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工作职能分工
局长:主管县科技局全盘工作,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书记:主管党务、政治思想工作、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理论学习。
副局长:分管发展计划股、科技普及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局长:分管知识产权股、技术市场、民营科技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兼发展计划股股长。
1、负责制订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兼计划生育专干;
2、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立项工作,并编制计划文件书,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实施、验收、鉴定工作;
3、负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和向上级申报请奖工作;
4、负责上级委托县内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划密工作;
5、负责向省、市科技部门申报项目材料撰写、准备工作;
6、组织科技项目的技术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科技成果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监管;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办公室主任,兼任科普股股长。 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局机关会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综合材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撰写和局务会议记录工作;
4、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5、督促检查各股室工作进展情况;
6、负责保管行政公章和小车的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情况综合统计工作;
8、负责科技普及以及科普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
9、文件的收发和档案整理工作;
10、负责工会、信访工作;
11、担任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办公室、地震、农村科普宣传、政工人事工作。 *****:知识产权股股长
1、负责专利工作;
2、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3、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发证、年检等工作;
4、负责技术市场、专利、民营科技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
6、负责全县地震管理工作;
7、负责人才引进、技术交流的组织工作;
8、兼任局机关出纳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小车的使用和维护,协助办公室工作。
新邵县科学技术局
200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