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离校后毕业生相关手续须知(师范)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3: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毕业生离校后办理相关手续须知(师范)

1、新增协议就业手续的办理:

发放报到证后,新增协议就业的毕业生,将协议书和报到证等相关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自2013年7月1日起,就业指导中心开始受理2013届毕业生新增就业手续,集中接收相关材料的时间为每周一。

2、升学毕业生的相关手续办理:

参加考研或专接本的毕业生,在2013年12月31日前确定是否升学。如果升学,将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如果就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在通知书报到日期之前,毕业生须提交“入学通知书、个人申请(家长签字)”;(2)超过通知书报到日期,需提交“入学通知书、退学证明或未报到证明(由本科院校办理)、个人申请(家长签字)”。毕业生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交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2014年1月2日起,不再受理升学毕业生转就业事宜,不再办理退学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3、报到证遗失的补发办法:

毕业生报到证遗失后,持毕业证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丢失证明,持丢失证明到河北日报社,在河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毕业生将登有遗失声明河北日报,交回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省教育厅办理补办手续。补发的报到证按原证内容打印,不能调整改派。

注意事项:

1、暑假期间,就业指导中心有专人值班,每周一负责接收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相关材料,并在期限内集中为毕业生办理。

2、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相关手续均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报到证任何手续。

离校后毕业生相关手续须知(非)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学校办理离校后毕业生相关手续须知

毕业生离校后办理就业相关手续须知

毕业生离校手续

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毕业生离校须知

离校后毕业生相关手续须知(师范)
《离校后毕业生相关手续须知(师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