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检查
1.执行课程计划的情况。中小学是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是否有自行增设课程、自行增减课时的情况,高中是否有提前分文、理科的情况,幼儿园是否落实部颁、市编纲要的目标、内容及要求。《科学》综合课程开设情况。师资的配备、校本教研、教学评价、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情况,教学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
2.教学常规建设及落实情况。是否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否有教学常规检查过程记录,区、校教学常规检查的效果及问题的落实情况。
3.学生减负情况。执行学生减负“八严”规定及《武汉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
六.检查程序
(一)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
第二阶段: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1.小组集中
听取区(大单位)基础教育常规工作情况汇报。
2.分组到学校检查(随机抽查1—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1)听取学校汇报,听课;
(2)查阅教学常规管理资料、学校教学计划、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安排、教学进度表、教案以及教材征订单等。
(3)问卷调查、个别访谈。
3.反馈检查意见。
七.工作要求
1.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在开展区级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一式两份交检查组。
《教学常规检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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