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数学院组织部规定
第一条
总则
数学院组织部隶属数学院团委,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等各种组织活动,常规建设以及监督、考评各支部的工作,同时指导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协助党建搞好推优育苗、积极分子的培养等工作。
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精神,接受团委老师的指示,做好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同时提高组织部的工作效率和部门人员的素质及能力,一句组织部职能和现状,做如下规定,以便做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部门人员有章可循。
第二条
组织现有成员及人员职责
(一)、组织部成员名单
部长:周婉群
干事:任文慧、程诗景、王艳莉、王喆、熊君健、冀猛猛、李传权
(二)、相关人员职责
部长:组织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成员的选拔和调动工作,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物。
干事:遵循部长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肯干。
第三条
组织部工作职能
(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及团费收缴,团员档案建立等。
(二)、组织并监督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和针对集体与个人的评比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团干部会议,了解个团支部动向,督促团组织生活的开展。
(四)、开展各项活动(如团日活动)
(五)、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六)、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定期组织青年团员进行有关的团知识教育活动。
(八)、负责学年末的招新工作。
(九)、自行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十)、完成老师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常规工作规定
(一)、例会暂定每两周开一次,由部长传达校团委的指示。例会期间不得迟到和早退,请病假或事假要及时向部长、学生会常委或团委老师请假,杜绝无故缺勤现象。
(二)、每月督促各团支部做好团组织生活报告和团日活动设计。
(三)、认真仔细的完成团档案及相关工作,不得出现纰漏。
(四)、定期展开团支书大会,总结各团支部工作。
(五)、每月做工作小结,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
第五条 监督检查、奖惩考核
(一)、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无故推脱。
(二)、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必须准时参加,
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部长或学生会常委说明。
(三)、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个人行为不得有损部门形象。
(四)、年终对所有成员进行评比,积极主动、工作能力较强者,在工作职务上适当调整。
第六条 附注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组织部与本院团学会协商决议解决,最终解释权仍归院团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