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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21:57: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为全面了解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2009年5月,我们对郧县白浪镇杨沟村、郧西县香口乡孟川村、竹溪县城关镇郭家梁村和龙坝乡砖裕沟村等3县4个乡镇的4个扶贫互助合作社开展了调查。总体印象是:试点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群众踊跃参与、起步规范有序、运行平稳安全、互助合作社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发展。

一、4个扶贫互助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1、社员入社情况。4个村共有农户1328户,其中贫困农户359户。4个村根据全省贫困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分别组建了扶贫互助合作社,共有518户参加了扶贫互助合作社,占农户总数的39%,其中贫困户入社189户,占贫困农户总数的52.65%。

2、资金构成情况。4个扶贫互助资金总额为63.19万元,其中社员认购基准互助资金3.19万元,占互助资金总额的5.1%。社员认购的基准互助资金额度不同,其中,杨沟村、郭家梁村和砖裕沟村每个社员认购基准互助资金100元,孟川村是每个社员认购50元。执行的月占用费率为4.5‰或5‰,年占用费率为5.4%或6%。

3、资金使用情况。三个村累计借款金额为32.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0.8%;累计还款7.8万元,占累计借款总额的24.3%;收取占用费0.44万元。社员借款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增加经济收入。具体项目主要集中在中药材种植、胡桑种植、蔬菜种植、养猪、养羊和养牛等方面。

二、3个试点县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3个县都成立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基本上都是由分管农业的县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县长任组长,扶贫、财政、民政、农业、科技以及项目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组成,充分显示出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试点乡镇和试点村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各级分别选定精干、实干、责任心强、有经济管理实践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了工作专班。各县扶贫办牵头,制订了操作性强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的措施、互助资金构成及使用原则、互助资金监管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给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的任务。

(二)广泛宣传。一是深入学习试点精神。3个县都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村的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08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通知》(国开发办„2008‟37号)、《湖北省贫困村互助资金扩大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鄂政扶发„2008‟50号)和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在贫困地区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宗旨、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是积极开展培训活动。3县都印发了培训资料,对试点村的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广泛宣传试点政策。各试点村先后都召开了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入户宣传、送发宣传资料、调查访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政策、社员的权利与义务、资金的运行管理与风险防范等知识,消除了村民的疑虑,扩大了农户对互助资金政策的知晓面,提高了农户的参与率。

(三)规范运行。一是建章立制。各试点村都起草、讨论和表决通过了本村的《互助合作社章程》、《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互助资金民主监督管理办法》、《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担保管理办法》等系列工作制度,并且印刷张贴,让村民了解互助资金政策、办事程序、借款对象、扶持项目、借款条件和使用要求等,用制度规范扶贫互助合作社的运行。二是防范风险。扶贫办、财政局和试点乡镇签订了《互助资金拨款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义务;试点村开设了专门帐户,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借款农户需要其他社员提供担保,并实行了最高额借款限制,每户借款不得超过3000元或4000元,对互助资金的风险采取了多层次的防范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资金使用中的风险;三是驻村指导。3县扶贫办都派出了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到试点村驻村开展业务;县扶贫办统一印制了文件、工作文本和社员证,亲临试点村农户开展各项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指导扶贫互助合作社的组建、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指导借款业务和确定产业项目,实地掌握了扶贫互助合作社的工作流程和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面临的困难等问题,为深化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四)对象严格。在组织农户入社的环节上,突出了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各试点村都非常重视贫困农户的参与面。所调查的村,对绝对贫困户都采取了优惠政策,让他们直接取得了社员资格,享受到互助资金的扶持政策。3个村共有52户免交了基准互助资金。因此,贫困农户入社的比例较高,超过了50%,而其他农户的入社比例不足30%。

(五)效果明显。因互助资金划拨因素,借款发放工作刚起步,4个村共有83个农户借款。从借款农户的增收数据来看,互助资金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郧县白浪镇杨沟村三组唐功秀借款3500元,种植了2700株木瓜、1200株山葡萄,买了5只羊和5头牛,预计年增收8000元。杨沟村一组李金贵,家有6人,借款1500元,发展袋料香菇8000多袋,正常年份可收入8万元,今年自己说已经赚得纯利润3500元,人平净增加600元。竹溪县城关镇郭家梁村六组郭国辉,年龄近60岁患食道癌,一子刚满20岁,尚未成家,是一个因病返贫的家庭,今年借了2000元,种植了2.5亩大棚蔬菜,增加纯收入7500元,有效地减缓了贫困进程。郧西县香口乡孟川村下半年为28户社员借款8.4万元,重点扶持了山羊养殖项目,社员购买能繁母羊400多头,预计能够增加纯收入15万多元;仅此一项,户平增加纯收入5000多元。

三、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3个县4个村的调查中,普遍反映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存在着四大难点:

一是合作社注册登记难。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的文件要求,扶贫互助合作社在民政局注册登记。除了郧县杨沟村完成注册登记外,其他村都未能注册登记。郧西县民政局在向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扶贫互助合作社不属于社团登记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范畴。因不能注册,扶贫互助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就不能定位,直接影响到《章程》内容、印章启用、银行开户、财务管理方式及程序等系列工作,进而影响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能否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二是规模产业发展难。首先,互助资金注入额度和农户入社的基准互助金总额各村都不超过20万元,不能支持规模产业的发展;其次,借款周期最长不超过1年,许多高效益的种植项目收获周期至少要2-3年时间,社员会因项目风险和还款压力而减少借款需求;三是2-3名社员的担保方式限制了借款面,也影响到产业发展的规模。

三是贫困农户借款难。虽然4个村的贫困户取得了社员资格,但在已借款的农户中,贫困户有借款的很少,主要因素是一般农户不愿给他们提供担保,他们找不到担保人,不能提供完整的借款申请;同时管理层考虑到他们自身的项目建设能力较差,担心项目失败,不能按时还款,审核时也不敢批准他们借款。

四是互助组织自我管理难。扶贫互助合作社本质上是农村的一个准金融组织,按照“民用、民管、民借、民还、循环发展”的原则,服务全体社员、谋求共同发展;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社员互助、有借有还、循环使用、滚动发展”;业务管理上涉及到相关金融政策、财务政策、产业政策等多个层面,由社员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都是农民身份,缺少相应的知识准备,因此要实现“自主经营”和“民主管理”的目标还需要一段时间,还有很多工作要去培训,要去指导,要去示范。

四、几点建议

一是妥善解决好扶贫互助合作社的注册问题。建议省扶贫办、财政厅、省银监会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好扶贫互助合作社的注册问题,并联合发文到试点县。

二是实行竞争奖励政策。建议对经营管理有序、互助资金使用有效果、产业发展有规模、贫困农户增收幅度大的扶贫互助合作社,可增加互助资金的扶持额度,也可安排部分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对社员的借款占用费进行贴息扶持。

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建议加强对各扶贫互助合作社理事主任、监事主任及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建议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商,共同以信息披露和风险指引的方式加强金融业务指导,提高管理层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组织能力。

四是要适当放宽试点条件。建议省扶贫办和财政厅要在借款周期和担保等方面放宽限制条件,同意各试点县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借款周期;对社员不愿为其提供担保而自愿提供抵押的社员,要充许为其借款;与此相应地是需要实现还款方式的多样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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