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1〕16号)要求,现将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
二、
三、四年级学生班级、学生宿舍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照本院
二、
三、四年级班级及宿舍数的各10%(含10%)以内开展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地大党字〔2009〕44号), 结合《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奖助学金、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11]033号),评选标准及程序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本科生年度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执行。
(二)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时事政策学习,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且不影响宿舍纪律的各种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的宿舍文化氛围。
2.宿舍成员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与周邻宿舍同学关系融洽。
3.宿舍学习风气浓厚,能保持优良的学习生活作风,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宿舍成员注重文明修养,学习成绩优良,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4.宿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空气清新,环境良好。
5.治安消防工作落实有力,无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10月11日—10月23日 各学院组织宣传发动;
10月24日—11月10日 各学院组织评审、公示并报送学工处;
11月10日—11月12日 学工处对各学院申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送学校。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日常管理与文明创建相结合,要在以往创建先进班集体、评选文明宿舍的基础上,开展本次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充分运用广播、报刊、网络、橱窗等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创建活动情况,宣传报道文明创建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3、参评集体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登记表1份(地大之声主页和宣传部内部网站下载),自评报告1份,相关支撑材料若干。自评报告思路清晰,条理明确,重点突出,主要反映20
10、2011两年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文明班级自评报告不超过3000字,文明宿舍自评报告不超过1500字,11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学工处发展教育办公室(文明班级材料)和事务中心(文明宿舍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二零一一年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