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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社会公平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06:33: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公平问题的研究

【摘要】和谐社会是我国新时期发展的价值目标,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解决我国社会生活中公平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应牢固把握好社会公平,正确对待社会不公平问题,通过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来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

第一篇 社会公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涵义和特征 社会公平是指以共同的价值观为基础,具有历史必然性并成为社会进步基础的公平观念。它必须立足于人本身,以人本身为出发点和目的,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挖掘和发挥人的各种潜能,还必须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其基本内容就是制度公平和政策公平。具体说,这种社会公平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效率公平、分配公平、人道主义公平。 和谐社会是全面系统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中,要求矛盾的双方或多方能够在统一体内相互包容,协调运作,良性转化和融合,始终是社会处在健康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状态之中。具体地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既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既要注重内部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的和谐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i型您构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领导的,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和谐的解释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把治国理政的事业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等各个方面,并且运用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进行了科学阐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1】(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引自《人民日报》,2005年2月20日)

第二篇 社会公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首先,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所谓公平,就是没有偏见。在现代的多元社会,公平是一种社会契约,也是一种行为规范。没有偏见,才能形成社会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和行为规范。处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都有其特定的公共规则,据以规范这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分配社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制约这些规则权利、义务的基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没有社会公平,就谈不上社会正义,失去了社会主义,必然导致社会的失衡,而失衡的社会,肯定是不稳定的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的社会*都来自于社会的不公和失衡。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 其次,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社会公平和正义,精义就在于给每个人以所得。从具体内容和规则上看,现代意义上的公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保证的规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机会平等的规则,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即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社会调剂的规则,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每一次社会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说,公正的规则包括三个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各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却恰如其分的回报;各阶层之间应当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应当确立保证的规则,坚持机会成本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社会调剂的规则。

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的题中之义

社会和谐意味着社会成员、社会群体之间的友好相处与和平共处,它的基础就是公平正义——文化公平、经济公平、政治平等和社会公正。著名政治学家罗尔斯指出,社会公正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和平相处的政治底线。这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国家,而且由于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社会主义社会理应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注重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相对的、历史的,而不是永恒的。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是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01页)

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基本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一致的,即人人共享、普遍受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公平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当然,社会公平又具有其相对独立的价值,它是社会广大成员普遍能够接受的价值目标,能够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道义动力,是一个政权具有和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体现。因此,公平正义应当成为是否实现社会目标的评判标准。

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但由于我们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

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潜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因此,体现公平,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没有公平,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四篇 我国社会公平的现状及原因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6)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年来,在以市场、效率为导向的政指引下,尤其是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思想指导下,我国在物质生产和财富增长方面得了巨大成就,并向富裕、民主、文明的奋斗目标迈进了一大步。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高速发展,形成了效率增长而公平下降的“中国悖论”,产生了新的社会不公平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我国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上。(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为东部地区的6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l 1759.5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3587元,为历年来最高。行业之间出现了较多的垄断现象,尤其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垄断的存在,导致了行业之间的收人差距逐渐扩大。统计显示,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惊人地增加到4.88倍,并呈现出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已远远超过国际上公认的差距合理水平3倍左右。当前,我国最穷的10%的人口只拥有社会总财产的0.7%,最富的10%的人口却拥有社会总财产的41.4%,后者为前者的59倍,出现了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城邦的公民贫富极度分化,一些人家财巨万,另一些人贫无立锥之地”的现象。【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下)[M].北京g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1364.)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集中体现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上。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最初只涵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1999年将范围逐步扩展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的职工,2002年又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其中。【5】(泽民.全国建没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丰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8.)然而农民工、农村务农人员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仍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和安置,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普遍面临“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窘境,养老、医疗、失业等f6j题不能很好地落实、解决;农村和城镇无业、失业人员基本上享受不到医疗保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大批职工失业或面临失业,他们的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三、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首先,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状态。(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的资金分别约为575亿元和1079亿元,用于中西部的农村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仅为东部地Ⅸ农村小学的21%和36%,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仅为东部农村初中的18%和30%。这种显失公平的经费分配比例,直接导致了中西部地区在入学率、师资力量上的明显不公。以2000年我国“普九”的人口覆盖率为例,东部达到96.47%;中部达到81.87%,西部仪达到42.26%。其次,在师资力量的分配上,广大农村及偏远山区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小学教师多是专科文凭,甚至有些代课老师仅是初中毕业或高中毕业就直接走上教学岗位,而且这咎教师多是“一专多能”,中学教师最高的学历仅为本科文凭。而东部沿海地区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普遍实现了“本科化”甚至“硕七化”,另外由于大批富有经验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历届高校毕业生大多倾向于到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就业,也导致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师资力量薄弱。

四、住房问题集中凸显

第一,房价居高不下。据统-H‘,2009年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7%;至2010年3月份上涨11.7%【6】(张锐,雷星.我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浅析——以政府规划制为视角[J].经济师,2009(36):29.)。房价的飙升使那些收入较高、早买房、拥有多套房的群体不动产财富迅速增加,而那些购买能力较弱或无购买力的中低收入阶层则面临着边缘化、生存难的境地。第二,保障性住房不能切实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利益,真正的低收入者仍然无房可居。第三,弱势群体面临生存困境。这类人群以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为主。据统计,2000—2009年我国毕业大学生人数共计3275万,其中至少1/3靠租房,面对畸高的房租他们只能“蜗居”,沦为城市中的“蚁族”。而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更为恶劣,集体宿舍、自建的简易工棚就是他们的栖身之处。

第五篇 实现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首先,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其次,缩小社会差距,平衡利益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均衡发展的格局,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和谐发展,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要慎重出台涉及各种利益调整的改革措施,避免出现分享改革成果与承担改革成本脱节的问题。要在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先富群体发展活力的同时,完善分配、税收、财政、金融、社保等制度,加强对落后地区、困难行业和群体的扶持,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要积极推进户籍、就业、升学等制度的改革,逐步消除社会流动中的壁垒,使各阶层社会成员尽可能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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