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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1:33: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西安邮电学院教务处 二零零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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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对本科教学质量的阶段性综合检验,是学生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重要过渡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管理,在总结以往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特修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首先必须对预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全面了解,通过调查研究获取信息,并进行加工处理,通过分析各种解决问题的技术途径以及关键要素,提出可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最佳解决方案,并加以实现。

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教学要求是:

1、加强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能力训练,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升。

2、通过科学研究方法和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以及运用工程经济学的观点处理实际问题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并解决科学技术和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检索资料、文献综述、设计与计算、制订方案、测试设备、模拟处理、数据处理、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等能力。

4、培养学生勇于探索、严谨推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一丝不苟、团结互助、协调工作的优良作风。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采取院、系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进度等均应按“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见附件1)执行。

1、各院(系)必须成立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履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责。

2、各院(系)应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有关审查标准参照《西安邮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执行。

3、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的管理和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检查与院(系)部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前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期答辩检查三个阶段,院(系)部自查由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检查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检查应按照《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办法》(见附件2)执行。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院(系)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

合适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的选择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选题应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学科前沿。课题要有思想性、学术性、科学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应有意识引导学生接受综合性课题,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与探索能力;同时课题的类型要多样化,使学生针对自己的情况来选择课题。以利于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课题的高质量完成。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特别是理工类专业)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中选择具有实际工程应用背景的题目,有利于强化工程基本训练,增强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动手能力。

5、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必须保证一生一题,禁止重复性课题。同一届学生中不能出现相同的设计(论文)题目,也不允许出现同往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同的题目。对于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课题,要求每个学生要有相对独立的子课题,每个子课题要有独立的要求。

6、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

①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立题申报表(见附件3),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审定,报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② 各院(系)将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情况汇总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题进一步审核,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各院(系),各院(系)应对有问题的课题进行调整或修改。

③ 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按任务书中的内容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件4)和工作计划(见附件5),写明课题的设计内容、技术要求、设计进度,并列出推荐参考文献。任务书由学生所在院(系)分管主任统一审核签字。

④ 课题应于进行毕业设计的前一学期末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做好各项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⑤任务书一经审定批准后,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课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重新报教研室审定,经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报实践教学科备案后方可改题。

四、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

1、条件

①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程技术知识,一般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他人员不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具有硕士学位的初职人员例外)。

② 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各院(系)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为保证教学质量,规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正高职不能超过10人;副高职不能超过8人;中职不能超过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初职研究生不能超过4人。

2、指导教师职责

① 选择课题,规范填写立题申报表、任务书、计划书,并及时向学生布置课题任务。

② 根据任务书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方案或开题报告给予指导和审定,要注意引导学生学习一些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要针对学生特点和程度,因材施教,加强个别指导和优秀学生的培养。

③ 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并进行指导和答疑(每生每周不少于1小时),认真填写过程检查记录表(见附件6),每周至少填写一次。同时应按规定向教研室汇报。

④ 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反复认真的修改(不得少于2次)。如发现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原则性的错误,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⑤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全过程中,应本着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的态度,全面履行教师职责。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要求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与能力、成果水平、报告(论文)质量等写出恰如其分的评阅意见,同时给出推荐成绩。

⑥ 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在评语中建议给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等或不推荐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⑦ 积极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⑧ 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译文、批阅被推荐的优秀论文小论文(摘要)。 ⑨ 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上交院(系)办公室。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保证。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以下环节的管理与检查工作。

1、各院(系)在毕业设计工作启动后,应召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设计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

2、各院(系)应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组织好学生的选题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教务处及各院(系)部均应按要求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应的检查表(见附件7,附件8,附件9)。检查的重点是:

① 前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情况,课题和任务落实情况,学生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条件等,并积极解决毕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② 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学生出勤率、学生提交的中期总结报告,同时检查指导教师指导状况,及时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③ 后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及资料进行实测和验收,并对答辩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毕业答辩小组组成情况、答辩学生的资格审查、答辩安排情况、答辩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各院(系)应将成立的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情况及答辩时间、地点安排报教务处(见附件10)。

5、答辩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2)、优秀论文原稿及小论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电子稿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见附件13)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它材料留院(系)部保存备查。

6、教务处应组织专家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评和对及格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由专家填写评议表(见附件19)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前各院(系)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各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若干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数应在5人以上,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成员可以是本专业讲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必要时可聘请院(系)外或院外相应职称的教师。

3、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果的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书面评阅意见和成绩;答辩委员会应组织安排答辩小组对本组学生论文进行评阅并对完成的成果及资料进行实地验收,分别给出评阅意见和评阅成绩及验收意见和验收成绩,同时,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间进行提问。

4、答辩前,每个学生都必须预先写好发言提纲或演示文稿,汇报发言15~20分钟,然后接受答辩委员会的质询。

5、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情况按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并认真填写《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见附件11)。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组长应召集小组成员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写出评语,并结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验收情况、答辩情况评定总成绩,按要求填写《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见附件14)。在院(系)答辩委员会确认成绩以前,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6、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对成绩有争议的情况或其它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并组织对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和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进行复答辩。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采用指导教师评分、评阅老师评分、验收小组验收评分以及答辩小组答辩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各部分分值比例原则规定为20%、30%、30%和20%(各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指导教师指导成绩、评阅老师评阅成绩、验收小组验收成绩以及答辩小组答辩成绩应严格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15)评定,评定时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其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0-59 五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4、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应按分值比例评定,并且优秀成绩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5%,成绩为优、良的总人数不能超过45%。

5、对不遵守毕业设计(论文)纪律,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随机抽查3次不到者或受院(系)级通报批评3次的学生,不准参加正常程序的答辩。学生须作认真检查,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可准予在最后参加院(系)级答辩,且成绩下浮一等。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由院(系)答辩委员会复查审议,以集体讨论方式评定出最终成绩。

7、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院(系)答辩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事先任何人都不得向学生透露。

八、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取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并完成这一教学环节。

要求学生做到: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充分发挥主动性,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

3、在毕业论文(设计) 正式开始的第1周周五之前独立完成开题报告(见附件16),并交指导教师审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记好毕业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原始记录,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及水电,确保安全,培养文明作风。

5、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接受指导老师指导。因故缺勤的应向所在院(系)及指导教师办理请假手续,凡请假日期超过1天以上,必须按学院有关规定由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3次不到者或累计旷课的时间超过全过程1/3者,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均要作相应处理。

6、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后,要积极提交论文(要求及规范见附件17)并准备成果及资料的实测和验收。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装订好论文交答辩小组教师评阅,并做好答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7.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每名学生至少要阅读一至三篇与课题相关的专业外文资料,并完成原文不少于20000印刷符号外文资料的译文(翻译成中文3000字以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附件与论文一起提交。

8.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推荐为优秀的学生,答辩前应提交一篇3000~4000字的小论文,具体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8。

九、关于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为加强对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管理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由校外指导单位和院(系)部根据教学要求共同选定,选题应满足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要有利于巩固和拓宽知识面,要能满足工程基本训练要求或从事科研工作基本技能的训练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难度要适当。

2、指导教师由学校或院外指导单位选派,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一切手续须按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办理,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应填写有关表格报学院审批。

3、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单位应提供场地和必要的仪器设备等条件;院内也应明确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给予必要的答疑和指导。

4、在院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学院答辩,学生比较集中又有较强指导力量的院外毕业设计指导单位可由学院派出教师在该单位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成员由所在单位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并严格按答辩要求组织答辩。

十、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要求(见附件20),规范有序地作好善后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附件:(见校园网-组织机构-教务处-毕业设计-2006年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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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办法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立题申报表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记录表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表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验收表

10、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11、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12、西安邮电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13、各院(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纲

14、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15、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16、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7、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及规范

18、西安邮电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小论文格式要求

19、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家评议表 20、西安邮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要求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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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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