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职责
1、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协助主管领导检查各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起草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规划,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
4、负责组织起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起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实施演练并做好记录。
6、负责组织本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
7、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积极组织落实整改。
8、负责本企业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外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协调、管理。
9、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11、了解和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状况,督促相关部门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12、全过程参与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等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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