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大连市反洗钱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大连地区反洗钱信息工作,促进各机构和反洗钱人员的学习与交流,提高反洗钱调查研究水平,实现反洗钱信息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地区反洗钱信息工作应符合国家的反洗钱监管政策,为反洗钱工作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信息内容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贴近反洗钱工作实际和研究前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辖区人民银行金州新区中心支行、各支行、各银行机构、证券期货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支付机构(以下统称各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大连中支)确定的其他机构。
第四条 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反洗钱处负责对辖区内反洗钱信息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并设立反洗钱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反洗钱信息的内容包括:执行反洗钱政策法规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和新方法;反洗钱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创新措施和工作成效;反洗钱工作经验;
1 对反洗钱监管部门的工作建议;国际反洗钱领域新动向、新进展;反洗钱工作动态、风险提示及案例;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布置的反洗钱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或课题调研等。
第二章 反洗钱通讯员制度
第六条 人民银行金州新区中心支行、各支行和辖区各机构应指定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信息通讯员。
第七条 通讯员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和信息调研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具有主动性,具有反洗钱工作经验2年以上,熟悉反洗钱法律法规。
(二)新闻敏感性较高,调查研究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第八条 通讯员的工作职责:
(一)快速、准确地对本单位反洗钱工作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探索创新等进行报道。
(二)了解国际国内反洗钱动态,收集、整理、报告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意见和建议,分析并研究各类洗钱风险因素,积极开展信息反馈和调查研究。
(三)按时完成人民银行大连中支交办的各项信息调研
2 等工作任务。
(四)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大连中支的日常沟通,积极参加反洗钱通讯员工作会议及其他相关活动。
第三章 反洗钱信息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第九条 反洗钱信息的要求:
(一)反洗钱信息可结合实际自行选题,也可选择人民银行大连中支确定的题目。
(二)反洗钱信息的内容应符合反洗钱政策方向,观点正确、视野开阔、有所创新。信息中如有引用数据,应注明来源,翻译、编译类信息应附外文材料原文。原则上,动态类信息每篇在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调研类信息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各机构每季度至少上报1篇动态类信息,全年不少于4篇。其中不含《大连市反洗钱宣传工作方案》中要求上报的信息。
(四)各机构全年至少上报1篇调研类信息。完成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布置的调研课题的,可将调研成果作为调研类信息上报。
第十条 考核标准。人民银行大连中支根据信息情况对各机构信息工作进行考评。总分由基础得分和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即总分=基础得分+加减分。其中基础得分为60分(包
3 括动态类信息40分,调研类信息20分),累计减分项以基础分值为基准,扣完为止。加减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加分标准:
1.反洗钱信息被人民银行大连中支采用,加1至5 分/篇。
2.被大连中支《大连反洗钱动态》采用或行级领导批示,动态类信息加5分/篇,调研类信息加10分/篇。
3.工作方法或经验成果被人民银行大连中支以印发文件或会议交流等形式进行全辖推广,加15分/篇。
4.被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工作简报》、《送阅信息》、《参阅件》及人民银行网站反洗钱子网站等采用,动态类信息加20分/篇,调研类信息加30分/篇。
(二)减分标准:
1.各机构每少报1篇动态类信息,减10分;每少报1篇调研类信息,减20分。
2.上报的信息存在结构混乱、逻辑不清、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减1-5分/篇;上报的信息不及时,减1-3分/篇,超过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视同未报;存在抄袭,捏造或篡改数据,杜撰、夸大或隐瞒事实等问题的,予以退稿,并减10-30分/篇,情形严重的,直接降至零分。
第四章 反洗钱信息的报送及评审
4 第十一条 各机构应对所报送的反洗钱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注重信息的质量,确保上报的信息动态准确无误,调研成果数据真实、内容可靠,具备原创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严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各机构对不参与公开评审或发表的信息,应在报送时以合理方式注明。
第十二条 反洗钱信息的评审时间段原则上为每年的1月1日至本年的12月31日。
第十三条 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将根据反洗钱信息的采用情况,择优向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工作简报》等信息平台推荐。
第十四条 人民银行大连中支适时对反洗钱信息的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反洗钱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报、迟报反洗钱信息,不能按要求完成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布置的信息调研任务,抄袭、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机构和个人予以批评。
第十五条 各机构应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10日前上报动态类信息,于9月30日前上报调研类信息。对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安排的调研任务或报告材料,各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上报。
第十六条 各机构的反洗钱信息要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方式同时报送,其中电子方式报送至FTP/信息收集/反
5 洗钱信息工作专夹/各行业/季度的目录下,报送的标题统一为“投稿单位—稿件题目—日期”格式(例如: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题目—20120608),并在上报信息调研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格式要求见附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反洗钱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附件一
动态类信息和调研类信息的写作格式要求
一、文章的左上角注明类型,字体为仿宋四号,例:信息(或调研)。
二、文章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二且加粗,居中,例:
应高度关注信用卡非法套现引发的风险隐患
三、文章第二行写明作者单位,姓名,手机,字体为仿宋四号,居中,例:(XX银行,张XX ,138XXXXXXXX)
四、正文从第四行开始,字体为仿宋小三,首行缩进2格,例:
随着金融电子化和网络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信用卡作为方便、快捷的电子支付工具,已渗透到人们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五、一级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三且加粗,首行缩进2格,例:
一、典型案例
六、二级标题:字体为仿宋小三且加粗,首行缩进2格,例:
(一)王XX非法经营案
七、三级标题:字体为仿宋小三,首行缩进2格,例:
1、案件特点
八、四级标题:字体为仿宋小三,首行缩进2格,例:
7 (1)犯罪团伙之间有大量交叉结伙套现的行为
九、调研类信息中如有参考文献,要附在调研信息后面,字体为仿宋四号,并注明:作者、著作或论文名、期刊名、出版年月等。
十、文章结尾:右下角注明撰写日期,例:2012年7月16日。
8 附件二
动态类信息和调研类信息的写作模版
应高度关注信用卡非法套现引发的风险隐患
(XX银行,张XX ,138XXXXXXXX)
随着金融电子化和网络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信用卡作为方便、快捷的电子支付工具,已渗透到人们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一、典型案例
(一)王XX非法经营案
1、案件情况
2、案件特点
(1)犯罪团伙之间有大量交叉结伙套现的行为
(2)一人控制大量银行卡,通过交叉使用进行套现活动
(二)张XX非法经营案
.. ... .
二、潜在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二)法律风险 .. ... .
三、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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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作者、著作或论文名、期刊名、出版年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