上,则用蓝笔划上体温的符号,再用红笔于其外划上一圆圈。

4).病人体温突然上升或下降应予复试,复试符合,于体温右上方以红笔打“√”表示。

5).如体温低于35.5℃者,一律划在35.5℃处,并在35℃以下写明“不升”(需低温计测试者除外)。

6).测量时病人临时外出,回病房后一定要补试;如确实需外出进行会诊、检查等特殊诊疗活动缺测体温,在相应时间格内于35℃处用蓝笔纵写“外出”,下次体温与上次相连。

7.脉搏曲线的绘制:脉率以红圆点表示,相邻的脉搏用红线相连,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的心率也用红线相连:脉搏短绌者应在脉率和心率二曲线之间,用红笔画线填满。

8.呼吸不作常规测试,特殊需要时按医嘱执行,或由责任护士决定,绘制呼吸曲线,用蓝笔“.”表示,相邻的呼吸以蓝笔线相连,如呼吸与脉搏相遇,则用红圈“O”包围呼吸之蓝点。9.下栏各项均用蓝笔填写: 入量:按护理常规或医嘱将24小时总入量填入体温单入量栏内。

排出量:按护理常规或医嘱将24小时总出量填入体温单排出量栏内。如为导尿尿量以 (m1/c)表示。

大便次数:每24小时填写一次,记录前一天14:00至当天14:00时的大便次数。如无大便,则以“0”表示;如系灌肠后的大便次数,则以“1/E”或“0/E”表示(分子记录大便次数);若因手术需要,对已解过大便的病人仍需灌肠者,则以“1 3/2E”表示(即灌肠前已解过大便一次,经两次灌肠后又解大便三次);大便失禁或假肛用※表示。

血压:病人新入院当天由实习医师或住院医师测量,填写于体温单血压栏内。后面由医嘱决定,无医嘱则不测。

体重:病人入院时应测量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每周测量一次,如病情需要,可增加测量次数。暂不能被测量者须在体重栏注明“卧床”。

皮试:根据需要将所作皮试结果记录在相应栏内。阳性标记为红(+)、阴性标记为蓝(一)。三项以上的皮试写其它栏内。 其它:根据病情需要记录相关项目,如腹围等。 (七) 病历排列次序 (住院病历排列次序) 1.体温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2.长期医嘱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3.临时医嘱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4.入院记录 5.住院病历

6.病程记录 (按页数次序倒排) 7.特殊治疗记录单 (如糖尿病、心力衰竭等,按页数次序顺排) 8.会诊记录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9.护理病历 10.护理计划单 11.护理记录单 12.特殊护理记录单 (按页数次序倒排) 13.特殊检查报告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14.常规化验报告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自上而下贴于专用纸左边线上,并在顶端扼要抄录日期及项目) 15.特殊化验报告单 (肝功、肾功、细菌培养,病理活检等) 16.病历首页及入院通知单或其它 17.门诊病历 18.以前住院病历

(出院病历排列次序) 1.病案首页 (入院通知单贴于背面) 2.出院通知 (或死亡记录) 3.入院记录 4.住院病历

5.病程记录 (按页数次序顺排) 6.特殊治疗记录单 (如糖尿病、心力衰竭等,按页数次序顺排) 7.会诊记录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8.护理病历

9.护理计划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0.护理记录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1.特别护理记录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2.特殊检查报告单 (按日期先后顺排) 13.常规化验报告单 14.特殊化验报告单

15.医嘱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6.体温单 (按页数次序顺排) 17.以前住院病历 18.死亡病人的门诊病历

手卫生与监管制度

在医院感染传播途径中,医务人员的手是造成医院内感染的重要原因。规范洗手及手消毒方法,加强手部卫生的监管力度,是控制医院感染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患者和医务人员实行双向保护的有效手段。 1.洗手的指征

1).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2).在病房中由污染区进入清洁区之前。 3).处理清洁或无菌物品前。 4).无菌技术操作前后。

5).手上有污染物或与微生物污染的物品或体液接触后。 6).接触患者伤口前后。

7).手与任何患者接触(诊察、护理患者之间)前后。

8).在同一患者身上,从污染部位操作转为清洁部位操作之间。 9).戴手套之前,脱手套之后。 10).11).戴脱口罩前后,穿脱隔离衣前后。 使用厕所前后。

2.手消毒指征

1).为患者实施侵入性操作之前。

2).诊查、护理、治疗免疫性功能低下的患者之前。 3).接触每一例传染患者或多重耐药株定植或感染者之后。 4).接触感染伤口或血液、体液之后。 5).接触致病微生物所污染的物品之后。

6).双手需保持较长时间的抗菌活性,如需戴手套时。

7).接触每一例传染性患者后应当进行手消毒;微生物检疫人员接触污物前应当戴一次性手套或乳胶手套,脱手套后应当进行手消毒。 3.手卫生的监督管理

1).严格按照洗手指征的要求进行规范洗手和手消毒。 2).使用规范的洗手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3).确保消毒剂的有效使用浓度。 4).定期进行手的细菌学检测。

5).定期与不定期监控各护理单元护理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

值班、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士实行两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扩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当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当建立交班簿和点物本。交班人必须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死亡、转院和病危人数;新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患者和新患者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护士交接班时应当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患者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重点巡视患者做床前交班。交班者应当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护理质量考评制度

1.建立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的考评。

2.按照医院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做好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包括要素控制、环境控制、终末控制。

3.护理部定期检查全院各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包括服务规范、仪表规范执行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急救器械物品管理,等级护理情况,健康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等。

4.护士长工作业绩考核中包括每次的护理质量考评成绩,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5.护理部汇总每次的考评结果,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给每位护士长,以便各单元及时改进。

护理部总结全年的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完成全年评比工作。

护理继续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及《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继续药学教育试行办法》的精神,全面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南京市卫生局和南京市人事局联合制定《南京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院护理部根据本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1.护理部负责落实护理专业规范化培训计划,组织阶段或结业考核;负责制定和实施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年度计划;负责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和证书登记等工作。

2.继续教育学分分为Ⅰ、Ⅱ两类。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必须取得Ⅰ类学分6分,Ⅱ类学分9分;中、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必须取得Ⅰ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

3.Ⅰ类学分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项目及自学考试途径取得,结束后发Ⅰ类学分证书;Ⅱ类学分取得主要通过参加刊授学习、学术会议交流、专题业务学习、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并记录于相关学分册上。 4.护理继续教育对象为所有在职护理人员。

5.每位护士每年度必须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项目学习,中专毕业后1~5年内、大专毕业后1~3年内护士参加护士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并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后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学习。

6.任职期内或审核年度内学分可以累计,跨任职期或审核年度的学分累计无效。

7.每年三月份为前一年度学分登记时间,记录前一年的Ⅰ类、Ⅱ类学分。

护理工作人员职责

护理部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院的各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协调。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实施质量指标,制定护理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根据医院的计划负责拟定全院的护理工作计划及目标组织实施,定期考核,按期总结汇报。

4.深入科室了解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教育护理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护理制度,常规的执行和完成护理任务的情况,检查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组织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业务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6.指导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和门诊的科学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7.指导各级护理人员严格要求,做好传、帮、带。

8.确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分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全院护士做好院内或临时调配。

9.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

10.主持和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全院护士长到科室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教育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热爱护理工作,培养良好的作风,关心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12.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主要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护士长职责

1.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护理质量检查,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定期总结。

3.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方案。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本病区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及时查明原因并组织整改。6.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护理经验总结。 7.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实施“三基三严”培训工作。 8.定期检查表格用品,护理用具,仪器设备、被服、药品的请领及保管工作。 9.检查护理员、配膳员的工作质量,搞好病房的保洁、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护理人员会议。

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7.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承担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并承担教学任务,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6.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检查、指导和督促护理员的工作。

8.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9.办理入院、出院、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10.认真做好病区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注意勤俭节约。

主班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晨会、听取夜班报告、核对夜间医嘱。

2.负责处理医嘱,及时通知治疗护士及早班护士执行有关医嘱,必要时亲自执行。

3.负责账单的记录工作,整理医疗文件,督促护士正确填写各种护理记录。4.负责准备检验标本容器,并督促夜班及时留送。

5.联系会诊,并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办理出入院、转院手续。 6.每周重点核对小药柜、抢救车,协助护士长查对医嘱。 7.护士长不在时,代为办理护士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治疗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早会、听取夜班报告、清点治疗用物、及时更换消毒灭菌物品。2.负责注射、输液等诊疗工作。

3.负责治疗室注射用品的保管、保证用物的消毒灭菌,督促正确处理医疗废物。4.负责药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过期药品及时退还药房。 5.检查抢救药品、物品、是否定位放置,检查器材的性能是否保持良好。 6.为夜班做好准备,对常用药及特殊用品应认真交班。 7.做好治疗室内的清洁消毒工作。

早班护士岗位职责

1.参加早会,听取夜班报告和参加危重病人的床边交班。2.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了解治疗反应,如发现异常须立即通知医生,做好应急抢救及护理记录。

3.按规定测量并记录病人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记录液体出入量。4.执行有关临床护理的一切医嘱,指导护理员的工作。 5.发口服药,负责医嘱、及口服药的校对工作。

6.督促病人遵守作息时间和有关制度,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

7.负责接待新入院病人,介绍环境及住院规则,了解病人心理状态,对病人及家属做好健康教育。

8.指导陪护、探视人员遵守陪护、探视制度。9.正确书写护理记录,认真做好床边交接班。

夜班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巡视病房,危重病人床边交接班,清点用物。2.定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通知医生并做好记录。 3.按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按常规做好治疗、注射。 4.收集标本,总结24小时液体出入量,记录危重病人病情。 5.写交班报告,完成护理记录。 6.保持办公室、治疗室的清洁卫生。

第11篇: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为加强我院专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要求。遵照阜阳市卫生局“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实际,并参照“二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编写修订了《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特别是“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新生儿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更能适合我院专科特点,供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本科工作实际自觉遵照执行(如国家,省卫计委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管理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管理制度

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三)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四)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五)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六)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七)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八)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 听班制度

(三) 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五、出、入院制度

六、转院、转科制度

七、业务学习制度

3 十

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九、物理治疗科工作制度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

一、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

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

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

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

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

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

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

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

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

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三十

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4 四

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

一、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四十

二、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

三、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四十

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十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管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二、分级护理制度

三、病房管理制度

四、探视陪伴制度

五、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六、护理查对制度

(一) 医嘱查对制度

(二)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三) 输血查对制度 (四) 饮食查对制度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交接班制度

八、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十、病案管理制度

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二、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后勤管理

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三、领物制度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五、污水处理制度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长职责

二、医务科科长职责

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护理部主任职责

五、人事科科长职责

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十、汽车司机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三、安保人员职责

医疗系统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七、检验科主任职责

八、检验科技师职责

九、药剂科主任职责

十、主管(中、西)药师职责十

一、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二、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三、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

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

六、病房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护士职责

八、治疗室护士职责

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一、护师职责

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财务系统

一、财务科职责

二、会计员职责

三、出纳员的职责

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

八、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九、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行政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参加科晨会,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按照 《劳动法》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公司用人机制。注意做好人力资源科学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做到互通情报,协调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诚老实、襟怀坦白、遵守纪律。

5、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医疗,卫生及安全事件,必须动员全院力量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产前检查胎儿严重缺陷,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种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十

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十

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十

三、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时。

10

14、十

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院安全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救护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等上级检查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5、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6、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支部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要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6、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八、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10、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医闹肇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由110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5、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十、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 政治思想教育。

(2) 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 医德规范教育。

(4) 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 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6) 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2、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3、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4、保密工作: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5、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7、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8、按上级规定,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医疗管理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廉洁奉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

3、

4、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月、季分别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工作

5、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联席会、

6、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7、

8、按时参加院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坚持请示报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

5、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签字水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

2、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

5、

6、日期和时间按公元年历,时间按2

4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

8、根据国家卫计委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复诊病历要详细描述经过治疗后的结果及病情变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并进行登记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

8、

(三)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15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

2、

3、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

(四)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一线住院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助理医师书写,上级医师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

4、

5、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

(五)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助理医师或者实习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

(六)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4、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

5、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

6、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7、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8、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

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八)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

6、

四、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五、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

2、

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

5、

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

8、

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

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

5、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

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

28、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八、会诊制度

(一)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 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 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

(四) 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 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并报院长同意)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

(七)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并做好会诊记录,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九、病例讨论制度

(一)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 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

(三) 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四) 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21

(五) 死亡病例讨论

1、

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3、

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

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保证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等供应。

10、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

22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

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

7、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

8、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

9、每日晨,值班医师应提前15分钟书写完成交班报告,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晨

10、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

11、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二) 听班制度

1、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安排听班和咨询人员,以处理或协助值班人员处理临时性医

2、听班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听班时间和该科值班医师相同,听班时

3、听班医师有对值班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和权力,对处理不当者,应及时予以修

4、听班医师要在院内听班室值班,严禁在家中听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病人的抢救,按脱岗处理。听班人员值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如临时有变动,

(三) 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房、检验、影像、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

2、

3、

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23 十

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一) 手术病人核查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

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二) 有关科室查对制度(1) 检查科室查对制度

1、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

4、

5、

(2)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

3、

4、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3) 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2、

24

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4) 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1、

2、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5) 物理治疗室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

2、

3、

4、

(6) 特检科室查对制度

1、

2、

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住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7) 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

2、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a)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b)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c) 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d) 查对姓名年龄及诊断;

e)

十三、处方制度

1、执业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无处方权。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3、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4、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25

5、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6、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7、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罚。

8、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医务科及时解决。

9、处方一般用钢笔、水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10、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11、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12、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13、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14、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处理。

15、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6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而影响对原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鉴定标本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五、出、入院制度

1、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处病房联系,有床后才签证收入,病人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3、危重病人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4、住院处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5、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6、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并通知病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7、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慨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省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业务院长同意。

3、病员转院、转科,无论什么病例,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 待病情稳定后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出院时,按卫生部规定应由接诊医院写治疗小结,退回我院交病案室存档。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院办公室定期检查落实。

27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采取继教,讲座,三基培训方式,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给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同意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门诊主任(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主任)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其它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由院领导会同医务科统一安排,再到院办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4、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去向日志,以便随时联系。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十九、物理治疗室工作制度

1、物理治疗室是我院的特色科室,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治疗室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

2、科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范,严谨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医护人员进入诊疗室,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帽、鞋,操作时必须穿戴口罩和无菌手套,严防交叉感染。

4、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诊疗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5、医护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安置每位病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及安排治疗程序,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和履行告知义务,不得顶撞、推诿病人家属及亲友。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治疗仪器的使用功能,并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使用方法、保养维修、消毒方法,确保仪器性能的良好状态,违规操作,损坏仪器按价赔偿,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7、每月定期召开由院领导、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教育和训练。

8、保持室内整洁、舒适、安静、私密。医护人员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保持治疗室肃静。

28

9、患者的贵重物品要求自行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上交院办,询查后物归原主。

10、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节约用水、按时熄灯、适时关闭设备电源、下班随手关灯。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做好麻醉前后访视和风险评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到床,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针刺和中药等麻醉,应于24小时内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要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应做好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的训练和准备工作。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颍泉区疾控中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疾控中心。

3、各科门诊医师,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疾控中心,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确诊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有关防疫站,按期上报旬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5、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9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规范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听诊器,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及脏器切除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转科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室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2、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3、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用具须经严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

30 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再行清洗。

4、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用化学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5、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6、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7、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2次。

8、大小便器每用一次,消毒一次,病人用的大小便器,由护理员放在盛有化学消毒剂溶液池内(无水池病房放置塑料桶内)浸泡30分钟后再用。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锐器部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一次性用品用后要进行毁形处理,按要求送医疗废物处,并作好数量登记。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5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6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规定标准。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容器二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24小时有效。

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31

7、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HIV,梅毒)、乙肝HBsAg(+)病人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2、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3、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4、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5、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7、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8、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9、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10、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11、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m3。

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对清洁与不清洁的物品应分别放置。并设置清洁与污染两个窗口,消毒后的物品要有标志,并标明消毒日期,放在清洁干燥室内。

2、各种敷料制成后,须经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

3、高压消毒锅要定期检查,鉴定消毒效果,发现故障或未达到效果时,应即时维修找出原因,对维修工作要有记录。

4、对针管、输液器等玻璃器材,必须进行两次冲洗、两次消毒。

5、每日消毒工作要有记录,已经消毒的物品,必须有消毒人员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

3、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

32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

5、分析评价监督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

6、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

7、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

8、

9、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

10、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同意,总经理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考察、汇报、论证采购。

4、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由科

8、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维修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归档资料范围:仪器设备图样、说明书、线路图、安装使用记录、检修记录以及与

2、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卡、分类保存,尤其进口仪器资料,绝对不得遗失。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资料应保持完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4、各种资料一律不得外借,需查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制的使用资料

33 三十

一、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机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医疗设备管理科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器械科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器械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

(1) 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 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 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 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医疗设备管理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 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4

8、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

9、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

11、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各种B型超声、四维超声,内窥镜、心电,X线,多普勒脐血流谱,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操作仪器

4、建立健全各种卡片索引、资料登记存档工作,外借必须由本院主管医师签字,限期

5、

6、各室仪器均属贵重精密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

8、

9、

10、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三十

三、B超室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对病人热情,关爱,保护病人隐私,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2、就诊病人,必须持有我院医生的检查申请单和检查收费单,手续不齐全者,B超室工作人员需督促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以检查。

3、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病人检查申请单或询问病史,严格掌握需要检查的疾病范围,仔细进行检查,力争明确诊断,并打印好检查报告单及日志登记工作,建立完备档案以备查询。

35

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室内所有仪器,否则值班工作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给予1000元处罚。

5、B超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严禁胎儿性别鉴定,为14周以上孕妇检查时需双人双检,双人双签字。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器械按时清理卫生及消毒,定期保养,检测,维修。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使室内尽量做到无灰尘,上下班时做好清洁工作。

8、下班离岗前切断电源,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三十

四、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

5、保证检验技师,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

6、

7、

三十

五、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5、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

36

三十

六、药剂科工作制度

1、

2、根据临床

3、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

4、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种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指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6、

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8、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

9、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三十

七、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

3、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药渣应保存24

4、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

5、

6、

7、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三十

八、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1、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

2、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

3、a) b)

37 c) d)

e) 药材损耗报告表。

4、统计范围及要求: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

(1) 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 (2)

(3) 年终盘点,核对帐目

(1) 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

(2) 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三十

九、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制剂。毒性药品与

2、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号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

3、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

4、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管理制度,设置加“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用处方)管理。具有明显标

5、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点。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

6、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

7、本科院校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8、麻醉药品、医疗性毒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38

9、医师所开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在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

10、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凭医院疾病诊断书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11、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

12、调剂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严格履行清点交接

13、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14、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15、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

16、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十、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

2、调剂人员收方后对处方内容逐项并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开方医生联系,经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再进行调配。

3、处方应按照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进行,调配完毕后,由配方人在处方上签名并

4、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注明,并向病人交待清楚。急症

5、

6、

7、调剂室内贮药瓶应符合要求,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药品名

8、

9、

四十

一、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

2、调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调剂人员不

3、调配时应称量、计数准确,对处方中标明“先煎”、“后入”、“包煎”、“烊化”、

39

4、处方调配完毕,调剂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后签名,并经他人复核无误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5、

6、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7、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调剂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

8、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

9、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剂科主任或院长处理。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汇报

四十

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计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

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

一、二类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类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并指导总住院医师、主治医

8、

(1)

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40 (2) 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 新开展的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

(4) 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业务院长审查批准。

9、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

10、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11、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

12、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3、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

14、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

15、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6、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

17、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夜间及节假日可待次日上班后送检)。

四十

三、手术前讨论制度

1、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

3、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4、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

5、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四十

四、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手术及有创诊疗分级管理的规定。依据手术类别及技术难度和风险评估,将手术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我院妇产科、普外科具备乙、丙、丁类手术的技术条件。

41

2、严格执行手术医师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为四级(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四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变更注册。

3、手术室承担全院住院及部分门诊手术,凡符合住院标准的应收住院,由病房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安排,并由科主任及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安排手术。手术室要严格按照住院部通知单要求,做好术前各项准备工作。接送患者要认真核对病人手术通知单及病历。充分准备调试术中物品、药品及各种仪器设备,积极配合施术医师完成工作。

4、手术审批权限:

(1) 妇产科丁类手术及丙类手术(除丙类

1、2项外)由妇产科主任审批。乙类手术及丙类

1、2项手术需报院长审批。乙类以上及特殊手术报院长、执行总经理审批。

(2) 外科丁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批准。丙类以上手术报院长批准。 (3) 凡病员在我院因设备及技术条件不能满足而必须转院者。报院长或执行总经理批准。

四十

五、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用血必须按照阜阳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

2、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四十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凡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2、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好死亡病例;

42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报请医务科参加。

4、由原分管该病例的住院医师整理讨论意见摘要,经主治医师审改后记录进入病历。

护理管理系统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

2、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开展业余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

8、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

9、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10、本部有健全的各项制度。

二、

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

43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三、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安徽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一) 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 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 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2、护理要求:

(1) 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2) 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 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二)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 (2) (3)

2、护理要求:(1) (2)

(3)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

(4) (5)

(三)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1) 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

(2)

(3) 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2、护理要求:

44 (1) 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

(3)

(2)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4) 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1) (2)

(3) 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1) (2)

(3) 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4) (5)

四、病房管理制度

1、

2、

3、

4、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

5、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

7、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

8、

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

11、

12、

45

13、

五、

1、探视者按规定时间在门卫处领取探视牌后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离

2、危重病员的家属持病危探视证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3、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伴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

4、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

5、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

6、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

7、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六、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 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更衣、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危重病人或即将分娩者可免浴,大面积烧伤病人以消毒大单包裹,由急诊科直接送

3、传染病人在隔离室按隔离技术进行入院处置后再送入传染病房,传染病人的衣物须

4、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或由住院处保管,填写保管清单两份,由接诊室护

5、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

6、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

7、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

8、

(二) 出院管理:

1、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

46

2、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病人到住

4、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

七、

(一) 医嘱查对制度

1、

2、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

5、

6、

(二)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

3、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

5、

(三) 输血查对制度

1、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 饮食查对制度

47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

2、

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1、

2、

3、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八、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

4、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

5、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7、

(1) 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

(2) 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 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九、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48

1、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

3、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

5、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

1、护理文书包括医嘱簿、医嘱单、体温单、治疗单、特别记录单、出入量记录单、饮

2、文件记录要用钢笔、铅笔、红笔、篮笔按规定要求填写,文字简练,运用医学术语,

3、

4、护理文件、表格要按卫生厅统一规定的项目书写。

十一、病案管理制度

1、病员住院期间,病案由值班护士管理,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外来人员和病员家属

2、病员转科、出院、死亡,值班护理人员要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案,分别送往转入科室和住院处。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出院后病案排列:体温记录单(逆序)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逆序)出院记录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入院记录(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住院病历(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病程记录(顺序)

49 会诊记录(逆序)会诊记录(顺序)

手术记录手术记录(顺序)

麻醉记录麻醉记录(顺序)

特殊治疗单(逆序)特殊治疗单

化验粘贴单化验粘贴单(逆序)

X线检查记录 护理病历(顺序)

特殊检查单X线检查记录出院记录单特殊检查记录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顺序)

门诊病历体温单(顺序)护理病历(顺序)门诊病历十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

4、

5、

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

7、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9、

10、

十三、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操作细致,注射部位准确;

2、对病人应讲文明、讲礼貌,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上班坚守工作岗位;

3、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及医嘱执行,注射前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凡需要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在注射前做好过敏试验;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主管医师;

50

第12篇:质控科工作制度与职责

医院质控科工作职责制度提要: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临床、医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奖评,并对监督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医院质控科工作职责制度

医疗质量控制科科长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和医务护理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请示、总结和汇报。

2.及时对全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负责修订全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方案、措施等,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5.组织修订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规范和标准。

6.负责临床、医技科室日常医疗文书表单的编写和修订。

7.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临床、医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奖评,并对监督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8.及时发现全院各部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或指导其进行整改,以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9.负责组织编辑和发放《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通讯》工作。

10.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

医疗质量控制科科员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科长领导,执行科长的决定。

3.负责完成科室各项日常工作和事务。

4.根据科室分工,完成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的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各类工作文件、档案、数据、信息的整理和归档管理。

6.完成对各临床、医技、门急诊等科室或部门的医疗质量监控工作。

7.向相关科室或部门做好医院质量管理政策措施的解释工作,并指导各科室完成质量控制任务和目标。

8.及时发现各科室或部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或缺陷,认真记录、归纳总结,并及时向科长汇报。

9.向科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10.努力学习医疗质量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认真实践、总结和提高。

第13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

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

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

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

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

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

(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

调的意见与措施。

三、请示报告制度(82-3)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

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

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

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82-4)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

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

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

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

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

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

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82-5)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

每年至少开会四次,管理制度《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

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

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

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

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82-6)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

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

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

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

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

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

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

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

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

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

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

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

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

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

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七、医疗统计制度(82-7)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

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

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

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

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

题,改进工作。

第14篇: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卫生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幼卫生科保健、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业务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工作。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科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妇幼卫生科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带领科室成员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全面指导本地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工作。

13.做好妇女儿童保健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14.掌握有关妇女儿童保健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1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16.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17.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18.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9.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妇幼卫生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妇幼卫生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4.按档案室要求,将妇幼卫生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5.承担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6.做好本市妇幼卫生信息刊物的收集及编写工作。 7.指导基层开展相关的妇幼保健工作。

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产科医生、财务人员明确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报销流程,及时提醒产妇或家属准备相应的证件。

2.门诊医生,特别是孕前、婚前、妇科、产科门诊医生应主动向适宜补充叶酸的对象提供预防神经管缺陷的知识和补充叶酸的方法。3.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并提供医学建议。 4.婚前保健医生执行婚前保健岗位职责。

5.产科医生熟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围产保健人员在孕妇建册时必须给予相应的咨询和检测;为确诊病例提供母婴阻断的方法。

6.下基层,指导各妇幼保健机构及市直医疗单位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7.信息统计人员对各项指标的含义清楚,定期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制作报表,按规定上报市直月报、季报,网上审核全市各县的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报表。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要求收集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的信息。

2.对本院和其他监测点上报的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核实并纠正。

3.制作监测报表,上报州妇幼保健院。4.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信息质控。

5.定期收集院内儿童死亡报告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危重儿自动出院登记表,及时反馈给各县市。

6.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监测漏报调查,检查各类表卡填写正确与否,并做出调查小结。

7.及时收集上报省级监测点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并核实网络直报信息。

8.根据省妇幼卫生监测要求,每年抽查省级监测点和市级医院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质控调查,总结质控调查情况。9.定期举办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培训。

10.参与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1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召开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会议纪要。

12.每年撰写妇幼卫生分析报告,报卫生行政部门。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办好健康教育学校,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能力为己任,把妇女儿童的需求作为教育目标,按需施教,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人性化保健咨询服务。

4.利用DVD、模型、实物、投影仪开展教学,教学气氛活跃。注意技能培训,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参与,调动学习积极性。

5.制定健康教育课程表,每期予以公示。定期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 6.利用卫生宣传日举办免费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向人们宣传妇幼保健知识。

7.编写有关健康教育资料,定期更换科室宣传栏。8.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各项工作,掌握儿童健康基本情况。2.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保工作动态及本市的儿保工作情况。

3.负责全市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录入计算机、上报和反馈,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工作。

4.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5.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6.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7.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包括合理营养、早期教育、缺点矫正、疾病防治等)。

8.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儿保工作动态及所辖地区的儿保工作情况。

9.做好辖区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疾病防治和高危儿管理。10.做好资料的积累、分析、统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指导当地儿保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11.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倡母乳喂养。

12.绘制生长发育曲线,及时分析曲线提示的生长发育趋势,对儿童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保障儿童生长发育达到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13.开展高危儿筛查及诊治工作。

1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每一例高危儿仔细分析病因,制定正确的矫治方案,给予药物治疗,营养指导等针对性干预措施。15.及时做好高危儿的登记、随访、转归等工作。

16.经常向高危儿家长宣传合理喂养、科学育儿和疾病预防等知识。17.做好辖区内高危儿资料的收集、分析、统计、汇总等工作。 18.指导基层做好高危儿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熟悉、掌握《湖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各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业务指导。

3.严格遵守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常规,严格把好儿童入托入园检查关。

4.了解辖区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及保育员的分布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5.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做好晨检、午检等卫生保健工作。6.指导托幼园、所做好患病儿童的管理工作。

7.认真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报表汇总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各项工作。2.做好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3.督促、检查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血片采集质量和递送运转。

4.配合州服务中心做好患儿的追访、治疗和随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并对市直质控员进行业务培训。6.做好本院出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告知、抽血及血卡的填写邮寄等日常工作。

7.编制宣传资料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

第15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鹤欧医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编审

汇编

鹤 岗 欧 亚 泌 尿 医 院

2011年6月

目录

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1、会议制度……………………………1

2、医院总值班制度……………………2

3、劳动纪律、职业纪律规定…………3

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5、员工请、休假制度…………………5

6、请示报告制度………………………6

7、安全防火防盗制度…………………6

8、卫生工作制度………………………7

9、车辆管理使用制度…………………7、食堂管理制度…………………… 8 第二章、医疗管理制度

1、病历管理制度………………………9

2、医疗统计制度………………………9

3、入、出院工作制度…………………10

4、挂号工作制度…………………… 10

5、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11

6、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1

7、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2

8、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29、急诊工作制度…………………… 13

10、抢救室工作制度…………………1

311、急诊观察室制度…………………14

12、门诊工作制度……………………1

413、处方制度…………………………1

514、病历书写制度……………………16

15、查房制度…………………………17

16、医嘱制度…………………………17

1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8

18、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9

19、查对制度…………………………20 20、会诊制度…………………………21

21、转院、转科制度…………………

2122、病例讨论制度……………………22

23、值班、交接班制度………………2

324、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24

附、围手术期管理

25、麻醉科工作制度…………………26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

2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报告制度…………………………27

27、医疗技术管理制度………………27

2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28

29、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制度………28 30、患者评估管理制度………………29

31、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29

32、主诊医师负责制度………………30

33、首诊负责制………………………30

34、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31

35、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

基本要求 ………………………31

36、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33

37、中医科工作制度…………………33 第三章、护理管理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34 2.病房管理制度………………………35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2).患者入院须知(3).病房管理要求

3.早会制度……………………………37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4.交接班制度…………………………37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5.夜班督导工作制度…………………386.执行医嘱制度………………………38

10

7.分级护理制度………………………39 (1).特级护理(2).一级护理(3).二级护理(4).三级护理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8.护理会诊………………………… 40 9.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4010.病房消毒隔离制度………………41 11.病房安全制度……………………4212.注射室工作制度…………………42 13.治疗室工作制度…………………42 14.换药室工作制度…………………43 15.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4316.物资、器材管理制度……………4417.病人外出检查制度………………44 18.护理查房制度……………………4519.护理查对制度……………………46 20.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4721.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4722.护理应急管理预案………………48 22-1.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2).患者突然发生猝死时的应急程序(3).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程序(4).患者自杀后的应急程序(5).患者坠床/摔倒时的应急程序(6).患者外出(或不归)时的应急程序(7).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序(8).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程序(9).患者发生静脉空气栓塞时的应程序(10).输液过程中出现肺水肿时的应程序(11).患者发生化疗药外渗时的应急序(12).患者发生误吸时的应急程序 (13).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程序

(14).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应急程序(15).住院患者发生消化道大出血时的应急程

(16).病房发现传染病患者时的应急

程序

(17).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 SARS 患者时的应

急程序

22-2.意外事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1).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程序(2).泛水的应急程序

(3).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程序(4).失窃的应急程序(5).遭遇暴徒的应急程序(6).火灾的应急程序(7).地震的应急程序

(8).化学药剂泄漏的应急程序(9).有毒气体泄漏的应急程序23.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5324.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

质量监管制度……………………53 25.特殊科室管理制度………………56(1).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2).供应室护理管理制度

(3).血液净化科(室)护理管理制度(4).急诊科护理管理制度(5).病区监护室护理管理制度(6).介入(导管)室护理管理制度26.手部卫生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64 第四章、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65 2.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66 3.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66 4.消毒药械管理制度………………67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 度……………………………………67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87.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688.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69(1).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2).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3).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4).手术部位感染

(5).血液净化(逶析)相关感染9.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7110.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 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主要职责…………………………71 第五章、药剂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 制度………………………………722.临床用药管理制度………………733.药剂科工作制度…………………74 4.调剂室工作制度…………………74 5.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 制度………………………………756.临床药师工作制度………………75 7.药房值班工作制度………………76 8.药库工作制度……………………76 9.药品采购工作制度………………7710.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7711.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78 1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781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79 1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80第六章、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 81 2.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823.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834.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835.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84 6.理疗科工作制度………………… 84 第七章、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85 2.办公室主任职责…………………85

3.医务科科长职责…………………86 4.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865.病案管理员职责…………………86 6.医疗统计人员职责………………87 7.临床科主任职责…………………87 8.临床主任医师职责………………87 9.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8810.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8811.门诊部主任职责…………………89 12.麻醉科主任职责…………………89 13.麻醉科医师职责…………………90 14.医学影像/放射科主任职责…… 9015.放射科医师职责…………………91 16.理疗科主任职责…………………91 17.理疗科医师职责…………………91 18.总务科科长职责…………………92 19.护理部主任职责…………………92 20.护师(士)职责…………………93 21.门诊护士长职责…………………93 22.门诊护士工作职责………………93 23.科护士长职责……………………94 24.病区/病房护士长职责………… 94 25.病房护士职责……………………95 26.手术室护士长职责………………95 27.手术室护士职责…………………96 28.供应室护士职责…………………96 29.重症监护室职责…………………96 30.血液净化室(科)护士职责……97 31.介入导管室护士职责……………97 32.护理员职责………………………97 33.病房卫生院职责…………………98 34.检验科主任职责…………………98 35.检验师职责………………………98 36.药剂科主任职责…………………99 37.药剂师(中药师)职责…………99

第16篇: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

1 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臵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

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

3 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4、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5、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6、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7、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8、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9、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5、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0、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

5 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和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2、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对出诊的科室的各级医师有公示栏。

2、挂号室分科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

6 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9、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

7 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调查满意度问卷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全部档案(病案除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按要求于相应期限内统一归档,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长期或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高利用效果。

3、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

8 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5、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6、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7、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医院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的基本准则。

2、医院要有适合于本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

9 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更要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医院有人力资源配臵原则与工作岗位设臵方案的文件,所配臵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规定的要求。

4、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5、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6、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二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证需要。

7、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时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8、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臵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9、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10、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11、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12、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员工意外伤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

1、医院应制定有防止与处理感染(包括化学、放射等)与职业损伤意外事件的管理文件,提供员工以遵循。

2、医院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要求,制定有对员工遭受感染(包括化学污染)与职业损伤后的处理程序与整改措施。

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3、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4、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5、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臵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6、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7、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8、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9、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10、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11、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2、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13、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14、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1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1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

12 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1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18、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医疗管理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臵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臵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

13 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

14 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四、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科等)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 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6 (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2、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向医师提供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信息,并给予用药指导。

13、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

17 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

18 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六、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住院医师要为新入院患者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经治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住院医师书写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若病房设有实习医师,可由实习医师可书写,由带教住院医师审查签字认可负责,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则须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5)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6)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

19 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7)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要及时记载,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8)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9)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0)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1)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2)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3)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4)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26、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

20 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八、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21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要停止术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九、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臵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二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

22 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23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拟施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

24 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5)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6)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十二、会诊制度

(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三、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

25 可转院。

2、病员转院应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臵,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3、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十四、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1)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2)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会: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2)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6

4、术前病例讨论会: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4)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2)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臵。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

27 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十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5)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

28 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

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

(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

6、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

29 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术后管理:

1、手术结束后,术者对病人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臵(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2、麻醉科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科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术后恢复室或病房)。并对重点病人实行术后24 小时随访且有记录。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凡实施中等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患者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 天之内必须至少有1 次查房记录。

(四)围手术期医嘱管理:

1、手术前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由术者授权委托的医师开具。

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麻醉科工作制度

1、麻醉应由麻醉专业的执业医师担任,实施授权范围内的临床麻醉、痛疼治疗及心肺复苏。

2、担任麻醉的医师在术前均应访视患者,对全身情况进行麻醉前评估(ASA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开好麻醉前医嘱;复杂特殊的患者应进行科内或多科参与的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对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意外做出估计,便于做好麻醉前的准备工作;并在术前访视和讨论的基础上完成麻醉前小结。

3、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并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

4、麻醉医师按计划实施麻醉,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术中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严格二级医师(或二线)负责制,遇有不能处理的困难情况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术中认真填写麻醉记录

5、术毕待患者基本恢复后,护送患者回病房或麻醉恢复室,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并向值班医师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30

6、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

7、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8、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9、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31 十

九、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十、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

32 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一、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6、医院有患者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包括有评估项目、评估人及资质、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等。

7、患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医技部门辅助检查等途径,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

33 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二十二、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二级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三、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4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1)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2)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3)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臵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二十四、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35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五、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

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36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六、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基本要求是

1、病案首页:准确地填写首页各个项目,对个人信息要核实、不能空项。

2、入院记录:

(1)要求入院二十四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 (2)一般项目填写齐全。

(3)主诉体现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4)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相符;能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有鉴别诊断相关资料。

(5)既往史、个人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齐全。 (6)体格检查项目齐全;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记录。

(7)有专科或重点检查:具有用于诊断、鉴别诊断的重点信息。

3、病程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八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初始诊疗计划四部分。 (2)日常病程记录要求:

(3)对病危患者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4)对病重患者至少二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三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病程记录内容要求要及时反映病情变化、分析判断、处理措施、效果观察。

(7)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 (8)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9)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 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11)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1)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1)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2)

37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3)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4)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5)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

7、辅助检查:

(1)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 (3)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4)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1)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2)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 (3)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4)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9、知情同意书:

(1)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出院记录:

(1)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康复指导与出院随访复诊意见等的重点摘录。 (2)与交出院患者联/或进入门诊病历联内容一致。

(3)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填写,包括患者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对病案首页的签字。

11、讨论记录

(1)疑难病例讨论会:对诊断与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2)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有死亡原因分析,并经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12、住院病历的其它记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1)住院医师变更交接,应在交班前由交班

38 医师完成交班记录,接班记录应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2)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医师于患者转入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完成;

(4)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出院的,应于患者出院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入出院记录;

(5)患者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时死亡的,应于患者死亡后二十四内完成死亡记录。

二十七、护理工作制度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1)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2)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3)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4)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 (5)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

39 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1)有各类人员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

(2)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臵,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 ,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臵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臵。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40

第17篇: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

一、护理管理人员职责

1、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1)

2、病区护士长职责 „„„„„„„„„„„„„„ (2)

3、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 (2)

4、急诊科护士长职责„„„„„„„„„„„„„„(3)

5、手术室护士长职责„„„„„„„„„„„„„„(4)

6、消毒供应室护士长职责„„„„„„„„„„„„(5)

二、护理技术人员职责

1、病区主管护师职责„„„„„„„„„„„„„„(6)

2、病区护师职责„„„„„„„„„„„„„„„„(6)

3、病区护士职责„„„„„„„„„„„„„„„„(7)

4、门诊部主管护师职责„„„„„„„„„„„„„(7)

5、门诊部护师职责„„„„„„„„„„„„„„„(8)

6、门诊部护士职责„„„„„„„„„„„„„„„(9)

7、急诊科主管护师职责„„„„„„„„„„„„„(9)

8、急诊科护师职责„„„„„„„„„„„„„„„(10)

9、急诊科护士职责„„„„„„„„„„„„„„„(10)

10、手术室主管护师职责„„„„„„„„„„„„ (11)

11、手术室护士职责„„„„„„„„„„„„„„ (12)

12、消毒供应室主管护师职责„„„„„„„„„„ (12)

13、消毒供应室护师职责„„„„„„„„„„„„ (13)

14、消毒供应室护士职责„„„„„„„„„„„„ (13)

15、产房助产士职责„„„„„„„„„„„„„„ (13)

16、护理员职责„„„„„„„„„„„„„„„„ (14)

三、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 (14)

2、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15)

3、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6)

4、护理会议制度„„„„„„„„„„„„„„„„ (17)

5、病区管理制度„„„„„„„„„„„„„„„„ (17)

6、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8)

7、护理查房制度„„„„„„„„„„„„„„„„ (18)

8、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19)

9、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9)

10、护理查对制度„„„„„„„„„„„„„„„„(20)

11、消毒隔离制度„„„„„„„„„„„„„„„„(22)

12、护理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23)

13、健康教育制度„„„„„„„„„„„„„„„„(23)

14、抢救室护理工作制度„„„„„„„„„„„„„(24)

15、分娩室护理工作制度„„„„„„„„„„„„„(24)

16、母婴室护理工作制度„„„„„„„„„„„„„(25)

17、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26)

18、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27)

19、治疗室护理工作制度„„„„„„„„„„„„„(28) 20、换药室护理工作制度„„„„„„„„„„„„„(28)

21、门诊部护理工作制度„„„„„„„„„„„„„(29)

22、注射(抽血)室、输液室护理工作制度„„„„„(30)

23、输血管理制度„„„„„„„„„„„„„„„„(31)

24、护理人员管理制度„„„„„„„„„„„„„„(33)

25、护理抢救工作制度„„„„„„„„„„„„„„(34)

26、探视陪伴制度„„„„„„„„„„„„„„„„(34)

一、护理管理人员职责

1、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管理, 积极推行先进的护理工作模式, 拟定以病人或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专业发展为目标的护理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并定期总结汇报。

(2)对全院护士人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 并向院长提出对各级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 参加研究护理部副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聘任, 负责审定、推荐和参与护理专业职称的评定。

(3)根据护理工作情况组织制定和完善全院护理常规、护理管理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质量标准。

(4)负责拟定各级护理人员培养规划及培训计划, 并组织实施,重点加强护理管理人员梯队建设和护理人员整体护理相关理论与技能的培训。

(5)运用现代管理理论进行护理质量管理, 指导和评估护理工作。质量评价的重点放在对病人的护理效果上。

(6)对重大抢救的护理工作进行现场组织和业务指导。 (7)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8)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大型护理用品、用具的申购计划和使用情况。 (9)定期主持召开全院护士会议, 反馈信息, 分析总结护理工作, 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

(10)负责指导与考核全院护士长的工作。

(11)根据护理院校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负责护理临床教学管理。 (12)组织领导护理科研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注重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 促进护理专业的发展。

(13)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2、病区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科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定本病区护理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 并定期总结汇报。

(2)负责本病区护理人员及环境、物品、药品管理等工作。 (3)根据病人的需求和护理人员的情况合理安排护士工作。 (4)组织、指导并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5)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

(6)参加科主任查房、科内会诊、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检查、指导护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和开展健康教育。

(8)组织本病区护理查房、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完成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提高整体护理相关理论水平及业务技能。

(9)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按照护理质量标准督促、检查和评估护理工作, 重点评价对病人的护理效果。

(10)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 (11)根据教学计划, 管理和指导带教人员及实习、进修护理人员,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12)组织拟定本病区护理科研计划, 完成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工作。 (13)定期组织召开病人及陪护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切实改进护理服务。 (14)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病区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3、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和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管理, 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工作任务。

(2)根据护理部和门诊部工作计划制定门诊部护理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 并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门诊部护理人员、病人就诊环境的管理。 (4)根据病人的需要合理调配和使用护理人员。

(5)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

(6)组织开展门诊健康教育。

(7)组织和指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完成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提高整体护理相关理论水平及业务技能。 (8)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按照护理质量标准督促、检查和评估护理工作, 重点评价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9)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及时上报护理部, 并组织本科室的护理人员对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

(10)根据教学计划, 管理和指导带教人员及实习、进修护理人员,完成教学任务。

(11)组织拟定门诊部科研计划, 完成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工作。 (12)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3)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 门诊部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4、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 制定本科护理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 并定期总结汇报。

(2)负责急诊科护理人员及环境、物品、药品管理等工作。组织护士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器材, 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3)根据病人的需要合理调配和和使用护理人员。 (4)组织、指导并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5)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护理安 全和护理质量。

(6)参加科主任查房、科内及院内会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检查、指导护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和开展健康教育。

(8)组织本科护理查房、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完成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提高整体护理相关理论水平及业务技能。

(9)加强护理人员质量管理, 按照护理质量标准督促、检查和评估护理工作, 重点评价对病人的护理效果。

(10)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 (11)根据教学计划, 管理和指导带教人员及实习、进修护理人员,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12)组织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 完成新任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工作。 (13)根据病人需要, 组织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4)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急诊科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5、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和麻醉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手术室护理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 并定期总结汇报。

(2)负责手术室护理人员及环境、物品、药品管理等工作, 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3)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情况, 合理安排护理人员工作。 (4)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

(5)督促各类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并定期检查, 做好记录。 (6)制定和完善手术病人术前访视及术后随访制度, 指导护理人员按护理程序开展工作。

(7)组织和指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完成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提高整体护理相关理论水平与业务技能。

(8)加强护理理质量管理, 按照护理质量标准督促、检查和评估护理工作, 重点评价对病人的护理效果, 征求医生的意见。

(9)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及时上报护理部, 并组织本科室的护理人员对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

(10)根据教学计划, 管理和指导带教人员及实习、进修护理人员, 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11)组织拟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 完成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工作。 (12)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手术室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6、消毒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消毒供应室护理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 并定期总结汇报。

(2)负责消毒供应室护理人员及各种物品的管理。

(3)根据工作需要和护理人员情况, 合理安排护理人员工作。

(4)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

(5)组织本室人员深入各科室(病区),实行下收下送。检查供应物品的使用情况, 征求意见, 改进工作。

(6)组织和指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完成护理人员培训计划。 (7)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按照护理质量标准督促、检查和评估护理工作, 重点评价对各科室的服务效果。

(8)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及时上报护理部, 并组织本科室人员对差错、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 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

(9)根据教学计划, 管理和指导带教人员及实习、进修护理人员, 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10)组织拟定本室护理科研计划, 开展技术革新,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11)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消毒供应室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工作。

二、护理技术人员职责

1、病区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制定本病区护理工作计划, 参与护理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协助护士长做好护理质量管 (3)熟练掌握并指导护师(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抢救扩护理, 协助解决护理业务疑难问题, 参与并检查、指导本病区急、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5)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6)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参加并指导本病区护理查房、护师(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定期给本病区护理人员讲课。

(7)完成临床教学及科研任务。

(8)参加本病区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9)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0)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并指导护师(士)开展此项工作。

2、病区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掌握并指导护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理工作。 (4)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参加本病区急、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5)全面了解病人情况, 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参加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6)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参加并指导护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7)参加护理科研, 完成卫(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任务。

(8)参加本病区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9)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0)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并指导护士开展此项工作。

3、病区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和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指导护理员、护工、卫生员的工作。 (4)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5)全面掌握病人情况, 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参加大手术或新开展手术、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6)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以及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7)参与护理教学和教学。

(8)参与本病区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9)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0)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4、门诊部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制定门诊部护理工作计划, 参与护理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理工作, 协助护士长做好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诊室物品、药品的管理。

(4)保持候诊室、诊室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 (5)维持就诊秩序, 做好分诊工作。

(6)参加并指导护师(士)做好器械消毒和开诊前的各项准备。

(7)参加并指导护师(士)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 定期给护理人员讲课。 (8)完成临床教学及科研。

(9)参加门诊部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0)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1)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并指导护师(士)开展此项 。

5、门诊部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负责诊室物品、药品管理。

(4)保持候诊室、诊室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 (5)维持就诊秩序, 做好分诊工作。 (6)参加并指导护士做好器械消毒和开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参加并指导护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8)参加护理科研, 完成卫(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任务。

(9)参加门诊部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0)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1)为病人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并指导护士开展此项工作。

6、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及时完成各项护工作。 (3)保持候诊室、诊室环境的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 (4)维持就诊秩序, 做好分诊工作。 (5)做好器械消毒和开诊前的各项准备。 (6)参加护理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7)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

(8)参加门诊部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9)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0)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7、急诊科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制定本科护理工作计划, 参与护理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信技术操作规程, 协助护士长做好护理质量管理工作。

(3)熟练掌握并指导护师(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理工作。

(4)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协助解决护理业务疑难问题, 参与并检查、指导急、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5)参加并指导护师(士)做好急诊病人的分诊工作。

(6)急症病人来诊, 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 在医师到来之前, 遇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 随即向医师报告。

(7)参加主治医师查房、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8)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参加并指导本科护理查房、护师(士)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 定期给护理人员讲课。

(9)完成临床教学及科研。

(10)参加本科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1)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2)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并指导护师(士)开展此项工作。

8、急诊科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掌握并指导护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参加急、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

(5)参加并指导护士做好急诊病人的分诊工作。

(6)急诊病人来诊, 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 在医师到来之前, 遇特殊危急病人可行降要的急救处置, 随即向医师报告。

(7)全面了解病人情况, 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以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8)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参加并指导护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9)参加护理科研, 完成卫(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任务。

(10)参加本科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1)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2)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并指导护士开展此项工作。

9、急诊科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5)做好急诊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6)急症病人来诊, 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 在医师到来之前, 遇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置, 随即向医师报告。

(7)全面了解病人情况, 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以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8)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以及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9)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

(10)参加本科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1)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2)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10、手术室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助制定手术室护理工作计划, 参与护理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协助护士长做好护理质量管理。

(3)熟练掌握并指导护师(士)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协助解决护理业务疑难问题。 (5)参加并指导护师(士)完成器械、敷料的包装、消毒灭菌等工作。 (6)参加并指导护师(士)协助医师完成手术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7)护送术后病人回病室, 进行床边交接班。保管和送检(或嘱护工、卫生员送检)手术标本。

(8)参加并指导护师(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定期给护理人员讲课。 (9)完成临床教学及科研。

(10)参加手术室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1)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2)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 参加并指导护师(士)做好手术病人术前访视和术后随访工作。

11、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5)做好器械、敷料的包装、消毒灭菌等工作。 (6)协助医师完成手术过程的各项工作。

(7)护送术后病人回病室, 进行床边交接班。保管和送检(或嘱护工、卫生员送检)手术标本。

(8)参加护理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9)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

(10)参加手术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1)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2)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 做好手术病人术前访视和术后随访。

12、消毒供应室主管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制定本科室护理工作计划, 并参与管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协助护士长做好质量管理。 (3)深入各科室(病区), 实行下收下送, 检查供应物品的使用情况, 征求意见, 改进工作。

(4)参加并指导护师(士)按常规流程处理回收后的各种物品。

(5)参加并指导护师(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定期给护理人员讲课。 (6)完成临床教学及科研。

(7)参加本科室工作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3、消毒供应室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各科室(病区),实行下收下送。检查供应物品的使用情况, 征求意见, 改进工作。

(4)参加并指导护士按常规流程处理回收后的各种物品。 (5)参加并指导护士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6)参加本室科研工作, 完成卫(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教学任务。

(7)参加本科室工作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4、消毒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各科室(病区),实行下收下送。检查供应物品的使用情况, 征求意见, 改进工作。

(4)按常规流程处理回收后的各种物品。 (5)参加护理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6)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

(7)参加本科室工作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5、产房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正确运用护理程序,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4)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

(5)了解产妇分娩前后的情况, 负责正常产妇接生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 做好接产准备, 严密观察产程, 发现异常, 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并报告医师。

(6)参加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以及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参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案讨论以及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 (8)参与护理教学和科研。

(9)参加本科护理差错、事故的讨论, 提出鉴定意见及预防措施。 (10)根据病人需要, 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1)为孕妇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16、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及各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和简单的护理技术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严防差错和事故。

(4)随时巡视病房, 与病人沟通, 了解病人的身心需要, 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5)做好病人床单位入院前准备、住院期间整理及出院后终末消毒。 (6)及时完成外勤工作。

(7)指导护工、卫生员的工作。

三、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主管护理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行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管理负责制。

(2)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包括护理教学、护理科研)、护理管理、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继续护理教育工作。

(3)制定以病人或以人的健康为中心, 以专业发展为目标的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 建立健全各项 护理工作制度。 (4)制定各级护理技术人员、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梯队建设计划, 建设适应护理事业发展需要的护理队伍。

(5)定期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 反馈信息, 分析、总结护理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6)深入各科室(病区)了解护理工作情况, 解决实际困难, 对重大抢救的护理进行现场组织和业务指导, 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估。

(7)密切与各科室、各部门的联系,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2、临床护理工作制度

(1)病人入院时, 护理人员应以热情的态度、亲切的语言接待病人, 进行自我介绍, 并向病人介绍病区环境与作息、陪护、探视制度等。为病人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和体重(七岁以下小儿酌情测血压),做好病人入院健康评估。

(2)一般住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 并记录24小时大、小便次数。

(3)体温在37.5°C以上及危重病人每隔4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夜间体温低于38.0°C可免测12MN、4Am体温;平稳三天后, 改为每日测一次(或按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和医嘱执行)。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5)病人入院后, 护士应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评估病人健康需求, 按医嘱医嘱执行分级护理, 作出标记:新入院为绿色;特别护理为咖啡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不需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 需随时准备进行抢救的病人。护理内容: ①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

②正确运用护理程序评估病人健康需求, 提出护理诊断或问题, 制定并实施护理计划, 评价对病人的护理效果,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③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④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 以便随时急用。

⑤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⑥认真做好基础护理, 严防并发症。

一级护理——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护理内容: ①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 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

②正确运用护理程序评估病人健康需求, 根据病人情况制定护理计划,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③护理记录及时、准确、扼要, 能动态反映病人病情变化。 ④按需要准备急救药品和器材。

⑤为病人和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⑥认真做好基础护理, 严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严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护理内容: ①每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 观察病情变化。 ②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③为病人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④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三级护理——能下床活动、生活基本能自理的一般病人。护理内容: ①每班巡视病人一次, 观察病情变化。 ②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③为病人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满足病人身心需求。 (6)护士根据病人病情和健康需求, 确定护工护理级别。 (7)做好病人出院健康指导。

3、护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护理专业, 做好本职工作。自尊自爱, 自强不息, 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要一视同仁, 礼貌、热情, 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保护病人隐私。

(3)对护理工作一丝不苟。执行医嘱, 准确及时;护理记录, 正确清楚;观

察病人, 认真细致;抢救病人, 有条不紊;坚持查对, 准确无误;护理病人, 周全

细致;服务工作, 做到“四勤” :眼勤、口勤、手勤、脚勤。

(4)苦练技术, 精益求精, 钻研业务, 不断创新。 (5)忠心职守, 严于律己, 遵守制度, 安全操作, 避免差错, 杜绝事故。 (6)容貌端庄, 精神饱满, 衣着整洁, 举止大方, 语言温和, 动作轻柔。 (7)医护协作, 团结友爱;医德高尚,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不徇私利;“钱物吃请”, 一概拒绝。

4、护理会议制度

(1)护理部办公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 护理部成员参加, 总结、分析、安排护理工作。

(2)全院护士长、科护士长会议每月各一次。由护理部主持, 进行阶段总结, 研究、分析、布置工作。

(3)病区护士长会议每月一次。由科护士长主持, 病区护士长参加, 贯彻护理部工作计划, 总结本科护理工作, 布置工作重点。

(4)病区护士会每月一次。由护士长主持, 传达、布置工作, 研究、解决护理问题。

(5)全院护士大会每年一次。由护理部主持, 总结、布置工作, 表彰先进。 (6)病区晨会每天一次。由病区主任或护士长主持, 听取值班人员汇报, 进行交接班, 解决医疗护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布置当日工作。

(7)病人及陪护人员座谈会每月一次。由病区护士长或病区护士主持, 病人及家属参加, 听取病人意见, 不断改进工作。

(8)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 并做好会议记录。

5、病区管理制度

(1)病区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病区内不准吸烟。 (3)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 穿戴工作服、帽, 必要时戴口罩。

(4)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 并分别指派专人保管, 建立帐目,

定期清点。如有遗失, 应及时查明原因, 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 要办好 交接班手续。

(5)病人床单位用具按基数配给, 由病人保管使用, 出院时清点收回并清 洁、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住院、探视、作息等制度, 保证病人休息和医疗护理工作正常进行。

(7)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 不会客。医生、护士查房时, 病人不得离开病区。

(8)向病人宣传卫生知识, 进行健康教育。

(9)定期召开病人及陪护人员座谈会, 征求意见, 改进病区工作。

6、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护理部设专人负责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形成三级或二级护理质控网络。

三级护理质量控制组织:三级为护理部及部分护士长组成的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小组;二级为科护士长及科内各病区护士长组成的大科护理质量管理小组;一级为病区护士长及主任(副主任)护师或主管护师组成的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

二级护理质量控制组织:二级为护理部及部分护士长组成的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小组;一级为病区护士长及主任(副主任)护师或主管护师组成的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

(2)定期组织检查及随机抽查。三级、二级护理质量检查每月一次, 一级护理质量检查每月二次。每月汇总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必须在全院护士长会议上公布, 并呈报院质控科。每季进行一次质量分析、评价, 并及时反馈。

(3)加强对全体护理人员质量管理教育, 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7、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查房, 护理部工作人员、本科的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和查房病区护士参加。

(2)科护士长定期组织护理查房, 本科各病区护士长及查房病区护士参加。 (3)护士长定期组织护理查房, 本病区护士参加。

(4)科护士长及护士长参加本科主任查房, 了解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制定并督促实施整改措施。

(5)护理查房内容:

①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②护理程序的运用、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及护理文件书写质量。 ③基础护理和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

④护理新技术的开展、护理疑难问题的解决及护理教学计划的实施。 ⑤检查护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提出改进意见或解决办法。

8、护士长夜查房制度

(1)护士长夜查房每周1~2次。 (2)查房内容:

①急诊、危重及抢救病人的治疗、护理情况。

②协助并指导护理抢救工作及解决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③有关护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查房形式:由护理部安排, 各病区正、副护士长参加, 查房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值班护士指出, 查房后按要求做好记录, 向护理部汇报。

9、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履行岗位职责, 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 书写交班报告, 填写各项护理记录, 整理办公室、治疗室, 处理好用物等。遇有特殊情况, 必须详细交待, 与接班者共同完成好交接工作, 方能下班。

(3)白班必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 如消毒敷料、标本容器、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及特殊治疗用品等,以便夜班工作。

(4)接班护士应提前到达病区, 做好接班准备。交接中如遇物品、病情、治疗、护理等方面交待不清, 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问题, 应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发现问题, 则由接班者负责。接班者未到岗位或未接班, 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病区应建立日夜交接班报告本, 逐项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可采取晨会、床边和和口头交接班的方法, 内容应全面, 有条理, 重点突出, 包括:

①住院病人总人数, 出院、转出、死亡、入院、转入、分娩、手术、危重病人数。按床号顺序书写新入院、转入、分娩、手术、危重、抢救、病情突然变化以及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病人。 ②医嘱执行情况, 重症护理记录, 各种检查标本的采集及处理完成情况。尚未完成的工作, 也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③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 各种导管固定和引流情况。

④有关物品及毒、麻、限剧药品使用情况, 抢救车内一切用物的数量和效能, 并登记签名。

⑤交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 做好病人床前交接班。

(6)晨会交接班前, 护士长应检查书面交接班报告, 了解危重病人的护理情况及有关的记录。晨会交接班后, 带领全体护士巡视病人, 进行床前交接班, 做到心中有数, 以便工作安排。

10、护理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①转抄医嘱应查对一遍, 转抄者签名。

②整理(转抄)服药、注射、治疗及饮食记录本后, 须经两人查对, 做好记录。

③每天要求每班查对医嘱, 夜班查对当日医嘱, 每月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 做好记录。

④医嘱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⑤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⑥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

⑦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以外, 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前应复述一遍, 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待医师补开医嘱后经两人核对与医嘱相符方可弃去。

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做书面及口头交班。 (2)服药、注射、处置、输液、输血查对制度: ①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作后查(查七对内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 ②备药时要查药品的的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药瓶有无裂缝以及瓶口有无松动。如不符合要求, 不得使用。

③摆药后, 必须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④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毒、麻、限制药品使用前应反复核对, 使用后保留安瓿, 以便核对, 并做好记录。

⑤使用多种药物时, 要注意配伍禁忌。

⑥给药或治疗时, 如病人提出疑问, 应及时查对, 无误后方可执行, 并向病人解释清楚。

⑦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 执行者及查对者须签全名在配血单上, 无误后方可输入,并随时注意观察, 保证安全。

(3)手术室查对制度:

①接病人时, 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部位、术前用药。

②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③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的手术, 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④检查无菌手术包名称、灭菌日期、化学指示胶带及包内灭菌指示卡是否符 合要求, 器械是否齐全完好。

⑤手术取下的标本, 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能送检。 (4)消毒供应室查对制度:

① 收点器械时, 查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处置情况。 ② 准备器械包时, 查对名称、数量、质量、清洁度。

③发无菌包时, 查对名称、灭菌日期、包装、化学指示胶带;发一次性物品时, 查对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包装, 不符合要求不能发放。

11、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进入特殊区域应换专用。在传染病区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2)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时, 应戴口罩, 诊疗、处置工作前后应洗手, 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3)手术室、分娩室(产房)、母婴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及ICU等区域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及保洁、消毒隔离措施。

(4)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无菌物品应有灭菌日期, 超过有效期(7天)应重新灭菌, 方能使用。

(5)病人用过的医疗用具要初步浸泡消毒后再与供应室交换。一次性物品要分类进行毁形和无公害处理。

(6)病人的被服定期更换,平时随脏随换, 脏被服应放于污物袋内, 不得堆放地面。

(7)病人用过的便器、面盆应浸泡消毒。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 应与打扫其他场所的用具严格分开, 并有标记。

(8)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 污物箱应带盖, 并经常清洁消毒。特殊区域的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

(9)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 应严格遵守隔离制度, 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病人用物及排泄物应严格进行消毒处理。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床单位应按相应的终末消毒处理。

(10)凡是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 械应严密消毒, 用过的敷料要焚烧, 出院病人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1)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消毒隔离技术及常用消毒剂的作用、浓度、制度和使用方法。

(12)各护理单元接受护理部门和医院感染控制科对消毒隔离工作的质量控制。

12、护理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护理人员发生差错或事故后, 应立即报告护士长、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或科主任, 积极采用补救或抢救措施, 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时, 病人用过的药品、器械、标本、检验报告、记录与资料等应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销毁、涂改, 以备鉴定。 (3)各科室(病区)应设差错、事故登记本, 一般差错三天内向护理部报告。严重差错及事故及时口头向护理部报告, 24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交护理部, 护理部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在一周内进行讨论, 填写报表交护理部, 护理部每月组织护士长进行一次讨论。

(4)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护理差错事故标准》,确无误对护理差错、事故的处理, 做到院、科二级有分析、结论、得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5)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个人, 如不按要求报告, 有意隐瞒, 经查出后按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13、健康教育制度

(1)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提高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制定标准健康教育计划。

(3)训护理单元应在候诊及病人活动公共场所设立健康知识宣传橱窗, 经常更换板报内容。

(4)根据医院条件, 制备和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手册、健康处方等。 (5)采用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定期召开病人及陪护人员座谈会、进行个体宣教等)向病人讲解疾病防治知识, 促进病人身必康复。

(6)将健康教育纳入整体护理程序, 探讨教育规律, 总结教育经验, 鼓励 并帮助病人及家属建立科学的健康观念和行为。

14、抢救室护理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 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材等要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要有明显标记, 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做到班班交接, 帐物相符。

(3)各种抢救仪器每天通电检查一次, 以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抢救时, 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 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做到“三清”:听清、问清、看清;“三熟练”:常见病抢救程序熟练、抢救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练、抢救药物剂量及作用熟练。 (6)认真执行医嘱, 对抢救过程的口头医嘱, 在执行时应先复述一篇, 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待医师补开医嘱后经两人核对与医嘱相符方可弃去。

(7)抢救工作完毕应做好抢救记录。

15、分娩室护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 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衣帽、口罩和鞋。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护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 随时与产妇沟通, 了解产妇身心需要,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产妇和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4)分娩室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 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5)严密观察产程, 发现异常, 立即报告值班医师。

(6)严格交接班制度, 接班者要测量血压、听胎心音, 并做记录。 (7)产妇入分娩室后, 做好乳房清洁工作, 分娩后30分钟内给予早接触、早吸吮, 并进行母乳喂养的指导。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持室内清洁, 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有传染病的产妇, 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分娩后及时消毒。

(9)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新生儿出生情况等记录。

(10)新生儿处理完毕, 应经产妇辩认性别, 确认后系辩认标志并盖指印, 对新生儿进行全身检查和常规处理, 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2小时, 无特殊情况送回母婴室。

16、母婴室护理工作制度 (1)宣教制度:

①向孕妇及家属宣传母乳喂养的知识与母婴同室的意义。 ②定期播放有关母乳喂养知识录像。 ③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方法和技巧的指导。 (2)探视制度: ①探视须持探视证, 凡患有传染及呼吸道、肠道感染者谢绝探视。 ②探视者入室前应消毒双手。

③探视者不得带人工奶头、奶瓶及代乳品入室。

④探视者应自觉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不得随意丢果皮及污物, 不得在室内吸烟及大声喧哗, 不得坐、卧产妇床。

(3)消毒隔离制度:

①工作人员入室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 必须衣帽整洁, 洗净双手。 ②探视者入室前, 在母婴室门卫人员的指导下, 消毒双手, 方能入室。 ③每天用消毒液拖地两次, 擦床头柜、门把手一次, 保持室内地面清洁、干净。

④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定期消毒室内空气, 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

⑤凡婴儿所用物品, 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杯、匙、餐具、被服经消毒 后方能使用。

⑥产妇出院后, 床单位应按终末消毒处理, 痰盂、便盆、面盆分别清洁、浸泡消毒。

(4)喂养制度:

①帮助正常分娩的产妇在产后30分钟内与婴儿进行皮肤接触, 接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并早吸吮。

②行剖宫产的产妇在手术室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 母婴同步回母婴室, 待产妇有应答能力后30分钟内再行皮肤接触, 早吸吮, 接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护士应指导产妇掌握正确的抱奶姿势和婴儿含接姿势, 鼓励产妇早开奶。

③必须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实施母乳喂养, 按需哺乳, 一切医疗护理操作使母婴分离不得超过1小时。

④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有医学指征者除外),禁止使用奶瓶及橡皮奶头。

⑤护士应教会产妇掌握正确的挤奶手法, 保持乳汁分泌。

17、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手术室, 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鞋、衣、帽、口罩。非本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手术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随时准备接待急诊手术及抢救工作, 并做好室内安全检查。

(3)手术室的药品、物品、器材等做到: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和定量请领补充。急症手术的器材。设备应定期检查, 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4)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外借, 如确需外借时, 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并做好物品借还登记, 当面点清, 用后归还。

(5)麻醉药与剧毒药有明显标志, 加锁保管, 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

(6)手术室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日手术后清洁手术间, 用紫外线 灯照射消毒一次, 时间为30~60分钟;每周彻底清扫、密闭熏蒸消毒一次。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

(7)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分室进行。手术前、后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物品的数目, 并做好记录, 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器械、敷料。

(8)接手术病人时, 要携带病历, 并核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部位及手术前用药。病人要穿医院制做的病人服进入手术室。

(9)参观或见习手术者必须先办理手续, 严格遵守参观规则。

(10)常规手术通知单于手术前一天的上午送至手术室, 急诊手术通知单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后及时送至手术室。

(11)对施行的各种手术应详细登记, 并按月统计上报。 (12)手术中采集的组织标本及时送检。

(13)护士要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做好手术病人术前访视和随访工作。

18、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根据临床工作需要, 及时供应各科室(病区)治疗、护理所需物品, 保证供应的物品完备、合用、无菌。 (3)按时下收下送。清点验收物品时, 交接清楚。

(4)各科室如需要特殊器材, 应预先通知, 以便准备。外借物品应做好物品借还登记, 当面点清, 用后归还。

(5)回收经科室(病区)初步浸泡消毒的物品后, 按常规流程进行处理。对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要严格消毒。

(6)灭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要严格分区放置。灭菌物品要注明灭菌日期, 若超过有效期或封口区被拆开者, 须重新灭菌后方可使用。

(7)灭菌物品应使用化学指示胶带或指示卡, 监测灭菌效果。

(8)定期监测压力灭菌器的灭菌效能, 并有记录。定期进行灭菌物品的抽样检查。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无菌物品室设专人负责, 每日进行清洁卫生, 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时间为30~60分钟。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

(10)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按批号做热原监测。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各科室应初步浸泡消毒, 供应室统一回收并进行毁形和无害化处理。

(11)定期下科室(病区)核查器材供应及使用情况, 听取意见, 改进工作。 19治疗室护理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进行治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室内各种物品、药品应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做到: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和定量请领补充。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并有明显标志。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做到严格分别放置。无菌物品放置专柜。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 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灭菌。

(4)室内各种消毒液每周更换两次或根据消毒液的效能和特性定期更换, 浸泡容器、无菌持物钳、碘酊、乙醇瓶等每周清洗、消毒两次。

(5)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前必须对治疗室进行全面清洁一次。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用消毒液拖地两次,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时间为30~60分钟。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

20、换药室护理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换药操作应按无菌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进行。换药后做好污物处理及器械消毒工作,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指定容器内, 并焚烧处理。

(2)每日检查器械、敷料、外用药品等是否备齐, 保证及时供应。 (3)每日检查无菌物品有效期, 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灭菌。

(4)室内各种物品、药品应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做到:定点 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和定量请领补充。严格区分清洁区和 污染区, 并有明显标志。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做到严格分别放置。无菌物品放置专柜。

(5)室内各种消毒液每周更换两次或根据消毒液的效能和特性定期更换, 浸泡容器、无菌持物钳、碘酊、乙醇瓶等每周清洗、消毒两次。

(6)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前必须对换药室进行全面清洁一次。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用消毒液拖地两次,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时间为30~60分钟。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

21、门诊部护理工作制度

(1)保持各诊室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维持有序的工作环境, 严格执行先挂号、后看病的原则(危重抢救病人例外),按挂号等级做好分诊工作。

(2)门诊护理人员要做好开诊前各项准备工作(如检查和补充各种表格、处方、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等),按时开诊, 坚守岗位。

(3)接诊病人时, 要做到态度热情, 服务周到, 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 不得冷落、歧视病人。

(4)随时与就诊病人沟通, 了解渍人身心需要,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诊室内实行“一医一患”制度, 避免患者围观候诊。 (6)对高热病人、重病人安排优先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制度, 每天用消毒液擦桌椅及拖地板, 保持诊查床整洁, 床单、枕套等随脏随换。

(8)严格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仪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并设专人保管。 (9)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0)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22、注射(抽血)室、输液室护理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 (2)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4)在使用可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前, 除详细询问用药史和过敏史外, 还须作药物过敏试验, 以防发生意外。

(5)密切观察注射、输液后的情况, 发现不良反应或意外, 应及时处理, 并报告医师。

(6)随时与病人沟通, 了解病人身心需要,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室内急救用物设置齐全, 保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各种物品、药品应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做到:定点安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和定量请领补充。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并有明显标志。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做到严格分别放置。无菌物品放置专柜。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 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灭菌。

(8)室内各种消毒液每周更换两次或根据消毒液的效能和特性定期更换, 浸泡容器、无菌持物钳、碘酊、乙醇瓶等每周清洗、消毒两次。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注射器、针头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抽血、静脉注射、输液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治疗后随时用消毒液擦手或洗手, 做到“一人一消毒”。每天用消毒液拖在两次,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时间为30~60分钟。每1~3个月进行空气等细菌学监测一次, 设登记本并留存监测报告。

(10)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11)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进行健康教育。

25、护理抢救工作制度

(1)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点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 并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2)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急病人应就 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留守,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有药品的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4)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5)抢救完毕,应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26、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者要按规定时间,持探视证进入病房,每次不得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宜进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进入病房内探视。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或陪人证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根据病情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由病房签发给陪伴证或撤消陪伴证。

(4)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5)探视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高声谈笑或坐病人床上,不可私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6)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必须爱护公物,节约用水。

第18篇:医学工程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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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工程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讨论稿)

第一部分 医学工程工作制度

目 录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医学工程部(处、科、室)工作制度

三、计划、购置审批制度

四、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五、安装验收制度

六、使用保管制度

七、质量控制制度

八、维修与预防性维护管理制度

九、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十、调剂调拨制度

一、报损报废制度

十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制度

三、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四、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五、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六、损坏遺失处理制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八、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九、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十、科研教学及人才培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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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当代医学的进步与发展主要体现在医学与工程的紧密结合,以产品形式向临床提供高科技诊断治疗方法与技术,保证和提高医疗质量与水平,拓展了临床疾病诊治的深度和广度,其高新技术产品既是资产又是现代临床医学的主要技术资源;所获得的数据、图形、图像是医院临床诊断治疗的主要信息来源,已成为医院数字化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临床)医学工程是应用工程理论、技术、医工结合的方法研究和解决医院中有关仪器设备、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技术管理与使用、工程技术支持、安全与质量保证、与临床共同开展应用研究等方面的新兴的交叉学科。医学工程已经与医疗、护理、临床药学并列为现代医院的四大支柱,是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的必要技术保障。因此,医学工程部门的建立和发展是现代化医院的标志之一,是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 医学工程工作制度

第一节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由医院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医学工程部门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医院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医学工程部(处、科),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计划、论证、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2.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3.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三级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4.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5.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第二节

医学工程部(处、科、室)工作制度

组织 法规 职能 职责 实施 目标 学科 资质 1.医学工程部(处、科、室)是在院长领导下,依据相关法规行使管理职能、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工程技术部门。

2.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3.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仪器设备和相关软件,均由医学工程处(科、室)统一负责制定购置计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如:论证、采购、供应、调配、处置等资产和物流管理;仪器设备安装、集成、调试、临床验收、维修、计量、预防性维护等工程管理与技术支持。

4.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执行。

5. 根据医院制定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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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工程技术培训,开展应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收集反馈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可疑不良事件,保障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及所获临床医学信息(数据、图形、图像)的有效性。

7. 规划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包括人才队伍、设施与环境、技术服务内容、科研与教学等),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医学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质。

8.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的医学工程部门应逐步建立临床工程师制度,培养医工结合的研究型临床工程师队伍,开展科研与教学工作,积极参与适宜医学技术的选择、临床应用效果和风险评估。

第三节 计划购置审批制度

1.各业务科室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医学工程部门汇总后,交医疗设备管理/咨询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

3.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购置,应将计划上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后,报相应的采购机构实施。

4.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审批规定,由医学工程部门负责人审批,需提交院领导审批的经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5.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6.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医学工程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7.科研与教学项目所需要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根据科研经费、批准项目,由科教部门统一提出计划,报医学工程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8.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第四节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1.医学工程部(处、科、室)门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在购置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4.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或先试用后付款方式进行采购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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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8.万元以上设备采购须由医院与供应商签订有关统一的合同或协议书,由医学工程部(处、科、室)根据招标要求或与供应商谈判结果草签合同或协议书交院长审核后,正式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书。 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厂商承诺采购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若采用试用方式,试用后仍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未中标的试用设备医院不承担对使用损失的补偿。

第五节 安装验收制度

1.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含科研、教学)、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应用质量验收。

2.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3.医疗设备(含科研、教学)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与临床工程技术人员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如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由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各方共同签字。

4.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

5.应用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6.对于紧急急救购置的设备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是先使用事后补作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医学工程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7.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做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做入账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

8.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节使用保管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度,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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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学工程部门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七节 质量控制制度

1、医学工程部(处、科、室)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医疗设备器械的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2.医院应指定医学工程部门具体负责统一采购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器械,应当从取得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资证,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索证和验证制度。

3、应加强医疗设备器械的入库验收工作,对购入的医疗设备、器械和耗材要验证产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与实物的一致性,如需要还应进行试运转测试,检查其是否达到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4.医学工程部门的库房应定期盘点库存,检查器械和耗品有无过期、失效和淘汰的产品,并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5、医学工程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类医疗设备进行巡查,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100%完好。

6、对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八节 维修与预防性维护管理制度

1.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2.使用科室对设备的维修、改装及正常业务工作外的设备使用应事先征得医学工程部(处、科、室)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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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急救设备应积极抢修,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4.协助使用科室制订好设备操作规程,指导使用科室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5.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科学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7.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主动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8.应做好休息期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9.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10.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参加各类医疗设备的维修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九节: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管理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医学工程部(处、科、室)负责, 医院临床医学工程部门内应建立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有专人进行计量检测和检定工作。各科设计量员,建立计量管理网络。

2.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5.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

6.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执行情况列入科室考核,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第十节 调剂调拨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但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等例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尙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 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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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估价时,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医学工程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若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等行为应予追究,严肃处理。

第十一节 报损报废制度

(1) 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      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2) 申请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医学工程部(处、科、室)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有相关技术部门作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 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4) 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5) 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6) 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7) 已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第十二节 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大型医用设备的范围:应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为基准。 2.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应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获得批准后,应通过严格的采购招标,在投入使用前,应经省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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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操作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并在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方可上岗工作。

4.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前,使用科室会同医学工程部门应对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成本、相关配套设备购置成本、设施及工程建设成本,日常运行成本、人员成本、预计工作量和收费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5.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科室应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保证运行环境良好,对使用进行登记。

6.大型医用设备的运行成本核算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购入之后,医学工程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卫生经济)部门每年对大型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追踪分析。

7、科室大型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分析评价结果,应纳入科室年度考核的指标中。

第十三节 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1 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及领用部门。

库房应注意有效期管理:根据日常用量计算合理库存、发放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必须进行换货或报废,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环节。

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或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

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因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2 3

4 5 6

第十四节 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1 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植入性医疗器械,必须查验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生产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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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对医疗机构新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应请医政管理职能处室根据医疗能力和实际需求进行准入审批。

应建立统一的采购和追溯信息登记制度,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 有条件的单位建议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追溯登记。

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采取寄售制或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必须做好追溯信息登记。

有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植入医疗器械,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上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核准其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为方便查询及统计分析,应对在本医疗机构中常规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代码。

第十五节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仪器设备档案是指外购设备所形成的各类文字、图表的文件材料与电子记录等

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

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将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交使用科室。

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六节 损坏遺失处理制度

1.各类设备发生人为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医学工程部(处、科、室)门部门,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推诿扯皮,隐瞒不报。

2.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3.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

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应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 5.医疗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

6.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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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对遭遇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根据医院制定的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医学工程部门应制定相应制度,医院要有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各个方面(包括思想上物质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及实施细则,并定期组织演练。

3.建立紧密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应对程序。4.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第十八节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 医疗设备的大量应用于临床,如在使用和管理诸方面造成不当,会给病人和使用人员带来各种风险和隐患,应对在用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以医疗设备风险管理行业标准《YY/TT0316-200、ISO14971-1:1998》,制定本单位医疗设备风险管理和评估制度,以确保对病人和使用人员不造成危害,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医疗设备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护人员、病人、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实行医院全方位医疗设备风险安全分析、评估管理。 医疗设备应用安全风险来源: 1)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对病人的伤害; 2) 由于使用者操作不当造成对病人的伤害; 3) 由于带有放射源或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的医疗设备造成的人员的伤害; 4) 由电气安全引起的问题:医疗设备绝缘程度下降、保护接地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的伤害;

5) 因机械、光学、化学等有害物质污染出现的安全问题; 6) 由于各设备的组合相互之间产生影响造成的人员的伤害。 7) 其他可能对病人和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的风险。

风险评估分析应根据不同设备、不同条件充分考虑到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作相应措施。

风险管理应有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三部分组成,应对一些生命支持和功能支持的医疗设备制定巡诊计划,(如呼吸机、监护仪、高频手术设备、各类光学内窥镜、体外循环设备、X线诊断设备等)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 2.

3. 4.

5. 6.

第十九节: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伤害事件分一般伤害与严重伤害。严重伤害的含义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机体结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的永久性伤害或损伤。

2、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1) 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中文word文档库】-专业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http://www.daodoc.com 本文由http://www.daodoc.com【中文word文档库】收集

可能与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关。

2) 濒临事件原则: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死亡或严重伤害。

3) 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3、不良事件报告及召回的程序

(1)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可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品种应报告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中的一般伤害事件,其他品种报告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

(3)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调查记录不良事件的有关资料,包括患者资料、发生情况与地点、医疗器械相关信息、操作使用人员等信息;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其中,死亡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和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同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相关资料。

(4)在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未明确前,医疗机构应主动采取措施,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责令使用科室对出现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该批号或该型号的库存产品暂缓 放行和停用,若有必要,可对该医疗器械进行召回。

4、不列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几种情况

(1).在医疗器械使用中,由于其他因素也有可能引发不良事件,原因也可能错综复杂。对于可以确定的下列几种情况之一,可以不列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所产生的病人伤 害与死亡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的程序进行处理。不能明确判定原因的仍按国家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上报。 (2).超过生产厂商规定的使用期限(有效质保期)或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 (3).医疗器械生产厂在技术文件中已标明的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或有建议性提示的。 (4).使用错误造成的不良事件。不符合生产厂所规定的操作使用方法,使用者明显运用了厂家明文禁止或建议不能采用的操作行为而错误使用。对于不合法生产厂家的产品、无证产品用于临床,也认为是错误使用。由于错误使用引起的不良事件应保护现场、素材、论据,由专家调查鉴定分析、判断。 (5).由于病人自身原因、并发症或病人未按医嘱进行的活动造成的不良事件。

5、医学工程部门协助医院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临床科室人员的不良事件教育,提高其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意识。

第二十节

科研教学及人才培养制度

1.医学工程学科是一门医学与工程学相结合的专业学科,应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学历教育和职称认证等培训,抓好人才培训工作,按学科要求逐步取得相关资质认证。

2. 医学工程部(处、科、室)应制订出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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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条件的医院的医学工程部门应结合医院实际,应积极组织医工结合的科研课题,为临床的诊治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提高自身队伍的科研水平,应逐步建立临床医学工程研究所(室),培养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开展科研教学工作,规划科研和学科发展方向。

4.医学工程部门应组织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定期开展科室业务学习,参加各种相关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员工结合实际工作和研究项目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

5.医学工程部门应定期检查科研教育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对科研教育和培训人才等方面成绩记入档案,作为晋升的参考。

第二部分

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二、副主任职责

三、临床工程师职责

3.1(教授级)/正职高级工程师职责 3.2高级工程师职责 3.2工程师职责

3.3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四、岗位职责

1、购置(设备、耗材)岗位

2、验收保管岗位

3、档案信息岗位

4、临床工程技术岗位

4.1影像工程技术主管 4.2急救装备工程技术主管 4.3实验室工程技术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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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医学专科工程技术主管 4.5综合医用设施工程技术主管

五、质量控制与计量管理岗位

一、医学工程部(处、科、室)主任

工作概要: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学工程部(处、科、室)门实施《医学工程工作制度》中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医疗设备使用的安全和有效。2.根据医院制定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3.主持编制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器械、消耗材料购置的年度计划。组织论证、采购、招标相关工作 。

4.组织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安装、集成、调试、临床验收、供应、建档、调配、处置等资产物流管理。

5.制定和落实仪器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质量保证与控制以及医学计量等工作计划、方案与岗位职责,开展考核、检查、评比和奖惩等工作。

6.组织收集反馈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可疑不良事件和医疗设备的各种临床应用信息,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

7.组织本部门各级医学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的相关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质。

8.创造条件组织开展科研与教学工作,积极参与适宜医学技术的选择、临床应用效果和风险评估。

二、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副主任

工作概要:配合主任负责所分配的专项工作 请示上报:主任 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所分工工作,落实年度计划,实施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安装、集成、调试、临床验收、供应、建档、调配、处置等资产物流管理。

3、协助主任制定和落实仪器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质量保证与控制以及医学计量等工作计划、方案与岗位职责,开展考核、检查、评比和奖惩等工作。

4、在主任指导下,完成所负责专业技术和科研与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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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并完成除正常业务工作以外的专项工作。

三、临床工程师

3.1 (教授级)正职高级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部门各项业务技术工作和制定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掌握分管部门的医疗业务知识以及所需设备的用途和技术性能,组织设备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采购设备进行产品综合调研比较,并掌握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操作程序。 3.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和法规,能组织对医院设备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应用分析等工作。

4.指导和参与复杂的安装、维修和应用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工作。掌握医院的某类医疗设备仪器的原理理论、维修和质量保证技能。 5.指导和参与科研工作,组织解决技术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和实施相关工程项目。并负责审核相关的技术评估报告。

6.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医疗设备器械情报资料和了解掌握医学工程发展动态;参加各级学会学术活动,撰写和发表相关论文。

7.申请相关科研课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承担业务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的学习。

8.负责指导和检查下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指导质控及风险评估,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3.2 高级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上级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部门某专业业务技术工作和制定相关技术操作规程 2.掌握分管部门的医疗业务知识以及所需设备的用途和技术性能,组织设备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采购设备进行产品综合调研比较,并掌握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操作程序。 3.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和法规,能对医院设备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应用分析等工作。

4.参与复杂的安装、维修和应用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工作。掌握医院的某类医疗设备仪器的原理理论、维修和质量保证技能。 5.参与科研工作,组织解决技术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和实施相关工程项目。并负责审核相关的技术评估报告。

6.收集整理国内外医疗设备器械情报资料和了解掌握医学工程发展动态;参加各级学会学术活动,撰写和发表相关论文。

7.申请相关科研课题,开展专题研究,承担业务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的学习。8.指导和检查下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开展质控及风险评估,完成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 3.3 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医学工程部(处、科、室)主任和高级工程师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2.熟悉分管专业的医疗业务知识以及所需设备器械的用途和技术性能,能对设备器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采购设备器械进行产品综合调研比较,并掌握招标文件要求和基本招标操作程序。

3.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和法规,能组织对医院设备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工作。对设备经济效益分析,新技术项目的开展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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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熟悉医院的医疗设备维修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能独立开展维修工作,并具有某类设备的维修专长。5.参与科研工作,能独立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和实施相关工程项目。开展在用医疗设备质量监督控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任或上级工程师汇报。

6.熟悉分管设备的台帐管理,复核年度设备台帐清点,进行设备报废鉴定和处理等工作。7.参加各级学会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协助指导进修生、实习生的学习。 8.指导和检查下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 3.4 初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分管专业的医疗业务知识以及所需设备的用途和技术性能,对所属部门提出设备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采购设备进行产品综合调研比较,并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和基本招标操作程序。

2.了解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管理办法和法规,能对分管的设备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工作。对引进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调研。

3.了解所分管范围内,各项仪器维修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能处理一些常见故障,并具有某类设备的维修专长。

4.参与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和实施相关工程项目。协助开展在用医疗设备质量监督控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任或上级工程师汇报。

5.熟悉分管设备的台帐管理,实施年度设备的复核清点,做好分管设备管理工作。

四、

岗位职责

1、购置(设备、耗材)岗位

工作概要:负责医院医疗和科研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化学试剂、维修材料的采购工作。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和科研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化学试剂、维修材料的采购工作。贵重仪器设备会同有关人员一起订购。

2) 根据相关的政策和制度,选择合法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已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做到采购及时、账目清楚、手续齐全。 4) 采购员应将采购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物资管理和使用人员,对于一时无法采购到的物品应采取借调或者代用。做好到货物资的接货、提货与安装场地等准备。 5) 采购中坚持质量第一,急需抢救物品优先,但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采购的数量应合理,避免浪费,但同时在保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留有一定的余量。

6) 根据合同以及发票、送货单等,与保管人员对采购物资进行入库验收,若发现与合同条款不符,应及时处理。

2、验收保管岗位

工作概要:医疗和科研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化学试剂、维修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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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和科研设备、器械、卫生材料、化学试剂、维修材料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2) 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3) 医疗设备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学工程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如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由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各方共同签字。 4) 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进行。 5) 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

6) 到货时与采购人员依据合同以及发票、送货单,进行及时验收和入账。若发现账物不符,质量问题等,有权拒收并及时报告。

7) 负责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防止物品的积压、霉烂、生锈、失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 负责做好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

3、档案信息岗位

工作概要:医疗设备信息化保障和档案管理工作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信息,建立档案目录。

2) 在医院信息部门指导下, 协调本部门网络计算机的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 3) 合理设置档案类目体系,做到类目完整、清楚。 4) 对于计算机管理的资料,定期做好备份保存。

5) 保证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信息的查询、处理及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6) 负责档案的外借与归还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临床工程技术岗位 4.1 影像工程技术主管

工作概要:影像设备的技术服务和管理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影像技术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包括设备引进、技术论证、技术验收、设备保障、人员培训、设备报废等,保证影像设备安全、质量可靠并经济的运行。 2) 负责影像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应急维修、预防性维修、质量检测和控制、技术指【中文word文档库】-专业海量word文档免费下载:http://www.daodoc.com 本文由http://www.daodoc.com【中文word文档库】收集

导、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3) 负责影像设备台帐的建立、修改和维护,制定相应设备的PM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培训计划。 4) 对影像设备需求、配置、布局、采购和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5) 负责影像设备应用质量、不良事件的监测及报告、运行成本评估和保障成本控制等。 6) 参加学术活动、保障案例讨论、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4.2 急救装备工程技术主管

工作概要:急救设备的技术服务和管理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急救装备技术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包括设备引进、技术论证、技术验收、设备保障、人员培训、设备报废等,保证急救装备安全、质量可靠并经济的运行。 2) 负责急救装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应急维修、预防性维修、质量检测和控制、技术指导、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3) 负责急救装备台帐的建立、修改和维护,制定相应设备的PM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培训计划。 4) 对急救装备需求、配置、布局、采购和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5) 负责急救装备应用质量、不良事件的监测及报告、运行成本评估和保障成本控制等。 6) 参加学术活动、保障案例讨论、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4.3 实验室工程技术主管

工作概要:实验室设备技术服务和管理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实验室设备技术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包括设备引进、技术论证、技术验收、设备保障、人员培训、设备报废等,保证实验室装备安全、质量可靠并经济的运行。 2) 负责实验室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应急维修、预防性维修、质量检测和控制、技术指导、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3) 负责实验室设备台帐的建立、修改和维护,制定相应设备的PM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培训计划。 4) 对实验室设备需求、配置、布局、采购和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5) 负责实验室设备应用质量、不良事件的监测及报告、运行成本评估和保障成本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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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参加学术活动、保障案例讨论、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4.4 医学专科工程技术主管 工作概要:医学专科技术服务和管理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相应技术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包括设备引进、技术论证、技术验收、设备保障、人员培训、设备报废等,保证专科装备安全、质量可靠并经济的运行。 2) 负责专科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应急维修、预防性维修、质量检测和控制、技术指导、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3) 负责专科技术设备台帐的建立、修改和维护,制定相应设备的PM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培训计划。 4) 对专科技术设备需求、配置、布局、采购和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5) 负责专科技术设备应用质量、不良事件的监测及报告、运行成本评估和保障成本控制等。 6) 参加学术活动、保障案例讨论、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4.5 综合医用设施工程技术主管 工作概要:综合医用设施技术服务和管理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工作职责:

1) 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综合医用设施保障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包括设备引进、技术论证、技术验收、设备保障、人员培训、设备报废等,保证医用设施装备安全、质量可靠并经济的运行。 2) 负责综合医用设施的安装、调试、验收、应急维修、预防性维修、质量检测和控制、技术指导、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3) 负责综合医用设施台帐的建立、修改和维护,制定相应设备的PM计划、质量检测计划和培训计划。 4) 对综合医用设施需求、配置、布局、采购和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5) 负责综合医用设施应用质量、不良事件的监测及报告、运行成本评估和保障成本控制等。 6) 参加学术活动、保障案例讨论、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5、质量控制与计量管理岗位 工作概要:质量控制、计量管理 请示上报:主任、分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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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在用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档、建账、建卡和周期检定。

2) 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保管好计量器具的档案和鉴定合格证书等材料。 3) 组织对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监督指导各科室开展计量工作。

4) 监督指导本单位标准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发现有未经鉴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时停止使用。

5) 对失准和发生故障的标准计量器具,要及时申报,并送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再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对无法修复达标的计量器具负责提出报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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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人员编制与分工

医学工程部门是具有管理职能的专业技术部门。随着医学科学与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这一特点越来越明显。实现医疗设备的科学管理,不但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程序,还需要有高水平的管理与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备是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的关健。

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承担医疗设备的维修与质量保证、应用开发、培训工作。由于我国医学工程发展比较晚,而医学工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日新月异,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要。因此,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更新知识,适应现代化技术的发展是实现医疗设备规范管理的当务之急。

一、人员编制

从事医疗设备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包括医学工程部门的维修和管理人员、放射科的技师、放疗科的物理师等,他们是保证医疗设备正常运转和技术支持不可缺少的力量。医疗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与设备装备数量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具备相应职称、学历,一定数量的工作技术人员。 1.人员数量配置标准

参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1) 以医护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编配。医务技术人员与医疗设备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按医疗机构的规模等级 (100:1.5)至(100:2.5)编配。 (2) 以医疗机构床位数按比例编配。医院床位数与医疗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数之比为(100:1)至(50:1)。

(3) 以医学设备总值金额按比例编配。设备总值金额1000万为基数,编配4名医学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总值每递增1000~1500万再增加1名,或增加一台大型设备,如CT、MR,增加一名工程技术人员。 以上几种增加工程技术人员方法,参照了国内外一些医院先进管理的做法。由于认识程度不一,发展速度差异,建设规模不同,在人员配备上不强求一致。但基本原则是:应适应医疗设备的快速发展、任务的落实,效率充分发挥,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基准。

2.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配置

医疗设备技术管理的工作面很广,又由于大量高科技医疗设备的引进,各级医疗机构既需要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也需要会实际操作的技工。三级以上医院至少应配备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高、中、初比例可按1:3.5:3编配,也可参照本院医生高、中、初比例编配。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技术人员的学历分层次配置,以适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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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具备条件

1.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具备的条件

(1)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应由管理、经济、工程等技术人员组成,熟悉本单位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近期计划以及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基本情况。

(2) 了解医院各学科的基本知识,技术要求和发展目标。

(3) 了解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4) 了解现代医学技术、医学工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 (5) 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2.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医学和工程学两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

(2) 能适应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知识,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技术进展状况。

(3) 能承担医疗机构中,医疗设备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4) 具有对医疗设备的故障排除、质量管理、校验监测、安全评估和维护维修技能。

(5) 掌握医学工程先进知识与技能,能协助医学科研人员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支持。

三、工作分工与工作任务管理

医学工程部门中有许多不同的岗位和专业,它们相互之间既联系,又有分工和交叉。随着医疗技术专业分工越来越细,设备管理的专业化也更明显,特别是医疗设备的维修业务应有一定的专业分工。分工时要充分考虑到人员的能力、专业特长及工作量,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力争做到人尽其才,使每个人的潜力能充分发挥。

1.工作分工方式

工作分工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

(1) 按专业分工。医疗机构主要的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等,集中了大量的专业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尤其是大型设备更要落实专人管理。

(2) 按设备类型分工。对于一些分布面广的医疗设备,如床边监护、呼吸机、心电图机等,按设备的品种由专人分管,有利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3) 按科室分工。由专人分工负责几个科室的设备管理技术工作,如病区中各种设备的管理工作。也可以在重点设备科室和临床科室,如放疗科、放射科、ICU等,设置物理师与临床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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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工作性质分工。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责职,因工作岗位和业务而不同。如采购、计量、检测、工作日值班等专项管理任务,因此要分工明确、任务落实。

2.工作任务管理

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任务,根据管理制度、程序和规范要求可以分为日常固定和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医学工程部门负责人应在按月安排工作任务,打印出任务清单和报表,具体落实包括:

(1) 工作任务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间、工作结果、责任人。

(2) 定期工作任务包括巡检、预防性维护、定期检测、计量、日常维修等;临时突击性工作包括设备到货、搬运、安装、验收等。

(3) 能以任务单方式安排的工作,尽量进行有条理地安排。相反,则应以工作日志方式予以记录。。

(4) 定期对所安排的工作及工作日志记录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或待处理的工作任务,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进行协调处理或重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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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患者各类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诊断膳食、代谢膳食、配方膳食及肠内营养治疗及配制供应。负责肠外营养治疗的会诊、审方、参与营养支持小组开展肠外营养支持的实施。

2.承担营养查房、营养评价,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针对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予以合理的营养支持/干预治疗。

3.制订并定期修订常规膳食(如基本膳食、低蛋白膳食、低脂膳食、低盐膳食等)标准食谱,并进行膳食营养评估及成本核算,以满足各类住院患者的营养需求。

4.遵循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从食物原料,膳食配制、餐前检查及餐具、工用具消毒、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膳食和肠内营养液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做好食品/营养品采购计划与物品管理、经济核算,帐目清楚。

6.开设营养门诊,开展营养咨询、营养治疗、膳食指导及营养教育等工作。

7.承担营养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及各级各类营养相关人员的见习、实习、进修等培训。

8.开展临床营养相关的科研工作。

9.定期开展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业务培训。

10.以《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手册》为临床营养质量控制标准。

第20篇:基建科工作制度

基建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法律,认真贯彻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为医院服务,为医疗教学服务,为全院的医护职工服务的理念,完成医院交给基建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中要发扬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自觉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情,不擅自离岗,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积极主动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实行每周一上午工作例会制度,传达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总结上周工作,协调本科工作,解决疑难问题,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任务。

四、全科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项目负责制,严格权利与责任,每周四前要填报“基建科一周工作计划”表,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并按预期完成其工作任务。

五、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准时在岗工作,要做到及时协调处理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施工日志”备查。

六、严格执行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预(概)算、审计、监督、验收、结算、交付使用、资料存档等工作流程。

七、做好院内基建工程造价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验收,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等工作。

八、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加强与施工单位及医院使用科室的协调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把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九、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十、服从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凡休假(含病、事假、教学假等)、加班、用章均需经科长同意后才能生效。

救灾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救灾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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