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淮阴师范学院委员会
团淮师委[2011]★
淮阴师范学院学生会相关制度汇编
一、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会议
1.出席人员:学生会全体成员
2.会议周期:一学期两次(学期开始,期末 );地点:具体通知
3.会务工作:秘书部
4.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工作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2)组织参会人员学习讨论相关话题(与大学生或青年群体相关的话题、与学生干部工作技能相关的话题、近期热点或时事政治话题),每次2-3人发言,每人发言20分钟;并定好下次全体会议讨论话题及发言人;
(3)讨论和决定其他事宜。
5.会议要求:
(1)全体会议由秘书部召集,主席团成员主持;
(2)会议相关负责人要做好准备工作(确定会议主题、会议流程、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中安排秘书部成员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真实、完整,会议结束后由主持人审核签字并交由组织部存档;
(4)每学期考试周前半个月内停止召开会议;
(5)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由秘书部考勤。会议的出席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直接向秘书部请假;
(6)注意会议保持纪律。
2、学生会骨干会议
1.出席人员:学生会骨干成员(副部长以上)
2.会议时间:每两周的周四晚;地点:13#楼校会办公室
3.会务工作:秘书部
4.会议周期:每两周一次(可依实际情况更改)
5.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工作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2)讨论和决定其他事宜;
6.会议要求:
(1)学生会骨干成员由秘书部召集,主席团成员主持;
(2)做好准备工作(制定主题、会议流程、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中安排秘书部成员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真实、完整,会议结束后由主持人审核签字并交由组织部存档;
(4)每学期考试周前两周内停止召开会议;
(5)学生会骨干会议由秘书部考勤。会议的出席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直接向秘书部请假。
(6)注意会议保持纪律。
3、学生会部门会议
1.出席人员:各部门全体成员
2.会议时间:各部门自定;地点:各部门自定
3.会务工作:部门成员
4.会议周期:每两周一次
5.会议内容:
(1)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2)讨论和决定其他事宜;
6.会议要求:
(1)部门工作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召集和主持,每两周举行一次,出席人员是各部门全体成员;
(2)做好准备工作(制定主题、会议流程、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中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真实、完整,会议结束后由主持人审核签字,并于学期结束将本学期部门会议记录交由秘书部存档;
(4)每学期考试周前两周内停止召开会议;
(5)会议的出席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直接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6)注意会议保持纪律。
7.会议考勤:
部门会议应提前一天(12小时)将时间地点告知组织部,以作
为第二天考勤的标准。会议因故临时取消的,应提前一小时通知组织部。
4、校会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或集体活动
校会参与的会议、集体活动由秘书部通知和考勤。相关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集体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直接向秘书部请假。无故不到者一次减5分;两次减10分;三次不到,免除其学生干部职务。要求参与者提前十分钟到场,迟到早退者减2分。
集体活动:每次到场前按部门签到,签到时即使本人在场也不允许代签,否则一经查出作为未到处理。
二、请假制度
在所有会议及活动出勤有请假者,需履行请假制度,统一使用校会内部请假条,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分别递交相关考勤部门。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 事前请假 】:事前请假须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两小时之前履行请假手续。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相关考勤部门,经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考勤部门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经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部长或副部长签字批准,审查批准后方可准假,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如果是校会集体活动或相关会议,该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将干事请假条交给相关考
勤部门。
【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事后请假者,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和主席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结束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组织部,经组织部签字,补假生效。
注:每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不含因上课原因请假),否则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三、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1、学生会常规活动及学生会各部门内部活动可自行组织,无需申报;
2、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必须以学生会的名义开展。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将活动以策划书(附上详细的资金预算)的形式交由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
3、学生会组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活动,事先应与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商议,商议妥当后将活动以策划书(附上详细的资金预算)的形式交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
四、报销制度
1、学生会开展活动前,应做出活动预算,并交由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审阅。并提供备份交给秘书部存档。
2、团委学生会发票报销由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统一收取,将近
期发票交由秘书部。经秘书部核对发票准确无误,符合报销标准,方可报销。
3、交票人有解释义务,秘书部有询问责任。所交发票由秘书部审核,对其中不明白的地方,有权询问交票人,并要求其做出解释。不解释或解释不清楚者,不予报销。
4、对活动所购买物品,一次性为消耗完全或可长期使用的物品,应于报销时,向秘书部说明 将剩余物品交由秘书部保管。
上述所有制度由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协商解决。
淮阴师范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