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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19:28: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说 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单位进场的审查工作,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进行严格审查;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每月组织本项目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9、项目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营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

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参与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具体组织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节、节假日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7、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8、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组织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1、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

13、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四)、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3、组织编制相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4、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辨识本工程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组织人员进行季节性施工的检查,工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安全例会的召开。

8、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9、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组织交底活动;

10、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危险源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11、选择或编写安全教育材料,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安全管理任务和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12、组织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演练,并对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五)、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制度并遵照执行。

2、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规。

4、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

并做好记录;

6、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作业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配合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材料部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质和设备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质和设备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或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2、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现象;

3、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电器等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5、在作业中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作业条件的变化,保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工作台帐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讲清楚有关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8、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经过;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八)、附则

1、本责任制未包括的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者将按渎职论处。

4、对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5、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制度:

1、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

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部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勾。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

(二)、安全奖励

1、发现他人“三违”并及时劝阻制止,避免可能发生事故者,给予一次性嘉奖100~200元。

2、全年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日常安全管理达标的单位发放年终安全奖: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员奖励2000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八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项目经理500~10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保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 “洞口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安全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险作业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安全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安全教育,教育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整改的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给予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200元的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日常检查:

①工程项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技术人员实施。

(3)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安

全管理部统一安排。对原有证件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换证。过期无效证件不准上岗作业。

6、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所指对象

A、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试验员、施工员、预算员。 B、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1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7、除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包括的范围,施工现场的其他机械操作工也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凭证上岗。

机械操作工包括:推土机、挖土机、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建设施工机械的操作工。

8、对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有教育、培训记录。

9、项目部在每月召开的生产计划会时,必须把安全管理指标列入月计划,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0、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都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双方签字。

11、每逢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全员进行节日安全教育。节日期间需要加班的,要根据其作业项目对加班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现场要有领导负责。

12、项目部领导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开展好每年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1、所有分项工程项目,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吊装、深基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专题会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制定的安全措施等情况,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专题会议情况需进行记录;

3、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环境等具体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之中;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为防止安全技术措施只有编写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特点和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或补充新的内容;

7、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工程进度,分工种或分部分项进行;

8、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符合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应侧重于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要求详细具体和可操作性;

1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必须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上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1、班组长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要求,针对作业环境,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交底;

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仅是施工技术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也是现场其他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对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人人有责。

七、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总工程师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有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项目经理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4、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有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5、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季节变化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6、;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7、;项目部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资准备、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

8、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支架、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9、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入: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10、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1)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

(2)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1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11、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并履行签字手续,不准漏签或代签。安全技术交底项目负责人、生产班组、项目安全员三方各一份;

12、工程开工前,各施工部应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职工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

13、项目部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14、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八、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为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一)、设立专用帐册

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财务专用帐册,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2.0%;

2、水利水电工程为1.5%;

3、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项目部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三)、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

1、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是项目部开展正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费用,严禁挪作它用。

2、工程项目部必须提交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以及费用使用支付计划,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

4、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防护用品等的采购。

5、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所需费用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

1、项目部根据安全措施实施计划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支出使用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销。

2、当工程施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并不能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时,项目部要追加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

九、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租赁合同》。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应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赁”。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设备管理部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赁

1、项目经理部租赁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复印一份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2、租赁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设备管理部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设备管理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设备管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设备管理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设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2、安全部会同人事管理部门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后勤供应部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3、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验收后方可入库;

4、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安全部开具出库单,后勤供应部门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5、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到安全部办以旧换新手续。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部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6、安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7、从业人员调离原岗位或离职,公司人事部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全部备案。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

8、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9、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6)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十一、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为搞好安全生产,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班组活动制度:

1、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交底,一般包括: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牌和防护用品正确佩带的示意图,安全管理人员应在警示牌旁检查工人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并检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6、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并作好记录;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上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十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各施工队必须接受项目部的指挥和监督,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所有施工船舶必须服从项目部及安全监管船指挥,按指定的航线行驶,指定的地点停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采砂管理条例》、《内规》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有关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施工队在进场前必须提供所有本队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机械设备(船舶等)年检合格证书及保险、所有施工人员保险(保额20万以上)等,报甲方审核;

3、各施工队要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协助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施工区域内负责材料堆放整齐、整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4、各施工队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50人以内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超过50人的,按现场实际情况设2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各施工队对各级部门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通知单,应及时落实整改,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各施工队自负;

6、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到项目部接受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生产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7、工棚内须配置两只灭火器,工棚内不许抽烟。用火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爆物品时,不得动火;

8、现场配备标准配电箱及电器开关配套使用,电缆接头处须套管架空,防止漏电事故。接岸电时,对岸电线路要经常检查;

9、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教育;

10、所有船上人员在舱面走动或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吹砂船施工人员除穿救生衣外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陆上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及手套等相关劳保用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衣装不整及穿拖鞋进场;

11、施工现场要设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志,施工船舶施工或航行时,严格按《内规》显示相关信号,加强了望,主动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及早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航行避让安全,严禁抢道航行。主动与港监部门联系,提前掌握过往大型船舶的动态;

12、船只机电设备设专人管理,持证上岗,非机舱人员严禁下舱。船舶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按操作规程及各个不同地段执行的操作注意事项操作,同时注意周边环境及船舶所处状态;

13、所有现场船舶保证通信畅通,不准利用高频闲聊。施工期间禁止老人和小孩上舱面,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上船;

14、加强与相临船舶的联系,经常互通施工动态,严禁出现抢进点施工现象;

15、坚持收听天气预报,大风、大雾、能见度差等恶劣天气停止施工,至指定地点停泊或视情临时抛锚;

16、水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采砂监管旗帜、标志牌必须悬挂、张贴在醒目位置,严禁私自调换。船舶退场、临时维修或暂时停工时必须及时将旗帜和标志牌上交项目部;

17、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船只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灭火栓、黄砂箱等器材设施;

18、船上配备防滑垫及草包,雨天进行铺设。遇大雪天气,人工铲除积雪后,用高压水枪将甲板冲洗干净后铺设防滑垫及草包。所有电路、管线安排专人定期巡视,确保天气寒冷时管线不致冻坏;

19、采砂船在临近航道作业时,应注意船舶的锚位不能抛出采砂区界限,形成水下阻碍,影响过往船只的通航安全;

20、合理调整采砂船位置,每条吹砂船顺水流方向保持间距不小于20米,保证采砂区域渡船通道不受影响;

21、所有采砂船必须在指定区域内采砂作业,严禁超界限和超深采砂;

22、运砂船应尽量避开航船上下水高峰期穿越航道,在穿越航道时,应注意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严格按规定的地点在不妨碍正常行驶的船舶航行的前提下迅速进行穿越或调头;

23、运砂船在航行过程中,不得在锚地穿行,在油轮锚地附近航行时,应遵守锚地规定及距油轮安全距离的规定;

24、所有运输船严禁超载,严禁无证或疲劳驾驶;

25、当事故或险情发生时,应立即按应急计划采取相应的救险、避险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十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各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地坪硬化,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如因救人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或拍照,为事故的处理提供条件。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对发生的事故不能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2、对事故上报程序和时间规定:凡发生因工重伤、死亡和其它重大事故,当事人和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先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发生轻伤事故或其它一般性质事故,要在24小时内口头报告,并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

3、事故处理权限和处理时间规定:

(1)发生工伤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性事故(轻伤指受伤害人休息工作日三天以上,105天以内,或经医生诊断为轻伤的,车辆损失3万元以内;设备事故损失在1万元以内,生产事故损失在5万元以内的),由项目部自行处理,处理结果必须报公司职能部门。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参加处理;

(2)发生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指发生死亡、重伤、交通事故车损达3万元以上、设备事故2万元以上、生产事故达5万元以上的事故),由公司分管安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为事故处理小组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并接收事故处理意见;

(3)各类事故处理时间规定:轻微事故在7天内处理完毕,一般事故在15天内处理完毕,重伤和死亡事故在90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其它重大事故在30天内处理完毕;

4、对各类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领导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处理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有隐瞒不报或谎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从重处罚;

5、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对发现危险情况不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从重处罚;

6、事故处罚具体办法

(1)对发生重大事故或一般事故超标的单位,年终评比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领导评比资格,并按“安全生产责任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事故责任人(事故当事人和有关责任领导)的处理,根据因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10%罚款(500元以下事故以批评教育为主);

(3)事故损失费达10000元以上者,除按规定罚款外,另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公司内通报;

(4)公有车辆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用公车办私事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凭证上岗,对无证上岗或不持证上岗者,每发现1人次罚款200元,如果同一个人在半年内发生两次不持证上岗或违章作业,令其下岗或重新参加培训,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7、处罚程序:

(1)对违章或事故责任人的罚款,由项目部安全员填写“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将罚款单直接或由安全管理部转交公司财务;

(2)对应给予行政处分的事故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写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委会审批后予以通报。

十五、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

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1、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2、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2、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1、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2、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方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主要体现在脚手架扣件质量低劣造成架体倒塌、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管理监察不到位、雨雪天后高出作业没有防滑措施等。此

类事故主要出现在冬、雨季,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性质、类别、严重程度,研究部署现场救援处置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岗位,按照现场勘查和救援同步进行的原则及时开展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 郦月飞 副组长:金梦萍

2、组织机构职责

(1)救援组长负责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救援副组长负责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亲人。

四、预防预警 (1)危险源控制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便是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预警行动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办公室或项目部领导直接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中心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项目部救援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的同意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项目部各部门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项目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3)救援小组联系方式(略) (4)救援医院(略)

五、响应程序

1、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照救人优

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项目部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立即研究部署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坚持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六、处置措施

1、迅速将伤员带离危险地带,移至安全地带。

2、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3、保持呼吸畅通,若发现窒息着,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4、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抗生素和止痛剂。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6、视其伤情采取报警或直接送往医院,或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7、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8、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期开始实施。

十六、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一)、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认真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

2、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布置工地的防火工作。

3、组织本工地义务消防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工作,安排防火值日人员。

4、将本工地的各项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岗位防火责任。

5、不定期检查本工地的消防重点和危险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6、对本工地参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7、负责对三级动火进行审查批准,组织人员对危险部位、焊割、烧作业区进行监护。

8、发生火灾,立即组织灭火,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9、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处火灾隐患,协助上级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10、易爆易燃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操作使用,购好、管好、用好消防器材,易爆易燃品用好以后立即放入防爆仓库。

11、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炉,严禁用电炉取暖,不乱拉乱接电线,消除一切隐患。

12、对违反消防制度责任者照章实行处罚,立功者奖励。

(二)、用电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玩弄和安装电器设备。

2、电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绝缘设备,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3、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各种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

4、各种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5、定期检查和检验施工用的器具、绳索、绝缘物品及劳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时处理。还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电箱内的废材料和有碍施工用电的东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6、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电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7、认真做好各种配电设备的安全用电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8、经常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宿舍管理制度

1、工地搭设或安排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工地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3、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工地和生活区、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从楼上向下倒水。

8、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往楼下扔烟头,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用100W以上灯泡或“小太阳”烘衣、取暖,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宿舍周围及场地内大家动手打扫,保持干净、整齐、优美。

10、职工宿舍合理布置,床单、枕巾干净卫生,被子叠放整齐。

11、洗脸毛巾挂成一条线,整齐划一,不穿的衣服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

12、洗漱、吃饭用具放在固定地方,整齐干净,餐具要遮盖。

13、床铺下边不得有杂物,鞋子放在固定的地方。

14、室内地面保持干净,桌椅表面无灰尘,窗户明亮,使人进屋内感到窗明几净,轻松愉快。

15、宿舍内有室长安排值日表,使职工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16、剩饭、剩菜一律要倒入泔脚桶,不准乱倒。

17、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大小便。

18、发现第八或第九条违规一例,即罚款伍拾元。

(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3、食品原料进货应有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达到原料新鲜,无腐蚀变质,清洗要彻底,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4、冰箱内,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存放,不得存放私物、药物等。

5、不得供应生冷拌菜和生食小水产,菜肴烧熟煮透,隔夜的剩菜应回锅加热,不得混入当餐鲜菜中,不供应腐败变质食品。

6、各类餐具、抹布及容器要进行消毒处理,保持清洁。

7、冷冻食品取出长时间溶解后,不得再放入冰箱内冻结。

8、做好现场茶水供应工作,容水器具应经常清洗。

9、高温季节施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寒冷季节施工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10、积极除“四害”,消灭病毒传染体。

11、不食不洁食物,预防食物中毒。

1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医疗机构或有关部门,做好引起中毒的嫌疑食物留样保管工作,不得不报或隐瞒事实。

(五)、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分配专职清洁工一名,每日早晚各清扫一次。

2、配备喷雾机一只,适量消毒药,二天喷洒一次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3、做到墙面清洁、整洁,无乱写乱画,无乱划。

4、厕所保持清洁卫生,无臭无味,保证空气流通清新,环境整洁。

5、大便槽使用水冲式,便池无害化处理,三池式储粪池,无污水外流,无堵塞,保持清洁无害。

6、定期、不定期检查,健全卫生制度。

(六)、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

2、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留宿工地,外出职工不得迟于23:00时归队。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发现偷盗应将人和物扣留。

5、负责做好门卫区域的环卫工作。

6、认真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安全操作规程

A、基本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保障人身、设备及工程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工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等部分,根据公司性质及工程施工特点,本规程分为《主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两部分,未及部分按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和所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相关行业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遵章守纪,服从指挥,规范作业;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获得检验检测合格证后再投入使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证安全设施和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

7、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后勤人员,都应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

8、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明确各自责任,统一指挥生产安全工作。

一、工具使用安全

1) 电动工具:使用的电动工具如:电锤、切割机、塑料焊枪、曲线锯等必须性能良好、绝缘可靠,电源线无老化和破损,电器设备的插头必须完好,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代替电插头,不得以电话线代替电源线,必须使用带有保护地线的电源。

2) 五金工具:在通信设备扩容、割接工程中,五金工具(扳手、起子等)必须使用绝缘 胶布缠绕作绝缘防护处理。

3)电源接线板:接线板必须完好无破损并有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双层绝缘电源线,外层无破损。 4) 人字梯、凳高: a、凳高的梯子需材质坚实,无断列,四脚平稳; b、人字梯上不准堆放工具、材料;不准携带笨重物体上、下人字梯。 c、人字梯凳高,不准两人同时上下作业;一个人不准脚踩两只人字梯凳高作业。 d、作业人员不准在人字梯上移动梯子,必须下到地面后移动梯子。 e、通信施工作业禁止使用金属梯登高。 5) 剖缆刀:剖电缆时,拿刀的手放在后边,另一个手放在前面,不可用力过猛,应避免 刀滑伤手。 6) 劳保用品须定期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更新。

二、开箱操作安全

1)开箱工作场地应在设备安装处附近,应在无尘、无潮湿开阔的环境下进行开箱,遇风 雨天气不得在室外开箱。

2)开箱时,注意包装箱上的标志,严禁倒置。

3)开箱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敲打,防止剧烈震动损坏箱内设备;严禁使用撬棍, 以防损坏箱内设备。

4)随时清理工作场地,撤下的箱板、铁皮、钉子等杂物应放置妥当,避免砸伤、刮伤人 员和设备。 5)设备搬运时应先清理搬运路线上的物品。

6)人工搬运时应选择青壮健康人员,每人负重男工 40 公斤、女工不得超过 20 公斤。 a、人工

搬运时,要有专人组织指挥,步调一致,按身高、体力合理安排位置,负重均 匀,上楼梯及拐弯时要慢,前后相互照应。 b、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线把、零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 c、搬运蓄电池等危险品时,应轻拿轻放,稳步前进,防止碰撞。 d、在机房楼台上吊装设备时,应知平台的承重量,应检查吊装设备及绳索是否牢固, 确认无误方可作业。起吊后,应防止设备摆动而撞击墙壁或门窗。 e、人工搬运油机发电机组,必须在油机房地面确实坚固后进行。搬运前应对所用工具 进行全面检查。搬运时,应有专人组织指挥,明确分工,紧密配合。用倒链牵拉时 应固定牢固,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好。用滚筒法搬运时,应注意防止滚筒压伤手、脚,上、下坡度不得大于 30 度,并注意下滑。

三、立机架作业安全

1)进入机房应将机房地面孔洞用木板盖好,防止人员、工具、材料掉入孔洞。

2)在地面、墙壁上埋设螺栓,应注意避开钢筋、电力线暗管等隐蔽物,无法避免时,应 通知建设单位采取措施。

3)立机架时,地面应铺木板或其它物品,防止划坏机房地面或机架滑倒而伤人或损坏设 备;机架立起后,应立即固定,防止倾倒。

4)扩容工程在撤除机架侧板、盖板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设备另件掉入机架内部。 5)扩容工程立架时,应轻起轻放,对原有设备机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碰撞。

四、放线、缆作业安全

1)放线缆拐弯、穿墙洞的地方应有专人把守,不得硬拽,伤及电缆。

2)扩容工程新机架连接电源时,应将机架电源保险断开或将空气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并 摆放“禁止合闸”警示牌。

3)机架顶部作业、接线、焊线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线头、工具掉入机架内部。 4)布放到运行设备机架内部的线缆时,应轻放轻拽,避免碰撞内部插头。

5)电缆热缩套管热缩时,必须使用塑料焊枪或电吹风热缩,不准使用其它方式热缩。

6)埋设地线挖沟、坑之前,必须了解地下管线及其它设施情况,特别要了解掌握电力电 缆和通信电缆的埋设位置,做好安全保护。

五、作业安全

1)作业时不得佩带钢笔、手表、首饰等金属物品和穿戴金属纽扣的衣服,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吸烟,使用电焊时,应办理动火证,并采取妥善措施后方可动火。 2)不得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或地板。

3)严禁抛掷工具、器材和其它物品;不准在通道和设备之间放置杂物。

4)登高作业应带工具包,所有工具、材料应随手放入工具包中,不得外露或掉落。

5)登高作业严禁蹬踩或攀扶配线架、机架和电缆走道和其他设备。 6)包装物、杂物,应及时清除,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7)带电现场操作须先验电,悬挂带电操作警示牌,两人同时操作(一人操作、一人保护)。 8) 交流高低压停电操作,应对交流火线装设接地线。

9)带电施工人员操作前,应将身上所有金属物品清理掉,不许带手机、穿戴有金属拉链 的衣服。 10)严禁在雷雨天气下进行交流电及铁塔作业。

11)发现机柜有水或潮湿时,应立刻关闭电源。在潮湿的环境下操作时,应严格防止水分 进入设备。

12)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停电后,一定要用万用表或试电笔确认有无交直流电 压存在。 13)当电源设备进行交流接入时,电源设备的隔离开关(即刀开关、刀形转换开关或熔断 器式刀

开关)、断路器(即空气开关、空气自动开关等)均应处于断开位置。同时由局方人 员负责交流供电设备的停电作业,并在停电设备的隔离开关手柄上悬挂“停电作业,请勿合 闸”的警示牌。 14)断开设备的市电、油机刀形转换开关时,应使该开关处于空档位置(即操作手柄处于 中间位置的水平状态) 。

六、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 1) 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1) 基站铁塔上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有源电力线对待,做好有效保护,不准随意 剪断。 (2)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人的身体和吊装的物件应与高压线保持绝对的安全距离:31KV 以下 1.5 米;6-10KV 为 2.5 米;5-110KV 为 4m,220KV 以上为 6 米。 吊装物件作业应在铁塔面对高压线的背面作业,并注意现场风向,以防大绳触及高压线。 2) 复杂环境下作业

(1)城镇人口密集区、学校附近、交通要道等环境下作业时应设临时警戒线,铁塔周边 5 米内禁止闲人进入。

(2)塔上有人作业时,塔下应安排专人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塔下人员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

(3)基站电源设备安装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缠绝缘胶带,禁止将金属工具放置在电源柜和 蓄电池上方。

3) 施工车辆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合适位置,特殊情况占道停放,应开启车辆跳灯, 并按规定要求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桩。

七、高处作业安全

1) 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 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雷雨天气禁止上塔作业;风力在 六级以上禁止上塔作业, 霜冻和雨雪天气尽量不要上塔作业, 特殊情况下上塔作业时须采取 严密的防滑措施, 高温下高处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4)上塔前要检查随身携带工器具,确保使用工具齐全,工具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随身携带必备的用具和材料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器具和材料,随身携带工器具和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 20Kg。

5) 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抛扔工具和材料,所有物件应用工作绳吊装, 吊装 大件设备和笨重物件时,应采用滑轮吊装,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之间应滑动自如, 在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6)安装和维护线缆及其它设施时必须从铁塔护笼中上下,不得两人交叉上下。 7) 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临时照明,并确保用电安全。 8)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八、安全保护用品的配发与使用

1)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 安全劳保用品。

2) 安全帽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帽有公司统一在上级指定的厂家、商家范围内采购,各单位按需领发。 (2)基站作业人员每人按一顶普通安全帽配发。

(3)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帽绳。 (4)安全帽必须性能良好。 3) 安全带(绳)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带由各专业公司统一在权威部门指定的劳保商店采购,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安 全标准。 登高作业人员每人应确保有一副性能良好的安全带,作业现场至少有一根符合作业标准的工 作绳。 (2)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性能可靠。如有折断痕迹、弹簧扣不灵活、扣不 牢、皮带眼孔断裂、安全带(绳)磨损和断头超过 1/10 的,禁止使用。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并按规范要求扣牢保险扣。 (4)不准用安全带吊装物件,以免损坏。 (5) 严禁用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

(6)安全带(绳)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检测办法,可将 200 kg 重 物穿过安全带(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能使用。

4) 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鞋并防滑,禁止赤脚、穿拖鞋和硬底鞋。

5)严冬季节长时间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严防冻伤或脚手被冻麻木 而引发事故。 夏季长时间在高处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备适量的防暑降温品,塔上作业人员如感 不适,应立即下塔休息,不可盲目蛮干。

6) 长时间在强烈光线下塔上作业应配防护眼镜, 各专业队应按规定为基站作业人员配 发工作服、手套。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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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计划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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