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创新维稳机制 社会治安社会治

发布时间:2020-03-02 00:17: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创新维稳机制 社会治安社会治

——坦坪乡创新民调工作纪实

调解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体现出了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的传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在国际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被荣称为“东方经验”。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5月,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调解法(草案)。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人民调解法(草案),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了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公布。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将正式施行。人民调解法的颁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

2010年1月13日,在坦坪乡会议室正式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会议,会议中13名坦坪籍的社会知名人士每人均领取到一份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的综治调解志愿者得聘书,他们的工作职责是义务协助乡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其目的是整合这种社会的优势力量,把他们吸纳到社会稳定工作的队伍中来,较好的顺应了案件、矛盾纠纷群体寻求除政法、政权机构力量以外的群

体介入调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案件的需求。

一、创新维稳机制社会治安社会治的重大意义

坦坪乡乡域面积广,人口众多,民情复杂,各类矛盾纠纷容易突发,导致一直来基层维稳压力较大,存在疲于应对的被动局面。为此,乡政法委审时度势,在2010年1月13日率先在全县成立了综治调解志愿者委员会,此委员会成立不失为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项创举,一是顺应了社情民意的需要。纷繁复杂的社会面需要和需求一批“威望高”、“思路宽”、“路子好”的调解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共化矛盾纠纷,符合“从哪里生,由哪里了”的哲理,是充分实现社会治安社会治的维稳管理机制,自而形成“村民自治”的良好局面。二是引导社会力量的需要。把这些分布在社会各行业,乡域各主要姓氏的优势力量引导到为基层政权、司法机构服务基层的工作上来,变曾经被视为基层稳定的负面力量为基层稳定工作的主力军,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面的控制压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壮大基层维稳网络的需要。把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行业的有识之士通过引导吸纳进基层维稳队伍,积极参加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可充分的缓解基层维稳的压力。只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才能确保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环境优

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社会和谐。

二、创新维稳机制社会治安社会治的基本要求

鉴于综治志愿者身份特殊性,乡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其要以构建平安坦坪、维护坦坪稳定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综治调解工作方针。一是健全机制,全面调度。每月必召开一次由综治调解志愿者、各村调解主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参加的综治工作例会,由综治调解志愿者和各村综治调解主任写出每月的工作小结,在会上进行月结汇报,交流经验。同时制定了隐患限时处置制度,小隐患即时处置,较大隐患即时报告、及早处置。二是加强学习,强化素质。有目的的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案件的分析调研。由司法所负责人收集和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其进一步的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乡政法组负责通报每月的各类案件及矛盾纠纷的案情及调处情况,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大家共同探讨、商议处决意见,增进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的经验。三是加强指导,适时督导。把所聘请成员视为社会稳定工作的“触觉”,为促使“触觉”能在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延伸得更深、更广,乡政法委不定时督导13位综治调解志愿者开展排查、研究、分析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积极调处民间纠纷,预防矛盾激化,狠抓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调解志愿者扩宽调解领域和范围。

三、创新维稳机制社会治安社会治的现实成效

案例一:坦坪乡石富冲村黄雄军因去年在广东打工与本乡雷村郑军雄产生口角受了一定的怨气意图报复,趁2010年3月31日回家扫墓之际,纠集自己家族30余人,手持器械到雷村将郑军雄家房屋砸毁,并用狗血淋在其父的遗像上实施诅咒,其行为令人发指,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郑家强烈要求严惩肇事者。乡派出所迅速介入侦破此案,查明了此案的真相,将黄雄军一伙人的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乡党委政府从稳定的大局出发,为了此案的处理尽量不留后患,一方面及时安定好双方家人及所属村的干部的情绪,不使纠纷矛盾升级。另一方面组织乡调解委员会在本辖区聘请的综治调解志愿者李三毛和李四禾协同乡政法组领导着手此案的调解工作,组织当事人双方及其亲属进行了多个回合的精心调解工作,最后双方权衡利弊,握手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受害方9.7万元,并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同时为使此案能全面处理到位,乡政法组的同志通过亲属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促使已被上网追逃的黄雄军于4月29日到公安机关进行投案自首。为此,这件近年来坦坪乡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仅仅用时一个月得到了圆满、妥善的处理。

案例二:2010年9月25日,罗贤义收到了补偿款5000元,布

满皱纹脸皮浮现出了沟壑的微笑。2010年5月3日,坦坪乡罗村罗贤福道听同村罗贤义对其儿子有不当言语,气上心头,赶赴罗贤义家论理。双方互不先让,并大打出手。推搡中,罗贤义旧伤再次被伤,随即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诊疗费用1.8万元。如此,才有了开头的完结一幕。坦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悉村干的汇报后,速向村干及群众了解情况,知晓双方是同堂兄弟,年龄相差无几均为61岁。同时召集双方外家亲戚综治调解志愿者李元生分别对双方进行调查讯问调处。一是站在亲情的角度。剖析“血浓于水”的关系,让其转变观念,整合亲情资源,使其重视亲情的重要性,为调解铺基础;二是依照口供及现场观摩。据实,各方均有人身侵权的行为,理当互担民事责任。但考虑罗贤义作为言语不当一方,且身负旧伤,应承担自身诊疗费用的主要责任,而罗贤福作为侵权一方,虽自有损失,基于“串门”之前提,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工作人员听了双方各自合理主张后,抓住矛盾关键点,达成一次性调解赔偿协议,由罗贤福一次性补偿罗贤义5000元整,作为人身损害所造成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补偿。当赔偿款到位之后,当事双方喜笑言开,握手言和,亲情依旧。综治调解志愿者李元生还接受双方当时人家属的热烈宴请。

案例三:2010年5月26日,托山村李贤福在权属地块建造宅基地时,与邻居李本洪产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受伤。坦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协同本村籍的综治调解志愿者李桐生一起到现场,用皮尺当着当事人的面量好尺寸,并耐心调处讲析,明确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协议:

一、李本洪与李贤福房屋相邻之0.6米走道属公共区域,双方当事人均无权独自占有;

二、李本洪与李贤福在各自房屋的侧对墙均不得留出入门,如已留出入门用砖砌实封严;三是李贤福一次性补偿给李本洪医疗费等费用11800元整。

案例四:2010年10月27日下午5时许,坦坪乡秀溪工业园鑫瑞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将40.807万元赔偿款交付给秀溪村民李和翠手中,自此,发生于26日的刘天成工伤死亡事故终拉下帷幕。

10月26日晚8时许,死者刘天成在鑫瑞公司生产车间工作的时,不慎被台阶上陨落的细碎矿石砸住头部,当场昏迷。厂方知悉,速将刘天成送往医院治疗,因伤势严重,最终于晚11时许医治无效身亡。死者家属得知哀讯,悲痛万分,情绪昂涨,意欲向企业一方讨说法,并强烈要求厂方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费用60万元。坦坪乡政法组、乡安监站工作人员接报后,深刻意识到事态的

严重性,于是火速召集综治调解员刘焕喜组建专案协调小组深入鑫瑞企业及死者家属中,细心摸排调查,得知了事件的大致轮廓,进而为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调解工作需讲求“及时、果断、稳妥”,乡政法工作人员一刻不松懈,为彻底扭转当事双方的僵持对立局面,召集双方中的重点人物对立“公堂”,互谈想法,拟定协调意见。最终经工作人员对当事双方稳控劝导,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1、企业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及丧葬等费用40.807万元整;

2、死者家属签收赔偿款后保证不在向企业方索要其它任何费用及追究任何责任。

案例五:2011年1月7日13时许,家住坦坪乡石富冲村的廖被先驾驶机动车行驶于本村小学附近时,不慎撞倒本村一名5岁儿童,致儿童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肇事者在事发第一时间向嘉禾县交警大队报案自首,交警部门迅速将肇事者和车辆控制、扣押。死者家属廖石军得知事故哀讯悲痛万分,含着泪向坦坪乡政法工作组人员报案,坦坪乡政法工作组接报案即刻稳控家属情绪的同时,对当事人立卷调查,并走访嘉禾县交警大队查询事故原因的真实档案资料。

1月11日下午,坦坪乡政法组工作人员组织综治调解志愿者廖泽源,召集当事双方家属一起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协商调和。

调和前期,政法工作人员告知死者家属廖石军两条调解意见:

1、当事双方和解,不另生其他任何争端;

2、交通事故走正规程序,肇事者依法依规处理。死者家属廖石军思虑双方当事人既是同村、同姓氏,又是邻里间,主动选择了第一调解意见。经综治调解志愿者廖泽源,交警大队警官协同调解下,肇事者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廖被先死亡赔偿金、安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15.7万元。协议履行完毕,死者家属廖石军自愿放弃追究肇事者廖某某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去年整一年间,所聘请的调解志愿者协助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案件46起,其中较大矛盾纠纷和案件达32起,促成刑事和解3起,排除较大社会隐患18件,案件、纠纷参与调结率达到80%以上,重大、疑难、反复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成功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久调不结”的社会矛盾积案。

四、创新维稳机制社会治安社会治的的未来展望

“创业容易,守业难”,管理企业是这样,管理综治队伍亦然。社会稳定工作不怕出事,就怕出了事不能了事。如何以人为本,发力社会稳定事业是谋求基层维稳长效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成果,乡党委政府号召所聘任的调解志愿者和全乡干群一道努力做到了 “三个把握”、“四个警惕”。三个把握:一是全面把握

调解的本质和特征。人民调解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其工作原则一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是“不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是“尊重当事人权利”。二是全面把握调解组织和综治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调解员选聘渠道,完善推选方式,明确选聘条件,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全面把握调解基础性地位。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具有突出政治优势、社会优势,在解决纠纷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现行人民调解法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民间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进入行政、司法渠道之前,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及时化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使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个警惕:一是高度警惕,不让已处置好的矛盾纠纷和案件反弹。时刻关注此类矛盾纠纷和案件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介入,再次稳控,消除顾虑,消除隐患。二是高度警惕,不让自己队伍中的成员惹事。随时与成员保持联系和交流,通过沟通了解信息,通过信息的研判把握队伍成员的思想,规范其行为。三是高度警惕,不让经济发展环境

受到干扰。护航项目建设,实施企地共建,坚持企地互利的原则,组织多种企地共建的活动,缓解和化解企地矛盾,减小维稳压力,融洽企地关系。四是高度警惕,不让群体性事件在乡域内发生。畅通信息渠道,随时排查和研判乡域内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将各类隐患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重点人群中的重点对象实施建档管理,明确乡村两级的对口稳控负责人员,随时掌握其行踪和思想动态,坚决不让其煽动形成一定的群体,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计划

社会治安和维稳述职

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维稳企业发展环境

创新维稳机制促进和谐发展

社会治安维稳形势分析制度

维稳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上半年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粮食局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林业局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8月份社会治安维稳形势报告

创新维稳机制 社会治安社会治
《创新维稳机制 社会治安社会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