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行政总值班由院长助理、党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听班。
二、值班时间
非节假日:12:00——14:30
17:30——次日8:00
节假日:节假日第一天8:00——节假日后上班第一天8:00
三、周一至周六上午8:00在院长办公室交接班(调休除外)。
四、行政总值班职责
1、在非办公时间,代表医院领导,负责处理院内直接相关科室无法解决、需要协调多个科室或请求院外支援的行政、医务工作。
2、接收、传达和承办上级部门的紧急指示,及时上报分管院领导。
3、熟知医院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紧急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工作。
4、详细、真实地做好值班记录,未处理完毕的事项或重要事宜要当面向有关部门交班。
5、保持通讯畅通,不得离开本市。
6、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火灾和大面积停电等紧急事件需要启动医院应急预案,或发生人员伤亡需协调运转等,必须尽快到医院现场处置。
7、妥善保管好值班记录本、值班手机等。
8、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面对面交接班。未及时接班或未交班离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五、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检查、督促值班情况。值班人员如需调班,须联系落实好换班人员, 并提前向院长办公室登记备案。
《医院行政总值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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