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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3: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河南省选调生招考公告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 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 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 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 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 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0年计划选调 优秀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50人(本科242人、硕士96人、博士12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 5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

(二)选调对象

1、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其中, 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1年以上,或被 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实行不同学制,于2009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0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 报考。

2、本省参与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目前在岗且任 职2年(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且考核 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 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 的高校毕业生为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 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 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 )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 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体检和考察。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 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 定面试名单(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 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毕业生)。5月9日-10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 ,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 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7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

调名额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 )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4、审批及报到。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 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 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 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5、岗前培训。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 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 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 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 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服务农村基层的专科生、本科 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对表现 优秀的,要及时选拔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 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 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 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 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 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 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扎扎实实地做 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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