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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1 20:47: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调研报告 [来源:组织部 | 作者: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 日期:2010年5月21日 | 浏览1285 次] 字体:[大 中 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和重要命题。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调动基层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当前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为此,赤坎区委组织部组成调研组,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思考。

一、党内基层民主工作的现状

赤坎区现有党组织253个,其中基层党(工)委18个,总支部2个,支部233个。党员5125人,其中女党员1968人,街道社区党员1963,农村党员505人。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立足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我区将实行党务公开作为保障党员知情权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出台了《赤坎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赤坎区委机关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增加党务公开透明力度。一是充实党务公开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从群众普遍关心的党内事务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坚持“党员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和“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的原则,把党务与村(居)务、财务公开有机结合,围绕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重点公开村(居)务、支部决策决议、党组织活动、村集体债权债务、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救济款物和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努力做到内容全面、具体。二是丰富党务公开形式。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探索既节约资金、又有影响力,既简便实用、又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多渠道扩大党员知晓面。主要包括4种形式,即公开栏公开。在办公场所或醒目位置建立党务公开栏将组织基本情况、年度工作目标等内容进行公开;党内活动公开。利用会议通报、文件通报等形式将党务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网络公开。利用赤坎区党务工作网、村务“e”路通等网站中将党的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公开;其它形式公开。通过服务热线、印发宣传小册子、民情访谈等辅助形式公开。三是严格党务公开程序。围绕党务信息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归档等五个环节,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提出党务公开的具体方案,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再提交党支部大会议讨论确定,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四是规范党务公开时间。采取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两种方式。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员责任区和民主评议党员、帮扶贫困党员、特困党员包户情况等内容进行定期公开。对干部考察、发展新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落实情况等内容随时公开。这两种形式确保了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改革选举制度,落实党员选择权。我区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目标,积极探索实践党内选举方式,将组织意图与党员群众意愿进行有机结合,努力确保有强烈为民服务意愿、有较高文化素质、有公道正派作风的人选进党组织班子中,努力实现党员、群众、党组织“三满意”的效果。一是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为打破以往基层党组织班子提名过于强调组织意图,导致党员群众意见所占权重偏低的实际情况,我区积极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工作。一方面,认真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如,2008年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夕,通过发放调查表、开展以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廉为主要内容的届终考察、民主评议等形式,摸清广大党员的心里期盼的候选人。另一方面,把组织提名与党员群众提名结合起来。党支部民主选举普遍实行了、“党组织提名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个人自荐”等形式,使提名既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又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功能。二是改革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对三种选举方式进行探索实践,在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上,探索实行“三推一评一选”选举办法。“三推”,即:组织推、党员推、居民代表推;“一评”,即:候选人现场接受党代表、居民代表、普通党员对其参选目的、动机、施政纲领等方面的提问与质询,在加深了解的基础上先举行一次民主评议;“一选”,即:民主评议后,由全体党员进行最后的选择投票;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上,探索实行“两推一选”选举办法。“两推”,即:党员推、群众推;“一选”,即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上,探索实践“公推直选”选举机制。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参与投票,直接选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三是严格选举程序。科学设置选举程序和选举方法,如在选票设计上,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划票地点能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自主选择,投票方式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民主选举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区委组织部和各街道党工委严格把关,对选举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通过规范加以解决,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不断完善和细化,严格制定选举的程序、纪律、监督等规则。此外,对选举程序、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投票结果等重要环节进行及时公示,使广大党员清晰了解选举全过程,以便更好地行使选择权。

(三)实行民主决策,落实党员参与权。各基层党组织将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作为推动基层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力求决策符合客观规律、顺应群众意愿。一是健全党员议事会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定期召开党员议事会,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措施进行集中讨论和集体表决,做到“一事一议”。如,各村党支部围绕村务财务公开、土地承包、整村改造等涉及全村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召集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进行民主讨论。通过集中议事,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此外,基层党组织加强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不定期将对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等决策在基层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建立党员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跟踪检查。二是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各基层党组织重视畅通党员意愿和党内意见诉求的表达渠道,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交流沟通的渠道,了解党员关注的有待解决的各种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同时,坚持重大事项经常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群众、社会人士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在重大决策前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如,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我区举办了赤坎区科学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对我区争当湛江市科学发展排头兵进行论证,问计于专家。此外,通过向党员发放调查表、在工作网上开辟意见交流专栏、设立党员服务热线电话等形式,主动搜集来自基层的意见、建议、问题等,详细记录并把重大问题作为下次党员议事会的讨论范畴。如,我区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我为赤坎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营造了发动群众找问题、广开门路纳诤言的浓厚氛围。民主街道党工委在街道工作网上设立书记、主任信箱,围绕党组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辖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进行集思广益等。三是发挥普通党员作用。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参与范围,普通党员共同参与入户走访和接待群众工作,跟踪了解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优惠政策、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向街道和村(社区)反馈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如,寸金街道党工委向基层党员群众派发“寸金街道民生服务卡”,引导辖区普通党员和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入到居民户、流动人口中开展服务的同时,注重深入调查摸底,围绕党组织建设、居民低保、医保、就业、计生等情况挖掘存在问题和提供合理化建议,为街道、社区改进工作和提供更优质更细致的服务创造条件。

(四)加强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监督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变党员监督权利难保障、监督作用难发挥的现象。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各基层党组织采取设置公开栏、建立党建网站、召开报告会、设置信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让群众广泛参与、民主监督,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如,组织全区各村党组织开展民情日记和党员承诺制活动,通过村党支部党员干部在年初确定承诺事项,年末考核评定履诺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如,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漏洞较多等实际,通过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事会,大力推行财务审批使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财区代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农村财务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围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制订每年年底、届中、届满换届前等进行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如,社区党支部干部就年度工作计划、个人廉洁自律等内容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报街道党工委留存。年底召开有街道党工委领导和全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成员参加的述职述廉大会,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个人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与会人员根据述职述廉述效情况、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述职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干部的述职述廉述效报告、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测评结果向群众公示,作为年终考核、评先奖优、兑现工资的依据。三发挥民主生活会的自我监督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不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作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都提前征求本级党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根据会前征求意见的情况,会中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制订整改措施的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成员情况作经常性、动态性的了解和掌握,对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适时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把领导干部是否参加民主生活会及在会上的表现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晋升考察,以避免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各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虽然我区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仍然存在一些与当前形势任务要求不相协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一)民主意识缺失,存在担忧顾虑心理。部分党员干部和党员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担忧顾虑心理明显,主要存在“两怕”,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怕“削弱权力”。一些党员干部担心扩大民主会影响自己的领导权威,削弱手中的权力,往往只是在形式上听取群众意见,只图制度的规范齐全,不求执行的实际效果。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知道的事情,却总是捂着、盖着,不让党员知道;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参与的事情,却总是堵着、瞒着,不让党员参与;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去监督的事情,而总是应付着、回避着,不让党员监督。二是部分党员怕“被穿小鞋”。一些党员认为讲民主就是给领导提意见,常常心存顾忌,害怕冒犯领导或没有领会领导意图而被指责乱掺合、瞎搅和等现象,怕遭到打击报复;一些党员对中央在新形势下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决策心存疑虑,片面地认为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致使部分党员对民主产生不会参与、不敢参与、不愿参与的现象。

(二)民主氛围不浓,主动参与动力不足。由于部分基层党组织立足于“管”,习惯于“统”,对民主的宣传不够,集中强调得多,民主坚持得少,“组织意图”强调得多,群众意愿尊重得少,党员义务要求得多,党员权利落实得少;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官僚作风严重,搞个人说了算,“一言堂”,致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员民主参与热情。同时,随着当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形成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党员身份多样化新格局,加之一些基层仍沿用过去的“党组织本位”模式,致使党员权利落实存在的“虚泛化”,致使党员主动参与民主的意识相对淡化,基层党组织民主氛围普遍不够浓厚,主动要求和参与民主的动力和需求不足。如在民营企业、个体经营业户等领域的少数党员对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偏见认识,少数离退休党员存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烦,认为“说了也白说”,存在“不愿表达”的思想;农村特别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有参与民主的愿望,又怕说出来不被重视,不敢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下岗职工党员、外出务工党员因流动性较强,工作地点变动频繁,特别是与流出地党组织比较远,加之与流入地党组织不熟悉,联系不密切,致使有想法但不知道如何表达等等。

(三)民主体制不健全,人治现象明显。民主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相关配套保障措施;有的制度、法规滞后于基层民主实践的发展;制度要求过于繁琐,不利于基层简便快捷地工作。现有的一些制度没有落到实处或在实际工作中走样变形,甚至在制度的外衣下掩盖某些不民主或伤害民主的行为,从而导致了人治现象突出,主要有三种人治现象,一是显性的人治现象。在基层党组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言堂”的现象。部分基层在制定重大政策、作出重大决策时,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方面“小范围”或“个别领导说了算”;部分单位在尊重民主权力、听取意见建议方面做得不到位;二是隐性的人治现象。以形式上的民主与法治掩盖人治的实质。如一些党组织研究的精神只在会议上作一下传达和通报,并形成决议,缺少了个别酝酿的环节;三是忽隐忽显的人治现象。权力执掌者个人或少数人以某些环节上的民主代替全过程的民主,在次要环节或环节的次要方面的民主来代替主要环节或环节的主要方面的民主,以事后的民主来代替事中、事前的民主。

(四)民主能力不强,民主参与水平不高。首先是基层党员整体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党员平时由于忽视学习,遇到实际问题不敢正视,更谈不上研究处理,理论知识贫乏。一些党员科技文化知识偏低、观念更新缓慢、管理意识薄弱、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其所领导和推崇的基层民主建设与群众意愿和现实的需要大相径庭。其次是部分党员的整体素质与时代赋予民主建设新的内涵不相适应。如,在村党支部选举过程中,有个别地方由于党员不能起到带头和引导作用,导致村霸得势、恶人当权、宗族势力当政,严重影响了村里的工作。个别党员甚至不是谁为百姓办事就选谁、不是谁公正就选谁,而是谁跟我是一个家族就选谁,谁给我好处就选谁,丧失了党性原则。再次,基层党员呈现出年龄老化、作用弱化、思想僵化的现象,有的党员对民主的认识出现偏差,认为民主只是形式,是骗人的东西,是掩人的把戏,集中才是目的;有的党员认为党内民主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对党内活动漠不关心;有的党员表达民主意愿人情化、利益化严重,习惯见风使舵,看势行事,使党员民意表达不客观,民主决策水平不高,党员的主体地位体现很少。

(五)民主渠道不畅,行驶权利途径欠缺。在有的单位,党员民主权利行使现状与《党章》规定存在很大差距,党员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常被忽略,表决权流于形式,选举权难于体现意志,监督权形同虚设,存在“无法民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民主监督途径欠缺。有的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隔鞋瘙痒,庸俗化倾向比较严重。有的单位纪检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工作大多停留于教育党员层面;二是民主参与途径欠缺。当前在扩大党员群众民主意愿表达机制方面,重大事项一般通过召开会议、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一般事项往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进行,党员群众参与党内基层民主的途径相对来说单一,许多形式沿袭了多年,有些甚至滞后于形势的发展需要;三是民主扩大范围欠缺。从目前现状看,党内事务虽然说是“党内”,但涉及到的利益却关乎“党外”的群众,但民主决策前群众知道得很少,参与的很少,往往都是党员参与其中,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等涉及保密的重大事项,常常是到党员领导干部这一级,一般党员真正了解得很少;四是民主公开方式欠缺。有的基层党组织该公开的党务不公开或少公开,有所公开的也避重就轻。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职务消费、决策过程和权力运作过程,更缺乏公开和透明度,广大党员知情渠道狭窄。

三、基层党内民主存在问题的原因

发展党内民主意味着权利和义务的调整,对不同的主体意义和后果是不同的。目前,基层党内民主大多采用党员和党组织上下互动的复合型推进模式,这种模式极可能形成互相牵制,导致责任不清或不能彻底放开推进,从而造成影响党内基层民主深度推进的心理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

(一)党员主体意识薄弱,对民主漠然处置。要求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行使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是党员的基本价值追求。当前,受体制和制度的影响,党员的民主要求仍然较弱化。尤其是在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掌控利益分配权的格局下,党员维护民主权利、监督领导者,往往有自身利益和安全的顾虑,在维护个体利益和要求民主难以兼顾的取舍中,不得不偏向前者。个别党员在参与基层民主方面的积极性不高,主观能动性不强,少数党员对行不行使党员权利持无所谓的态度,对围绕党内事务如何表达意愿、怎样表达诉求、按什么样的方式实现不关注、不过问;群众从思想上把自己当成“局外人”,觉得党内事务与己无关,有置身事外的思想。

(二)基层组织信心不足,对民主心存疑虑。党内民主的推进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实施。在民主趋势面前,要取得广大党员的支持,必须以民主推进者的形象展示给党员。目前基层党组织还没有在民主环境下掌控局面、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还离不开传统的权力后盾,计划经济时代的基层党政权力运作模式还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因此有强烈的集权情结。同时,也不排除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怀有发展民主会削弱他们的权力合出动他们利益的顾虑。从而导致基层党组织在如何实现党内基层民主形式方面,对党内公开程度还“有所保留”,个别党员甚至群众存在有意愿无处表达的现象,有的途径因程序繁琐,渠道不够便捷,比如什么事情需要决策,哪些人参加决策,按什么程序决策等等,广大党员不能全面、深入的了解,有的因公开程度不明确,公开内容缺乏实质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限制。

(三)民主体制机制滞后,对民主谨慎处之。在民主集中制下,基层要不要发展党内民主,如何发展,何时加大力度,在相当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上级党组织。对民主内容、范围等谨慎处之,相当部分处于试点范围,有的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的尝试也因担心缺乏党内法规依据或不被上级认可而不愿冒“风险”。同时也有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相似的维护自己权力和利益的需要。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够具体。现实的体制机制是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的关键,虽然《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但是作为基层党组织,如何围绕新形势下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逐个破题、细化分解,缺少制度层面的符合基层实际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让基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从下手”,不敢“搞创新、求突破”,造成“上有政策、下无对策”的尴尬局面,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监督制约必不可少,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使他们能够在党员群众的监督制约下正常开展工作,缺少党员群众对他们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和机会,另外有的党内事务因缺少必要的配套保障机制,存在有“因”无“果”的现象,即决策前积极参与民主表决,决策后的监督却无人问津。

(四)领导维稳责任重大,对民主望而却步。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阶层加速分化,社会转型加剧发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地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承担着越来越艰巨的维稳责任,出于维护一方政治社会稳定的考量,生怕由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造成干部群众思想混乱,从而引发社会不安定事件,因此,都不想触及“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这一“雷区”。

四、对推进和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为出发点,以程序性、保障性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广大党员干部最为关注且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工作为切入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一)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为基础,提高党内民主发展度。

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来实现的。要在教育引导、保障权利、关怀激励、发挥作用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尊重和巩固党员的主体地位,稳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深入发展。一是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增强党内民主意识,是推进党内民主的前提。我们要从多个渠道掌握党员思想现状和使党员了解民主的基本常识,充分认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党内民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基层党员思想状况,对思想松懈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重点教育和引导。此外,加大党内民主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实践探索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多角度多渠道认识和了解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员民主意识。二是增强党员的整体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党员民主教育长效机制,以“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中央关于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并掌握其精神实质,扭转忽视民主的思想观念,引导广大基层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实践,不断自觉加强民主修养。要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在党员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党课教育内容,改革党课教育课程设置,增设与民主有关的知识讲座,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等现代网络技术将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的培育贯穿到党员教育的始终。要在党课、党内民主生活会、集中培训、党员活动日、围绕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大讨论,在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中,开展党员自我教育和民主实践活动,加强民主实践,培养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从而提升党内基层民主的整体水平。三是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只有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得到充分的肯定和保障,党员的价值得到实现,党员才会自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凝聚党员,增强其主体意识和归属感。要以党群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定期走访慰问党员,定期与党员谈心、交心,及时解决党员在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激发党员履行义务的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为党员提供学习、工作、生活、文化、心理等方面的服务。做好党内关爱工作,建立党内帮扶和表彰激励机制。

(二)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党内民主程度的高低,根本上取决于党员的选举权利能否真正得到落实。要推进基层党内选举的改革创新,就要从候选人提名方式、选举形式、完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大胆探索创新并逐渐深化完善,不断扩大党员在党内行使选举权的范围,提供行使选举权的平台。一是改革选举提名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积极探索候选人提名办法,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变单纯由组织提名为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切实将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作为推荐候选人的基础,差额确定初步候选人,实现党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的有机统一,使新产生的党组织班子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公信度,增强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合法性和能力。二是完善差额选举制度。不断扩大差额范围和差额比例,坚决杜绝人为干预和操纵选举、变相等额选举的现象,试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差额直接选举,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探索在党内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由上级党委组织候选人参加竞职演说,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党员提问等,为候选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帮助选举人对选举对象有更直观、更充分的了解,有效地激发基层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基层干部对群众负责、为党员服务的自觉性。逐步扩大党员和群众提名的范围,适度降低提名的要求,适当扩大候选人差额比例,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不良现象。三是改进选举任职形式。提倡和推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党支部成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逐步推行村(社区)支部班子人选先参加村(居)委会的选举,当选后再选为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支部书记人选在村(居)委会选举中落选的,不再提名为村(社区)支部书记候选人。这样可以实现党组织意志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从管理体制上理顺两委关系,进一步增强班子的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意识,有效提高基层党组织班子的战斗力和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四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要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直选范围,促进村(社区)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小组以及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小组长等都由党员直选和差额选举。此外,还要努力探索建立与选举制度相配套的罢免制度,形成党内选举的“选与管”的联动机制和“民主罢免”的自我纠错机制等。

(三)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重点,提高党内工作透明度。

党务公开在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一大抓手,应进一步健全这一制度,使之成为党员群众了解掌握党内工作的主渠道。应针对党务工作中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懂公开等突出问题进行对症下药,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化教育宣传,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问题。在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推行党务公开,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触动基层干部的自身利益较多,推行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首先应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教育党员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勤政廉政,切实解决少数干部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党员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不断为党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问题。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的严格、规范操作,制定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干部任用、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等工作也应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并不断予以改进和完善,使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从而更好地推进公开工作在管理上由“以人管”到“以制度管”、“靠制度管”的大转变。对党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公开后干部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认真处理,始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三是严格考核奖罚,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务公开纳入对街道及村(社区)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搞得好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一般的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差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严惩重罚。四是强化制约机制,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机构。如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并促其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强化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应定期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结合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经常性地检查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蓄意应付差事,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人和事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注重协作衔接,切实解决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当前党务公开由多家部门、单位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去抓,在具体工作中容易产生相互间的依赖或推诿,最终结果是效率低下,成效不明显。为此,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和协作配合,既履行好自身职能,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同时,要注意公开内容的对应性、公开目标的一致性,民主评议的统一性、组织领导的整体性,使党务公开工作及时互动,衔接配套,取得实效。

(四)以改进决策方式为手段,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科学的决策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扩大参与范围,体现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只有建立在民主民意基础上的决策和措施,才会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配合。一是建立党内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组织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列出重大事项清单。决策重大事项,要加大党员的直接参与的力度,事先通过邀请党员参加座谈会、讨论会、意见征询会等形式,畅通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组织党员对事项的可行性、解决的办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进行思考、讨论,使民主讨论的合理意见成为决策时应考虑和吸纳的重要内容。畅通党员权益诉求的渠道。进一步细化党员和党组织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和收集处理办法,采取党员谈心、信件等方式,确保党员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党员与党组织的交流沟通平台,开设如党员论坛、党员信箱以及领导干部在线交流,为普通党员自由表达权益、诉求心声创造条件;继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等活动。二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决策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重大决策时实行“三不”,即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在方案确定时,坚持集体研究讨论等。采取党员旁听制。基层党组织将近期要研究的议题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可以通过自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基层党组织通过随机抽取和组织选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旁听的党员。旁听的党员直接参与基层党委的议事会议,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基层党组织决策后都能基本做到定期将每一项决策,如对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等在基层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建立党员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跟踪检查。基层党组织选举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会议代表、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集体收益管理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票决。党组织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防止“私下授意、背后通气”的行为。三是探索推行党员代表常任制和任期制。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结合区情,认真执行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要实现党代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和党员的广泛参与,必须完善区党代会代表选举制、代表年会制,明确党代表的会议审议权、决策权、选举权、提案权和闭会期间的督查权、视察权,定期听取和审议党委年度工作报告、提案办理工作报告以及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共同讨论和决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同时,建立党委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建立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便捷通道,构建党代表特别是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平台。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如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党代表就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区委做出重大决策前,收集、听取部分党代表意见,参与有关政策问题的讨论,落实好代表的参与权。开展建言献策活动。鼓励党代表平时认真听取、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区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以注重民生评价为关键,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党内民主要不断地发展和推进,就必须要强化监督。只有建立起规范和完善的监督途径和机制,有效实现党员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力制约党内权力,才能保证党内民主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坚持“四结合”,强化民主监督。一是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方面,要健全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大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尝试建立党员在党的大会上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询问和质询制度;考虑建立党员旁听党委会和党代会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对工作报告和述职情况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决策的质量进行专项考评的制度,并纳入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意测验制度,创新党员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民主测评形式,并使之制度化和经常化;党外监督方面,要重点发挥好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社会各界人士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二是要坚持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专门监督主要是加强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监督,注重加大对权力运行中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力度,加大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及时整合各自掌握的监督信息,严惩党内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使党务的有关工作始终处于专门监督部门的监督之下。群众监督主要是完善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渠道,如举报电话、民心热线、领导接访日以及投诉电话、来信来访等,方便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党内基层民主的监督,可以通过聘请民主监督员、开展公示、组织听证、党员评价等民主形式,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要对各单位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项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要坚持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通过督查、督导、座谈、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情况,对党的领导干部为官从政和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下级监督主要是同一部门(单位)内的干部职工通过民主生活会或信访举报等形式对领导实施监督。同时,注重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打消党员群众对监督的顾虑心理。四是要坚持同级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同级监督主要是在党政班子成员之间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克服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平时发现同事有不良苗头时,要敢于上报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一定要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招标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自我监督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道德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敢于查纠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到慎言、慎行、慎独,争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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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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