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安居协会
会员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山东阳光佳苑养老产业俱乐部是以市场运作为先导,以公益性服务为核心,实行综合配套、多元经营,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作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社区照顾、老年住宅社区内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沟通与服务的纽带,山东阳光佳苑组建会员制俱乐部,以“孝道、仁德、诚信”为经营理念,提高社区的文化生活和亲情服务。
第二章 会员制度
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和退会依据自愿的原则。 第三章 会员
1、凡入会会员明确表示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和相关管理规定,自愿申请加入本俱乐部。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自主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3、具有良好的信誉,承认并愿意遵守本章程
4、会员入会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查合格,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四章 会员注册和服务
1、凡购买太阳城住房的业主,满60岁或买受人的直系亲属满60岁(每户仅限两人)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会员。
2、凡入会会员可享受山东阳光佳苑养老产业俱乐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提供的9款33项的免费服务。
第五章 会员的退出
1、会员可自由退出本俱乐部。
2、会员如需退出,应与俱乐部事先联系。
3、会员退会时应将会员卡交回。 第六章 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为本俱乐部。
2、俱乐部有权对本章程做出调整和修订。 本章程本人已认真阅读,无异议
《北京太阳城国际老年公寓会员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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