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封存管理规定
一、抢救车保持清洁、无破损,保障抢救车内物品、药品完好率达100%。
二、抢救车做到“五定、一及时”。物品、药品按规定配备,登记在册,注明数量、剂量、批号、失效期,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封存。
三、封存条上注明科室、封存起始日期,封存者姓名。
四、建立抢救车封存登记本,每班交接。封存完整,在相应位置打“√”,如使用药物或物品,在登记本上记录。白天使用,18:00前由抢救车专管护士补齐,夜间使用,第二天补齐,并重新封存。
五、护士长每周检查抢救车的落实情况,并签名。
六、每月由专管护士清点、检查物品及药品的质量、有效期,如药液发生沉淀、变色、裂缝,字迹模糊,立即更换。所有药品、物品在失效期前更换,并重新登记。
《抢救车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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