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柜台服务规范
为保障公司企业精神、业务、服务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规范化实施,特对营业厅销售柜台服务要求如下:
1营业时间为上午9点30-晚上21点,晨会时间为早上9点10分,要求员工统一参加,迟到10元/次。
着装规范:
1、营业期间员工着装要求要求统一促销服,应佩戴工号牌,若未佩戴工号牌,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发现威佩戴工号牌进入工作区域按10元/次扣罚.工号牌遗失按50元赔偿。
2、女员工应着淡妆,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包括戒指,耳环等。对不符合规范行为10元/次扣罚。
3、营业厅期间不得在柜台内更换衣服,发现一次50元扣罚
4、柜台内不得摆放私人物品,例如水杯、手机等,保持柜台及工作台系整洁,对不符合要求得行为按10元/次扣罚。
服务规范:
1、用户到厅后员工应主动就、迎接招呼用户,用户离开应礼貌告别(例如:你好欢迎光临,谢谢光临请慢走等)对未主动致礼貌用语员工按10元/次扣罚。
3.营业过程中,使用普通话,不得使用四川话。柜台内不得打接私人电话。不得出现员工打堆聊天等情况。对以上不符合规范按10元/次扣罚。
以上服务规范销售柜台店长平时工作中,应主动巡查,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制止。若营业厅值班经理及主任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店长将进行连带责任考核。
凡在保障期间出现以上问题投诉,将双倍考核管理人员/责任人。 公司巡查出现以上问题每次扣罚50元.
本营业厅制度于2011年11月执行
《销售柜台服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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