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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7: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讷河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讷河市司法局庞先良

几年来,我市的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如下:

一、整顿调解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功能,使其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我们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强化组织建设,提高调解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市共有基层调委会227个(乡镇调委会17个、村调委会180个、社区调委会13个、其他调委会17个),其中223个达到规范化要求,占总数的98%。随着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调解工作的问题日趋复杂化、多样化。针对部分基层调解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工作方法不得当,“四落实”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党政领导重视支持的力度不够等情况,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深入各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加大对基层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一是加大对基层调委会的整顿力度。把懂政策、

懂法律、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当中来,通过调整,加强了调委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员的知识更新。二是强化培训,在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我们继续坚持调委会例会制度和调解员的培训制度,每年人均在10天以上。在培训中,我们始终注重法律性、政策性、实用性的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调解员能够妥善、合理地处理各类纠纷和突发性事件。三是夯实基础,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了纠纷登记簿、回访登记簿、例会登记簿、请示报告登记簿等工作簿册。近两年来,全市基层调委会调处纠纷8524件,成功8354件,成功率为98%,防止纠纷激化42件,平息群体上访40件,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每年的3月至5月期间,我局均下发《讷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了纠纷排查工作,加大纠纷调处力度,防止矛盾激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原则。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办法,逐村(屯)、逐户进行调查摸底,不留隐患,做到对矛盾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清、本辖区重大疑难纠纷类型清、主要原因、情节清。二是突出重点。重点排查目前矛盾纠纷中存在

的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①村民之间发生的一般性纠纷;②农民和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③涉法的矛盾纠纷、疑难矛盾纠纷;④集体组织机动地转让纠纷;⑤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⑥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⑦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其它问题等。三是梳理归类,分别登记造册,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其隐患分门别类,研究相关的对策和解决的最佳途径。四是集中精力、人力专项治理,要求查出一件,落实一件,反馈一件,做到不等、不拖、不留隐患。通过集中排查治理,全市两年来调处矛盾纠纷1048件,调解率100%,成功1036件,成功率98.8%,防止纠纷激化23件,平息集体上访28起,排查出重点户86户,重点人134人,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三、创新机制,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

我们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为己任,摆正位置,增强责任感,积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做到积极不消极、到位不越位,形成“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遇事相互协商,有困难相互支持,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机制平台。一是选拔一批法律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的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一般民事诉讼调解。为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我们对调解员培训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办培训班、学习班、以会代训、法庭听审、实地联合调解等形式,使每个调解员每年都集中

接受法律知识、政策理论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广大调解员的办案技能,达到了调解员“三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二是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有机衔接。我们制订了《讷河市促进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的意见》(讷司发【2009】16号),明确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衔接工作原则、业务范围、工作流程、经费保障等,各乡镇司法所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厅,为全面推进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衔接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受理法院转交或委托的民事案件20件,成功调处20起,成功率达100%。三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各乡镇司法所和基层调委会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掌握信息的优势,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两年来,协同公安部门成功办理治安行政调解案件421件,成功率达94.2%。按照《讷河市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讷办发【2007】13号)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主管政法副书记任组长的“调访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访中心,主任由市信访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副局长、信访办副主任担任,工作人员分别从司法局和信访办抽调;乡镇(街道)调访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担任;村(社区)成立调访室,主任由村(社区)调委会主任担任。出台了11项工作制度,设专人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受到了各界领导

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从组织上确保了“调访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财政专项列支落实解决了调访人员岗位津贴,确保乡镇(街道)调访人员每人每月100元,村(社区)调访人员每人每月50元,津贴发放与业绩考勤和干部考核有机结合,极大地调动了调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我们积极组织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市、乡镇两级政府定期接待信访,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近两年来,全市调访一体化组织妥善平息上访案件151件,有效地控制了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强化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为确保“三调联动”机制规范开展,结合实际,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三调联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增强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其次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三调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诉调联动制度、通报备案制度、人民陪审员推荐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第三规范调解协议。统一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格式,严把调解协议文书质量,确保调解协议在依法、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严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调解协议的公信力,增强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讷河市司法局

人民调解工作

讷河市疾病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人民调解工作要点

人民调解工作安排

人民调解工作要点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调解工作考察报告

讷河市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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