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部对各级部考核的评价办法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过程管理,提升教育品质,打造优秀教育服务品牌,特制定级部工作考核办法。
本办法为试行,仅为电教部对级部考核,如有不当之处,再修改。
1、各级部要及时督促各班主任全部学生去微机室上好课,不得有缺席(如有缺席者必
须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无故缺席者(安全问题与信息技术教师无关)追究责任,,扣该级部一人次0.5分,扣完为止。该项满分为10分。
2、各班学生到微机室上课纪律完好,发现1人次扣分,直到扣完为止。该项满分10
分。
3、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种材料的上交(教育信息化成果评选),按质量、数
量交齐得30分,交不齐着,每人一次扣2分,无故拖延时间该项不得分。
4、各级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信息学科竞赛活动,按质按量得20
分,每少一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以上等活动获得奖项(以证书为准),县级每人次加5分,地市级加10分,省级
以上加30分。(该项奖励分50分封顶)
6、学校的电子显示屏由两级部轮流投稿(投稿时间在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提报下周的显
示内容,电子稿发电教部,每级部每周精选3条,择优录用),凡按时按质按量提报的,得20分,拖报或不报级部,每次扣5分,择优录用的每次加3分。
7、完成上级及学校电教部分配给各级部临时性的工作,完不成着,每次扣5分,满分
为10分。
8、以上奖项每月级部最高分为满分,其它级部根据折算为该级部实际得分。 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管理好并使用好学校的电教设备,加强电教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发挥电教设备的最大作用,特制订班主任考核办法。
1、教室内一切电教设备归学校所有,管理使用归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负责,学年初班主任与新班主任必须对电教设备进行交接,并按时签订相关的协议书。未签着每月扣10分。满分为20分。
2、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保护电教设备的教育,不得损坏电教设备(包括到微机室或相关教室,)及其它相关设施,如有发现除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外,扣除该班主任每人次10分,(非人为的除外)本项满分为50分,扣完为止。
3、各班主任平时要增强安全意识,凡因无正当理由发生电教设备(含各种附件)失盗现象,每人次扣10分,由班主任负责赔偿损失。该项满分为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