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晨会行为,提高会议质量
1.每日晨会的参加人员为:在总公司岗位上的所有职员(武玉权、武玉才、吕艳萍、高凤娥除外)。
2.晨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夏季7:35分/冬季7:55分。
3.晨会内容:
(1) 各部门经理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 传达上级的有关批示或精神。
(3) 其它临时安排的内容。
(4) 公司晨操(最炫名族风)。
4.检查时间:不定时,随时检查。
5.检查内容:(1) 工服、工牌。(2) 参加晨会到会人员。(3) 晨会时间一律停止工作,有特殊情况需事先
告知,否则一律按未参加晨会次数计算。(4) 不参加晨会、晨操者,一律每次罚款10元。6.该制度从2012年10月10日起执行。
泉财综合管理部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
拟 稿: 审 核:
审 批:
《晨会的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