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我县农村开展快近一年,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有效缓解部分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二、引导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其收入,增强扶贫造血功能;
三、创新扶贫模式,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 随着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开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互助金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准确。
互助资金工作是我县在部分贫困村,为缓解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互助金作为一种农村准金融机构,其筹建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都具有一定专业性、复杂性。大部分贫困村在筹建互助社初期,对互助金政策宣传存在不到位、不准确的现象,造成农户对互助金政策了解不够,入社积极性不高,甚至部分社员入社动机不纯。
(一) 宣传不到位。大部分贫困村在筹建互助社前期,仅是通过几次小组会、社员大会, 口头宣读文件,座谈讨论,形式比较单一;部分贫困村互助社筹建小组对互助金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在宣传、解读政策过程中不深入,农户对互助金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方法不了解,尤其是对互助金的操作方法了解更少。如董马库黄土坪村,互助社筹建初期,仅开了两次社员大会,理事会也仅采用口头宣读政策、座谈讨论的方式,互助社成立后没开社会员大会。调研过程中,发现理事会成员、被访的贫困户代表还不清楚互助金的申批程序、小组联保方式等。
(二) 宣传不准确。部分贫困村互助社会筹建小组没有准确理解互助金政策,在宣传发动 时错误地讲解政策,导致农户入社目的不正,甚至入社动机不纯。如雅桥乡岩科村,筹建小组这样宣传:每户只要交100元互助金,就可以到互助社贷款3000元。错误地宣传再联系上扶贫工作的失败历史,直接导致农户误解政策,入社积极性极高。但这背后,潜藏的是部分农户不正确的入社动机,不利互助社的发展,更不利于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互助社运行与管理不科学、不规范。
互助金试点工作在我县开展还不到一年,是一种新兴事物,现在处于边探索、边发展的阶段。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互助社运行与管理不科学、不规范,比较粗放、随意,主要表现在以下面几个方面:
(一) 机构不健全。互助社从筹建到成立,需要建立筹建领导小组、互助小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据调查发现,没有一个村有健全的机构。大部分贫困村没有互助小组,理事会与监事会重叠,监事会形同虚设,甚至没有。
(二) 制度不完善。调研小组走访的三个互助金试点村,都没有完善管理制度,运行较好 的排碧十八洞村也仅有扶贫办下发的政策文件及草拟的一些办法。《互助社章程》、《理事会职责》、《监事会职责》、《社员权利、义务》、《互助金贷款申请与审批程序》《互助金借款原则》等一系列制度,没有制定、公示。
(三) 职责不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职责不明确,社员的权利、义务不清楚。董马 库乡黄土坪村,理事会、监事会重叠,理事长、出纳、会计分工不具体、责任不明确,出现理事长一手统管、出纳会计虚设的现象。
(四) 审批不科学。互助金采用小组联保、理事会审查、理事会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的 程序进行放款。受访的董马库乡黄土坪村没有互助小组,理事会根据社员的诚信进行放款(信用贷款),这样会导致贷款面窄、资金风险大。
(五) 监督不到位。监事会作为互助社的日常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资金运行和理事会的工 作,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而调研发现,三个贫困试点村没有独立的监事会,理事会与监事会成员重叠,且大都是村干部,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互助社成立以后,排碧乡十八洞村召开了一次社员大会,其他两村都没有召开过社员大会,互助社社员大会的监督作用没有体现。
三、贫困村缺少产业支撑,互助金作用难体现。
互助资金试点的目标是创新扶贫模式,缓解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引导发展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我县大部分贫困村,缺少支柱产业,没有成型的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小,经济结构较单一,贫困户增收渠道少。
互助社出于放款的风险,不愿把互助金借给缺乏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这就造成了大部分贫困户急需借款,而互助社不敢轻易放款的现象。雅桥乡岩科村,理事会宁愿超额放款给产业大户,也不愿放给大部分贫困户(解决借款抵押问题);排碧乡十八洞村,理事会审批谨慎,借款仅限于烟农,部分瓜农需要借款却借不到。这些作法,虽然有利于降低互助金的风险,但偏离了互助金试点的目标,互助金作用难以体现,不利于互助金的发展。
四、互助金难以有效监管,风险大。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在实际运行与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监管漏洞。理事会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确;社员大会、监事会的监督力度不到位;审批程序不严格、不规范;贷款资金使用的跟踪难度大等。每一个贫困村的互助资金总量少,一旦出现资金问题,对互助社的成长都会产生致命性打击。调研组在董马库乡黄土坪村发现,该村原支书(理事长)一手统管理互助社,架空出纳、会计,利用其他社员名义贷款及私刻章印、私办手续,两次挪用共8万元互助金。这一恶性事件,导致了该村互助社至今未能正常运行,直接影响社员的生产发展。
五、互助资金总量小,供求对比悬殊,规模产业发展难。
互助资金每个村国家投入15万元,社员入股金总额1至2万元左右,没有社会捐助资金,互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7万元。大部分贫困村的主产业多为烤烟、西瓜,经济结构较单一,资金需求的季节性很强。大部分贫困户都有贷款需求,目前有限的互助金总额满足不了所有农户的生产发展需要,导致很多社员无法获得互助社贷款,直接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不利于互助社发展。
由于互助金总额小,贷款最高限额5000元,不能有效支持规模产业的发展;还款时限6-12个月,许多高效益的产业项目收获周期至少要2-3年时间,社员因项目风险和还款压力而减少借款需求。排碧乡岩罗村,烟业发展有较长的历史,形成较稳定的产业规模,农户有一定收入储蓄。该村有一部分社员想把产业做得更大,而5000元的互助金贷款对于他们来说作用不大。
六、互助社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调研组走访的董马库乡黄土坪村,排碧乡岩罗村、十八洞村,三个村的互助社理事会成员大部分都是村干部,虽然责任心比较强,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互助社是农村的一个准金融组织,业务管理方面涉及到相关金融、财务、产业等方面的政策、知识。由社员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都是农民身份,缺少必要的知识储备,因此要实现“自主经营”和“民主管理”的目标还需要一段时间,互助社管理人员的业务还需要培训,需要指导,需要规范。
七、其他问题
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的问题,除以上六个方面,还有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如何 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扶贫互助社发展的作用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