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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20:30: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厦门市国税系统2008-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教育兴税,人才兴税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全市国税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在规律,服务税收工作需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努力构建多层次、大规模、规范化、高效益的干部教育工作新格局,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培养作为推动税收建设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干部作为教育培训的主体,把教育培训工作覆盖到干部的职业生涯全过程,贯穿于干部能力提高的每个环节,延伸到税务人才培养的每个阶段。遵循干部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学习规律,尊重个性发展需求,激发其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

2.全员培训,保证质量。面向一线、面向基层、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正规化岗位培训。以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为着力点,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与质量、效益的统一,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全面发展,注重能力。把提高素质和能力落实到各级各类培训、各个培训项目和培训的各个环节上,通过集中脱产培训、在岗自学、网络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健康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围绕税收工作宗旨,紧扣税收工作主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贴近岗位需求,按需施教,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准确把握时代要求和干部培训规律,适应税收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

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二、工作目标

2008-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实现“一二三”目标。

(一)构建一个格局

构建具有厦门国税特点,适应岗位培训需要,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多渠道(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在岗自学、岗位练兵)、多类别(不同级别、不同岗位、不同技能)和规范化、制度化、效益化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二)突出两条主线

一是以提高行政能力为主线,突出抓好处、科两级领导干部六种能力的培训;二是以提升岗位技能为主线,突出抓好“六类”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实现三个确保

一是经过对处、科两级领导干部的培训,确保其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有明显提高。二是经过对“六类”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考评,确保市级岗位能手达到“六类”人员总数的15%;省级岗位能手达到“六类”人员总数的8%。三是经过对业务骨干人员专业知识的重点培训,确保专业人才达到岗位人员总数的8%。

三、主要任务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要求,围绕能力建设这一主线,以加强领导干部、“六类”人员和业务骨干培训为主要任务,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反腐倡廉、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文化素养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大力推行分级分类的全员培训。

(一)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

按照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处、科两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

1.抓好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增强执政意识、提高创新力的要求,要以政治理论、科学管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反腐倡廉等为主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和在职自学等机制,认真组织完成好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确保处级领导干部“十一五”期间参加各类培训的累计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着力提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驾驭全局、宏观决策、务实创新和综合协调能力。正处级领导干部,按岗位培训要求,市局每年分期分批统一安排参加总局的调训。副处级领导干部,按岗位培训要求,除部分参加总局组织的调训外,每年参加由市局自行组织1期的集中脱产培训。晋升正、副处级领导,任职试用期间,由市局统一安排参加总局举办为期一个月的任职培训。

2.抓好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按照增强学习力、提高执行力的要求,

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税收相关知识和反腐倡廉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贴近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确保科级领导干部“十一五”期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时间达75天,着力提高科级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岗位技能和管理能力。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含晋升任职试用),按岗位培训需求,每年分期分批参加市局组织的2期专门业务、更新知识或任职培训(其中1期委托省外系统内办班,1期由市局自行组织办班),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二)加强“六类”人员教育培训

着眼于基层“六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政治教育、文化教育、业务培训一起抓,打造税务干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三个支撑点”,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

1.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对从事税收工作各类业务岗位人员的培训,按照岗位业务技能需要,提升综合业务能力的要求,以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及岗位技能训练为重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将岗位要求和个人需求结合起来,突出个人学习的主动性;利用现有局域网平台,引进省外国税系统在线教育资源,拓展现代教育培训手段,开设在线学习与考试;同时结合学时学分制教育培训的方式,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缓解教育培训中存在的工学矛盾。力争通过3年的教育培训, “六类”人员98%达到能力素质标准。

2.严格实施初任培训。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组织模式,统一考核标准”的要求规范初任培训,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要根据学历、专业等的不同情况,经济类培训一个月,非经济类培训两个月;对军转干部实行三个月岗前培训,以突出岗位适应性为重点组织实施,并严格培训考试考核,坚持做到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通过集中脱产培训,达到履行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能手竞赛等活动。为了推动“六类”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爱岗敬业、勤业精业的热情,组织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技能练兵、岗位能力达标、能手竞赛活动,选拔一批税收业务能手,树立一批业务标兵,促进全员学习。力争到2010年,所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能够独立地、规范地办理大厅征收业务;80%以上的税收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具备独立管理、分析、查帐和办案等能力。

4.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市局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制定不同的考评标准,量化政治理论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税收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岗位技能的熟练程度,采取考试、测评等方式对干部进行考核,对于达到标准的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力争在三年内,98%以上的干部持有市局颁发的岗位资格证,并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工作。

(三)加强业务骨干教育培训

根据税收工作需要和税收事业发展要求,遵循“紧缺人才抓紧培训,重点人才加强培训”的原则,按照提高岗位核心能力的要求,以从事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大对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业务骨干队伍。

1.实施业务骨干动态培训管理。完善人才库管理制度,继续选拔征收、管理、稽查、计会、审计、法规、信息技术、涉外税收等专业人才入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于总局举办的各类业务骨干培训,优先从人才库中选拔人员参加,每个库内人员3年累计参加各类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5天。

2.着力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积极选拔中青年干部参加总局委托国内外高校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教育,鼓励干部在岗参加高等院校硕、博士的学习深造,鼓励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力争到2010年,全市国税系统取得“三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比例从现有6.25%提高到8%。

四、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各个环节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要坚持传统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相结合,不断优化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培训重要作用的认识,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主要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所在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局负责做好每一年度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直接组织处、科级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的培训;各直属局、区局负责组织所属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业务部门共同配合、覆盖全体税务干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教育大培训”格局。

(二)内外并举,拓展培训师资

逐步建立一个由征管、稽查、法规、计算机、计会统等各类税收专业骨干组成的门类齐全的兼职师资库,积极选送业务骨干参加总局的师资培训,促进兼职师资开阔眼界、更新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及时补充新生力量,对于有培养潜力的业务能手,要为其创造上台授课实践机会;成立若干个教研组,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案例进行研究剖析,形成教学资料,采取课题申报制的形式,开展教育成果交流评比活动。建立公共管理、税收、会计、金融等由高校老师组成专职师资库,提

供专兼职师资学术交流的机会,营造良好学术气氛,提高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培训项目实施

各单位领导班子都要树立人才培养投入是最具有效益的投入理念,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和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需要,每年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不低于行政事业费比例的10%,确保教育培训经费随着培训工作的需要逐年增加,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搭建平台,促进学习

建立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对规范课程项目的学习培训与考试测评实行信息技术管理,改善干部学习时间自主选择弹性。借助社会院校培训科级干部及业务骨干。按照持证上岗的工作规划,设计干部培训方案与水平测试方案,组织实施持证上岗的能力考核。各单位要积极构建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为核心的共同愿景,营造勤奋学习、奋发工作和施展才华的环境,激活干部自我价值实现的愿望,实现学习力转化为执行力、工作效率,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

(五)强化素质、提升能力。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开展以学习、研究、锻炼、成长为主题的练内功活动,增强教育培训管理者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基层意识,努力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管理模式与方式方法,培养作风深入、埋头苦干、不尚空谈的务实精神,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创新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队伍。

(六)实施评估,加强考核

引入项目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组织学员进行座谈,对培训项目、师资力量、教学质量进行同步评价和后期评估,及时调整项目方案,确保培训质量。坚持严格的学员听课、考试、考核制度,考试结果计入学员培训档案;负责培训项目的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教学机构对每个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认真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与考试成绩一并放入人事档案,供干部使用时参考。进一步提高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工作质量和效益,研究制定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措施,做到培训与考核、使用相结合。

(七)强化监督,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强化“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工作原则,切实转变职能,在做好培训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运作,市局将加强对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服务,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圆满完成2008-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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