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泉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单位建设,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候诊室、会议室、办公室、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充分利用医院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3、职工严禁在控烟区内吸烟。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50元/次。
4、任何职工不得在院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院内禁止乱丢烟头。抽查中如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扣50元/次。
5、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承担监管失职之责。
6、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罚款,其科室负连带责任,一并扣发科室奖金。
7、将科室和职工控烟工作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8、各部门和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50元,每月累计。
9、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10、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科室,年终奖励300元。
11、鼓励戒烟,对戒烟成功的职工给予表彰。
《南泉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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