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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招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获得

发布时间:2020-03-03 09:56: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单独招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获得(1)

1.中国政法大学

(一)中学推荐: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 20% 以内)、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省级重点中学原则上文理科共不超过3人,普通中学文理科共推荐1人。

(二)个人自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自荐。

1.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除外)

2.高中阶段已在下列前五项中学生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第六项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该类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者,恕不接受报名)

(1)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和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4)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5)全国“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6)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和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

3.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高中毕业生。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为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具备以下八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自荐的方式,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A、竞赛获奖、特殊专长学生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发明专利(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证书的专利除外);

3、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4、具有外语或文学方面特长,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或可以提供其他资料证明其特长;

5、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初审合格;

B、成绩优秀、素质突出学生

6、在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文化成绩名列前茅(文化成绩排名要求列前10%,其中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排名要求列前15%);

7、在我校生源基地中学中成绩优秀,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在某一方面具有专长或取得较突出成绩(包括文学、外语、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文化成绩排名要求列前20%);

8、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发展潜质,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领域建功立业,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由中学校长特别推荐的优秀学生。 3.南京理工大学

有志报考我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不可兼报)。

1、综合成绩优秀类

平时成绩一贯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10%的重点中学理科考生(南京理工大学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15%),中学推荐、考生自荐均可(文科考生限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北京)。

2、数理化生信息特长类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赛省级赛区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的考生,或某一学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学科领域相关的专业(类)。

3、文学特长类

高中阶段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有关文学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文科相关专业(要求附文学作品或获奖证书)。

4、英语特长类

英语才能突出或在有关英语类比赛中获奖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5、美术特长类

具有一定的美术特长和设计表现能力的考生。此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要求附美术作品一份)。

6、特殊才能类

某一方面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发展潜质的考生(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中国药科大学

具备2012年高考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考生。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及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中小学电脑制作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在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 (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者。

(四)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获得优胜奖者。

(五)具有文学、写作等方面的才能,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及以上者。

(六)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七)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 5.南京农业大学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在我校2011年中学生夏令营中获得 “优秀营员一等奖” 和“优秀营员二等奖”的学生,按照规定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直接进行公示。 6.复旦大学

1.近5年内向复旦大学输送过学生的全国各省市中学校可通过 “推优生”渠道,由中学校长向复旦大学推荐1名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根据复旦大学近3年内在全国各省市中学的录取人数及其在复旦深造表现等情况,确定若干所重点中学作为“直推生”试点学校,由试点中学校长向复旦大学直接推荐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具有学术研究兴趣和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近5年内未向复旦大学输送过学生的全国国家级贫困县中学,也可通过 “推优生”渠道,由中学校长向复旦大学推荐1名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研究兴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华东师范大学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优秀生推荐表,由中学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和高考意愿进行推荐。要求学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比赛,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 获奖者;(3)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获专利者;(4)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8.河海大学

具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A类:竞赛获奖学科特长类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者;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质量文学作品(除诗歌外),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或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综合能力突出且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者(含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等)

B类:重点中学综合推优类

6、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河海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学习成绩优异且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可放宽至前1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C类: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

经学校专家组认可的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

9.华东理工大学

一.申请对象为上海市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选考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学),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市级优秀学生。2.在2011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华理-化工杯”)中获奖者。3.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者。4.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5.学习成绩优秀者。

二.申请对象为江苏省和浙江省的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国际竞赛中或全国性重大比赛中获奖,或获省级单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4.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者(原则上就读于省级重点中学年级排名前30%的考生,或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年级排名前15%的考生,或就读于普通中学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

三.申请对象为除上海、江苏、浙江以外省市的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国际竞赛中或全国性重大比赛中获奖,或获省级单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4.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者(原则上就读于省级重点中学年级排名前30%的考生,或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年级排名前15%的考生,或就读于普通中学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 10.大连理工大学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荣誉称号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外观设计专利和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

4、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中学范围由我校选定)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者(高中三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

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中学推荐资格和名额以收到我校推荐说明函和验证码数量为准,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在名额分配上将享受优惠政策。被推荐学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个人自荐名额不限。根据前3项条件报名者,不受中学范围的限制。

在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的招生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执行。 11.东北大学

(一)本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不接纳辽宁省考生报名。2012年我校将在高考出分后对辽宁省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在高考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我校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为基准进行录取。详细方案2012年5月初在东北大学招生网(www.daodoc.com)公布。

(二)辽宁省以外省市(自治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条件规定的学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3、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发表论文或有其他科技创新成果,经我校专家认定的学生;

4、在语言文学或音乐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在相关等级考试中达到较高级别或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作品或有出版专著的学生。

5、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省级其他荣誉称号的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性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全面发展且经中学推荐的学生;其他中学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且经中学推荐的学生。

7、经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具有创新潜质或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每校不超过3人,需要中学校长出具介绍学生情况的推荐信)。

8、对以下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具备学习该专业潜质并有志于该专业学习的学生:哲学(文理兼招)、软件工程(理工,下同)、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生物医学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5年)。 12.华中师范大学

具备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竞赛获奖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创新英语(论坛)作文大赛优胜奖以上者。

2、免费师范类

热爱教育,立志从教的学生;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普通话、教学组织、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特长,并具备其他教师基本特质的考生。

3、综合素质类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重点中学综合素质突出,高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靠前或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县级以上奖励)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4、特殊专长类

综合素质全面,在某一学科有特长、单科成绩特别突出,或在人文、艺术、社会、自然科学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专长或实践成果的考生。 13.华南理工大学

1、招生条件: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实践能力、人文学科方面成绩优异,或在社会工作能力表现突出,或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非艺术、体育类),并具备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理科生,文科生限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招生。 14.南开大学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二等奖的高中毕业生: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3、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 “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者。

4.、全国示范性高中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的综合素质突出者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择。

5、全国示范性高中推荐的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者,符合此项条件者必须有我校寄送到相关中学的推荐号。

6、在天津市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均获得A(以下简称6A)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选择(本条只适用于天津籍考生)。

7、参加我校举办的“哲学”、“医学”、“药学”、“历史”、“数学”夏令营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材料中提供夏令营合格证明。

8、已申报我校普通保送生且符合自主选拔招生条件及已申报数学试点班保送生的考生,如果通过初审,将自动获得自主招生考试资格,无须再申报自主招生。 15.湖南大学

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仅)选择一类报名申请。

第一类:综合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位于前列者:我校生源基地学校、省级示范性中学推荐学生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20%,其他中学推荐学生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5%。

2、高中阶段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及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第二类:学科竞赛类

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含)以上获奖者。

第三类:创新类

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以及在专利、专著等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第四类:语言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优胜者、“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或语言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 16.中南大学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㈠ 具备以下特长之一:

1.高中阶段在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三篇(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三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六篇(含)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

㈡ 高中阶段获得“五四”青年奖章、省级“见义勇为”称号。

㈢ 中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校长专项推荐。

㈣ 省级示范性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前1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非省级示范性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前2﹪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推荐。 17.东北师范大学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201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获省赛区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

2.高中阶段有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获国家发明专利者;

3.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者;

4.高中阶段平时成绩优秀者。

招生范围:吉林省83所首批省级重点中学、我校教育实习基地校和就业基地校和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省级重点中学。

单独招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获得(3)

华约七校自主招生资格获得

北约十一校自主招生资格获得

五校联盟自主招生资格获得

自主招生自荐资格及适合大学

大学自主招生自荐信

大学自主招生自荐信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

大学自主招生自荐信

大学自主招生申请书

单独招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获得
《单独招生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获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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