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酒店全体员工积极性,进行一步拓展客源市场,酒店决定吸收全体员工为兼职营销员,并制定相应奖励办法,现在如下规定:
一、客源组织范围
1、经联系来酒店消费的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2、经常联系来酒店消费的个人消费
3、组织的客源必须预订,并分别有部门经理,总台或收银台人员签字认可。再总经理审批方可
二、奖励办法与标准
1、餐饮奖励方法及标准:
餐饮一次性消费(不含酒水、海鲜、烟)在1000元以上,按营业额2%奖励,由酒店按月兑现,消费费用在一个月内结清,并将款缴到酒店才给予奖励
2.客房奖励方法及标准:
客房一次性销售10个房间,按营业额5%奖励,销售10个以上房间按营业额6%奖励,消费额必须在一个月内结清。
3.如成交低于金卡价则提成不生效。
三、本奖励办法因拟订商议后执行,酒店经理和二级机构人员不享受以上奖励。
全员销售实施方案
根据目前发展形式,以销售部牵头带动各部门参预酒店销售,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全员销售内部激励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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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周内部员工业绩评比表,分函各部门形成一种竞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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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实施相应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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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业绩趋势表,掌握客源群体。(总结客源实力、持久、带来的实质效果等方面) 0
4、根据营销方案进入全年运行。
二、实施兼职销售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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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筛选、审核兼职人员参预营销,辅助营销。(审核客源群体的长久性) 0
2、通过兼职人员更进一步带动全员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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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实施兼职营销奖励方案。
三、内部操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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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兼职销售员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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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店高层及各级管理员作好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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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额确认:按全员销售操作流程进行。
四、客源组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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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联系来酒店消费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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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的客源必须预订,并分别由收银台分管人员签字认可,财务部审核方可。
《全员营销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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