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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4:04: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有关管理制度包括:

(一)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制度;

(三)应急防护和应急处置制度;

(四)经营场所和仓储管理制度;

(五)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六)农药合理使用指导制度;

(七)产品召回制度;

(八)人员岗位与培训学习制度;

(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专人负责农药经营进货查验。

二、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

三、采购农药前,应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等平台查验该批次产品的合法性。

四、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不得采购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五、不得采购国家命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资质的,不得采购限制使用农药产品。

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农药产品。

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经营应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农药经营应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应以电子台账形式记录。

四、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均应当保存2年以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实行台账记录的,应当按相关规定了予以记录。

(二)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负责人和经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及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三、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很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四、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资质,不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产品。

五、不得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同时经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农药经营场所应当相对独立。

六、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农药安全防护制度

一、为防止农药在运输、贮存及农药经营其他接触过程中致人中毒,应采取安全防护。

二、农药经营相关人员应当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常识。

三、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配置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毒口罩、手套、防护服和长统靴、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

四、发生农药渗漏、洒落等情况的,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对各种类型的农药必须作出醒目标记,毒性高的农药采用适当的警戒色。

六、农药的存放和保管,要有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

(三)应急防护和应急处置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经营农药危险化学品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及时 妥善处理,有关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接到意外事故报告时必须弄清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事故的严重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长立即决定处理方案。通过24小时电讯联络,指派人员到事发现场会同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使水源、农田、居民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立即通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采取相应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四、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五、事故处理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和政府职能部门时通报事故处理、人员伤

一、财产损失情况,不得瞒报或虚报。

(四)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药实行专库专储,不能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二、农药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农衣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农药产品变质和造成其他损失。

四、农药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五、仓储场所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保管。

六、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五)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度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逐渐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农药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对农药包装物进行回收处。

四、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处乱丢

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减少乱扔空农药瓶、塑料包装袋的不良行为。

五、农药经营者应当设立农药包装物回收专门场所,确保农药废弃包装物有效回收利用。

(六)农药使用指导制度

一、农药经营人员应当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二、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从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违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三、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

(七)产品召回制度

产品召回制度

一、目的

对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工作的再发生和不合格产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满足要求和不合格品不转序、不交付。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对于已销售到市场,符合下述四大类原因的可以实行召回。

1、工艺类召回:工艺与理化指标原因,需要召回的。

2、包材类召回:因外观原因,需要召回的。如标签内容差误、漏标、错标等包材错误,导致产品无法在市场销售的

3、争议类召回:因争议原因,而非产品自身原因需要召回的。如因供需双方沟通不一致,造成“货不对板”、“无法回款要求退货”等。

4、政策类召回:如国家政策变动,取消某类市场销售的;

5、自主类召回:因产品滞销超过保质期、调换销售地域的。

三、各部门相应职责

1、供应链负责工作不合格的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协助进行。

2、质检部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实施处理,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组织评审和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结果。

3、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实施处理。

4、市场部负责跟踪产品在市场使用过程不合格品进行评定。

四、产品召回流程:

产品召回分为申请召回、指令召回一种方式。申请召回,是销售部门自主申请,要求对市场端产品进行召回。指令召加,是指公司根据需要,下达指令到销售部,要求召回某类产品。

1、申请召回流程:

销售员>销售经理>市场部确认>销售总经理>供应链核准召回

2、自主召回流程:

供应链核准召回>销售总经理>销售经理>销售员

五、召回产品的处置

1、根据获取的信息确定引起问题的原因,调查车间正在加工的产品,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待评估后根据不合格品控制规定处理;对未使用的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也应封存,待评估后处理;

2、根据职责分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作相应处置。

六、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者,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八)人员岗位与培训学习制度

一、农药经销店的售货员,应具有一定的农药、植物保护知识,达到一定水平;并通过有关部门培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

二、售货员在售货时,要认真负责,不能发生误售事故,做到销售品种和数量准确无误。

三、作好自身的劳动保护,销售过程中,防止因农药泄漏造成自身和顾客中毒、和对环境的污染。

四、能及时发现包装破损,要迅速将泄露或渗漏农药的包装容器转移至安全区域,按农药的特性,用化学品或物理方法处理,防此造成人员中毒、火灾或环境污染。

五、应每天核对农药的销售情况,发现农药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要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六、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能扑灭初期火灾,以及火灾报警的基本知识。

七、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行业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培训。

八、对本单位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农药的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九、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使用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量次数、用药方法等内容进行培训,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十、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二、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医务室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三、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四、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六、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八、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九、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十、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拼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一、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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