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代课教师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高耀镇里龙学校
受聘教师:王翠萍
我校因教学工作需要,特聘用王翠萍同志为学前代课(聘用)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2013年9月起至2014年1月止。
二、受聘人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三、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和各种补贴每月1000元,共5个月。 计人民币 5000元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因招录被录用为国家干部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学校与受聘方方各持一份。
聘用单位:高耀镇里龙学校(盖章)
受聘教师:(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
《代课教师聘用合同书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