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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4: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海振华港机(长兴基地)管道维护保养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南通宏仁气体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四章 设备、管道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第五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章 维护保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章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事故管理制度 第十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第十六章安全承诺书 第十七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与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管道维护与保养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道维护负责人对管道安全全面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管道维护的议事日程。

第三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管道维护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 为促进管道维护与保养责任制的落实,成立管道维护领导工作小组,组织领导管道维护与保养工作。

第五条 管道维护领导工作小组为管道维护与保养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为管道维护分管负责人,是管道维护与保养第一责任人,对管道维护与保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负责人为管道维护保养的直接责任人,对维护保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计划、协调、部署、督促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规范气管道维护保养管理。

第七条管道维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建管道维护保养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管道维护保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保证管道维护保养的有效实施,审批年度管道维护保养工作计划、措施,保证管道维护保养资金投入,改善管道维护的工作条件。

(四)督促、检查管道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 分管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领导小组和第一责任人的指示,坚持以“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领导管道维护保养的工作。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管道维护保养负责人,对管道维护保养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拟定、修订管道维护保养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维护保养规章制度。

3、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4、负责本部门的管道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5、组织车间、外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 4 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

第十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

5、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三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职责与分工

1、日常安全检查

1.1班组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2、定期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风、防汛为重点。

5 (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3、专项安全检查

(1)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2) 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节假日的管道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第四章 设备、管道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为保证气体管道正常使用,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

6 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内容与要求

1、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验收

在管道检修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抢修区域的内的管道进行压力测漏试验,验收合格后该区域管道方可通气使用。

第五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管道维护保养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维护保养,制订本制度。

第十五条 适用范围:车间,外场管道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破土作业,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断路作业。

第十六条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小组,负责管道维护保养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 内容与要求。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振华安全科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8 (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 动火作业。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临时用电作业。

1、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2、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安全领导小组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3、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第二十条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高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

9 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

4、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第二十一条 高处作业的分级:

1、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和《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物品在本气站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

第二十六条 内容与要求:

1、按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运发[1993]1382

10 号)文件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委托已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承载车辆办理。

2、危险物品的装卸

(1)、危险物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2)、采用泵装卸危险物品时,电器仪表照明等设备必须采用防爆设施,管道要有良好的静电连接和接地,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3米/秒,以防静电放电发生事故。

(3)、装卸不同物品的管道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免混装。 (4)、危险物品的装卸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工具。

第七章 维护保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为使各类维护保养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 设施使用

(1)、各类维护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技术人员讲解。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维护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

11 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

2、设施维护

(1)、所有设备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第八章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管道维护保养人员。 第三十一条 内容与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2)、员工在气站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气站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3)、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3、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违反本管理规定,按《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作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表记录。

第九章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的同时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3 第三十三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气站内所发生事故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事故的分类。

1、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指挥失误,以及突然停水、电、汽、冷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原料、中间体、成品损失的事故。

2、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由于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停工停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造成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9、伤亡事故:指工作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急性中毒、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十五条 内容与要求:

1、事故报告

(1)、管道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对分管的事故负责调查、统计和汇报。

(2)、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管道维护保养负责人接到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

14 (4)、发生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否则将对事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记录表》,三天内报公司有关部门。

(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要用快速办法(电话、传真)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上报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基层)》、《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报安监部门。重伤事故在20天内,死亡事故在40天内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安监部门。

(6)、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监部负责,交通事故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事故的调查处理

(1)、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实施事故调查。调查组中人员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要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及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3)、持安全作业许可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许可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4)、因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5)、公司发生事故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

15 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公司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气站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管道维护保养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第十一章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结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管道维护保养的禁火、禁烟管理。

第四十条 内容与要求:

1、禁火管理

(1)、根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对区域进行划分,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管道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行试火。 (3)、各级动火项目,必须确定动火安全负责人,且必须是管道维

16 护保养的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员工。

2、禁烟管理

管道抢修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管道维护保养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危险源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管道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四十五条 内容与要求: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17 (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人员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负责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气站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5)、重大危险源登记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第十四章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七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章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气站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18 第四十九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气站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内容与要求:

1、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

2、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

3、输送易燃易爆物料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以防发生事故。

4、在装卸可燃液体过程中,禁止从槽车或其他容器中取易燃易爆液体样品,如需取样,应在停止取样5分钟后进行。

5、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3米以上。

7、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8、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9、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

第十六章安全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结合管道维护保养的实际,向生产部 19 郑重承诺:

一、责任目标:

个人无违章、车间无隐患,努力实现全年零事故目标。

二、责任内容:

1、组织车间所属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深刻领会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安全观念。

2、依照《消防法》的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对消防设施的布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落实岗位责任人。

3、认真做好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确保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4、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现场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认真做好作业防护减少危害,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5、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按章办事,不违章作业,不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6、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到位,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网络。

7、根据管道维护任务、生产环境和从业人员思想状况等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做好培训演练。对新调入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实习期内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指导。

8、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10、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从业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20

11、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工作期间不擅离岗位,不间断地做好对气站的检巡查工作。

12、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其它相关安全工作,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章行驶,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奖惩办法:实现责任目标,公司年终给予50-200元奖励;造成安全事故,公司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和开除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承诺书一式两份,部门、车间各执1份。

五、监督人员:项目负责人 龚子标

承 诺 人:龚子标 吴小冬 汤浩 彭雪峰

张晓晔 陆建浩 吴周慧 张祖峰

2013年 5月 1日

第十七岗位责任制

(试 行)

一、责任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驻振华(长兴岛)管道维护与保养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消防管理工作,同时依照法律法规有序开展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全面提高作业人员作业技能,确保管道安全、有效运行。

3、负责管道与振华公司事务性工作的协调。

4、做好液氧、天然气、二氧化碳液体的管道维护。

5、共同负责管道维护工作。

6、负责设备、管道、阀门初期保养、维护、检修工作。

21

7、负责设备运行记录整理归类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工作。

8、员工接收天然气、液氧、二氧化碳时与其它工作冲突的工作协调安排。

9、振华要求我公司提供相关合理报表,相关发票填开送递。

10、生活办公日用品采购和相关外单位人员招待(外出招待需报生产部核准)

11、对维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12、公司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班组长岗位责任

1、与负责人共同完成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消防管理工作,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气站安全、有效运行。

2、与负责人共同负责振华管道检漏、维护工作及液氧、天然气、二氧化碳液体的接收和管道气的供气。

3、协助负责人负责设备、管道、阀门初期保养、维护、检修工作。

4、协助负责人对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填写后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考勤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6、协助负责人对管道维护保养员工定期考核 7公司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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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行员工岗位责任

1、认真学习压力容器和管道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气体性质、低温容器的基础知识,懂的本岗位容器和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事故和应采取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2、运行员工还必须参加技术监督局的相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上班应认真核查供气设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其安全运行,要特别注意的是仪表的准确性、灵敏性。

4、加强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巡查发现温度、压力、声音异常或有泄露,)通过调整或排除使其恢复正常运行,不能处理报部门负责人处理。

5、当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按规定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6、认真按时填写巡查纪录。

7、负责本工段环境卫生!

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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