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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县建设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19:31: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化隆县2009年—2011年重点县建设

汇报材料

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日

青海省化隆县石大仓乡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项目法人:化隆县水务局

设计单位:平安龙胜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化隆县禹隆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海光宇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海东地区水利质量监督站 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0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10年11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工期为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9月8日,较合同工期提前82天。

依据合同甲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本工程实际完成防渗衬砌支渠35.281km/15条,渠系建筑物共有413座(不包括堰口),其中:引水坝156m/13座,防护墙462 m/25座,跌水98座、斗门129座、车桥10座、便桥27座,排洪槽43座、渡槽67座、倒虹吸1座。

增加的工程量为:大加沿村引水坝防护墙增加30米、小金源村引水坝增加10米、项加吾具村渡槽增加50米、旦庄村增加引水坝10米。

本工程中标价为:964.82万元,工程最终结算投资为9817985.22元。

化隆县石大仓乡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共划分为

1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186个单元工程,其中:186个单元工程全部达到合格, 9个分部工程全部达到合格,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等经检验达到合格要求,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010年9月8日由化隆县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机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收组验收本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评定为合格。

化隆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甘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

项目法人:化隆县水利局

质量监督单位:青海省海东地区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平安龙胜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化隆县禹隆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0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工期为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8月9日,较合同工期提前126天。 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为:

第一部分甘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防渗衬砌支渠59.205km/96条,渠系建筑物共有4769座,其中:防护墙305米/11座、分水46座,跌水1638座、堰口2145座,斗门77座、陡坡跌水115米/5座,车桥5座、便桥802座、排洪槽21座、渡槽283米/17座,退水20米/2座。 第二部分甘都镇水车村设施农业水利配套工程:新建500m3蓄水池1座、5m3蓄水池81座、铺设管道84条,总长10.083km,其中:φ110干管1.153KM/1条、φ63支管0.330KM/1条、φ40毛管8.6KM/81条。铺设φ16滴灌管长68.8km。φ350上水压力管6米。新建各类阀门井86座,其中:闸阀井2座、排气井1座,排污井1座、分水井1座、工作井81座。安装滴灌设备81套。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为:支渠2000米,跌水200座、堰口220座便桥91座。增加投资297665元

中标价为: 10497179元,工程最终结算投资为10794844元,工程决算没有突破国家批准的概算投资,达到了投资控制的目的。

本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181个单元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查后,第一部分甘都镇渠道配套工程中的5个分部工程,154个单元工程已达到全部合格,合格率100%。第二部分甘都镇水车村设施农业配套工程为1个分部工程,27个单元工程全部合格。本工程原材料质量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合格,施工中没有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

2011年8月9日由化隆县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机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收组评定本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112分,实得分97分,得分率为86.61%。 青海省化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1年项目

1、工程建设单位:化隆县水利局

2、工程设计单位:海东东兴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监理单位: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工程施工单位:化隆县禹隆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5、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6、质量监督单位:海东地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1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2012年9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工期为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6月10日,较合同工期提前112天。

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为:

第一部分:群科灌区渠系配套工程:衬砌支取37条,总长42.7km;斗渠39条,总长19.92km,渠系建筑物5241座。分别为分水闸35座、便桥696座、渡槽1座、堰口2579座、跌水1869座、排洪槽11座、斗门35座、车桥15座、维修群科

一、二级抽水站2座,更换水泵电机5套,低压线路输电线路640米。

第二部分:初麻灌区渠系配套工程;新建引水口5座,衬砌支取5条,总长8.375km,斗渠14条,总长3,55km,渠系建筑物共653座,分别为分水闸14座、便桥80座、渡槽15座,堰口271座,跌水225座、排洪槽10座、斗门14座、车桥3座、引水坝防护墙10处,渠道防护墙11处。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漏项,经设计、业主、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群科灌区增加防护墙1座、渠道1km。开挖土方1148.6 m

3、人工夯实土571.65 m

3、75浆砌石160.56 m

3、M10砂浆抹面148.32 m

3、C15现浇砼533.04 m

3、沥青杉板伸缩缝20.195 m2。

中标价为:(人民币)15339110元。实际结算价为15662605元。工程决算没有突破国家批准的概算投资,达到了投资控制的目的。

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即青海化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1年项目,5个分部工程,164个单元工程。经施工单位评定、监理单位复核后,第一部分群科镇渠道配套工程中的4个分部工程,127个单元工程已达到全部合格,合格率100%。第二部分初麻乡下沙让渠道配套工程为1个分部工程,37个单元工程全部合格。本工程原材料质量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合格,施工中没有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

2012年6月12日由化隆县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机单位工程验收,经评定本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131分,实得分111.4分,得分率为85%。

三年的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敬业负责,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下,在项目法人的组织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努力下,工程质量逐年有所提高,一年好于一年,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是各参建单位心血的结晶。

青海省化隆县石大仓乡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祁文德 驻地监理工程师:李德新 驻 地 监理员: 张明景

化隆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甘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祁文德 总 监 代 表: 贾进才 驻地监理工程师:刘兆林

驻 地 监理员:

李德新

张明景

青海省化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1年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祁文德 总 监 代 表: 贾进才 驻地监理工程师:刘兆林

驻 地 监理员: 李德新 张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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