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为了更加方便、快捷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未交清学杂费的同学暂不办理离校手续,待先交清学杂费再办理离校手续;
2、“一站式”服务现场不办理学杂费交费手续,学杂费交费地点在行政办公楼三楼财务处报帐大厅;
3、各毕业班须以班为单位,将《离校手续清单》集中后统一交至财务处“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处办理离校手续;
4、校园卡退卡地点在校园结算中心各充值点;
5、如有水电费退费的同学,请暂缓办理校园卡退卡手续,待水电费退费后再办理。
财务处
2012年6月18日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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