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花博京都项目节能方案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专家评估意见,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花博京都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2、项目业主:泸州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28.9亩,总建筑面积为50051平方米。
4、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岳坡山村。
5、投资规模: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
6、建设工期:18个月。
7、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
8、审核类型:区发改局备案。
二、评估结论及建议
1、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科学确定建筑朝向,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采光,外墙体采用胶粉聚苯颗粒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屋面采用XPS挤塑聚苯板外保温隔热系统;外窗采用中空玻璃塑钢单框窗;科学合理确定冷热源设备效率指标、建筑照明指标及建筑配电指标等;选用优质高效给排水系统和节水节能型器具。
2、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
3、项目用能总量及种类合理。
4、控制指标符合规范,计算指标值基本达到规范和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能达到预期节能效果。
5、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明令推广或淘汰的设备、产品目录。
6、项目各专业设计中均采用了节能技术措施,针对性强,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只要在设计施工中切实遵循《建筑节能方案》中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要求,加强节能运行管理,项目能达到预期节能效果。
三、审查意见
该项目的《建筑节能方案》编制符合《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要求;节能设计合理可行,达到相关国家和四川省规定标准;项目用能总量及种类合理;项目能耗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在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我局将对项目节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批复
抄送:市发改委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1日印 (共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