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坎墩初级中学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目 录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工作原则
组织体系及职责
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预防和预警 预防、预警信息
预防级别 预防预警行动 预警防御工作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
1.1
1.2
1.3
3.1
3.2
3.3
3.4
4.1 4.2 4.3 4.4 5
5.1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措施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抢险物资补充
6.2 环境整治和毁损设施修复 6.3 总结
6.4 培训演练
6.5 奖励与责任追究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制订 7.2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整体有效应对洪涝、台风灾害等能力,保证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伤亡和灾害损失,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2— 案》、《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慈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慈溪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2)防汛工作实行行政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科学决策,当台风、暴雨及其他次生灾害发生时,全体教师应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地组织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学校设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防汛防台工作职责。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知识教育与宣传,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在发生重大灾情时应注重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和所在地部门报告。
3 事件分级
根据可能造成的危险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洪涝、台风灾害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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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特别重大(Ⅰ级)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即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风力达到以下标准:内陆: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预报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在我市境内或市界附近登陆,或从陆上进入我市。
(2)全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超过2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4)一线海塘发生决口,并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3.2 重大(Ⅱ级)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风力达到以下标准:内陆: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在我市境内登陆或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在闽北、浙南或上海登陆,或紧擦我市沿海(东经124°以西)北上,并将对我市带来较大影响。
(2)全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160毫米, 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4—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30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4)小
(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5)一线海塘发生决口,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3.3 较大(Ⅲ级)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风力达到以下标准:内陆: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对我市带来一定的影响。
(2)全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12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到200-3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4)小
(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小
(一)型水库发生险情。
(5)一线海塘发生较大险情,并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3.4 一般(Ⅳ级)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
—5— 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风力达到以下标准:内陆: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7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较大范围内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到1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到150-2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4)小
(二)型水库发生险情。
(5)一线海塘发生险情,并可能造成局部一定危害的。
4 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密切关注市三防办、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动态信息,必要时将有关讯息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家长。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事件等级的划分,预警级别也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6— 保护能力。
(2)物资准备:学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4.4 预警防御工作 4.4.1防涝工作
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雨污管网的检测、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下水管道堵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通畅。
4.4.2防强风工作
全面检查校内高空构筑物安全性,对空调机、室外天线、宣传指示牌进行清查,及时加固;校内乔木要及时修剪加固;有简易工棚、简易车棚要及时加固,必要时可清除,消除安全隐患。
4.4.3防雷工作
做好日常防雷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检测中存在隐患的,必须安排足够的资金落实整改,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4.4.4 防地质灾害工作
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在台风、暴雨等汛期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和监测,防治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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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按事件性质,洪涝台风灾害可分为台风灾害、江河汛情、山洪灾害和重大工情险情等。
5.1.2 进入汛期,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风情、水情、雨情、工情、灾情等,并根据不同事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根据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的洪涝台风灾害事件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2.1 Ⅳ级应急响应及防御提示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防御提示;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加强校园的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棚架、临时建筑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进行加固,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8— 5.2.2 Ⅲ级应急响应及防御提示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防御提示;要求师生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加强对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物、危旧房屋的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加强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室外电源。
5.2.3 Ⅱ级应急响应及防御提示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防御提示;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醒师生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 物伤人;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必要时采取停课等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加强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等区域的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有在建工程的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暂停施工,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临时工棚人员的转移。
5.2.4 Ⅰ级应急响应及防御提示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学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落实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4小时
—9— 值班,主要领导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并向全体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防御提示。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3.1 信息报送与处理
(1)灾害发生后,学校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防汛抢险的同时,必须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组织师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待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5.4 应急结束
当应急工作结束或市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学校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做好灾区校舍的修复、恢复正常教学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2 环境整治和毁损设施修复
学校组织力量及时修复毁损的校园设施、设备,恢复正常教—10— 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3 总结
学校对一年来的防汛防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6.4 培训和演练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防汛抢险队伍的业务培训,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汛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5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预案管理
7.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抗台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7.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慈溪市坎墩初级中学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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