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鼎衡会计师事务所
被收购公司财务方面尽职调查
被审计单位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基本情况方面的资料有无不适用
1、公司设立及后来修改过的合同、章程、协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
3、历次验资报告;
4、涉及公司章程变动、财务制度及重大事项的董事会、
股东会会议纪要
5、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分支机构
6、企业执行的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7、企业涉及的税种、税率、减免税情况及未来税收政策
8、各年度审计报告、税务鉴证报告
二、帐务资料
企业成立以来历年的会计报表、总帐、明细账、全部凭证,
以及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三、详细资料
1、审计截至日现金盘点表(企业编制、审计人员监盘)
2、银行的开户情况及审计截至日的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
3、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表、大额款项函证,
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
4、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的帐龄分析表(三年以上的原因)、
大额款询证函
5、大额资产的产权证明:房屋、车辆、无形资产等
6、企业对外投资情况:投资合同、审计期间被投资企业的报表
7、企业有无贷款及对外担保情况:贷款证有无登记、贷款合同
及还款情况
8.提供公司的产品、技术、采购、生产、销售、客户等详细情况:
1)新产品和在研制、设计产品的可行性分析;
2)研发经费、预算,研发人员奖励办法。
3)重大采购、生产、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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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委托加工商、经销商、客户(前十大) 的交易、实力、损益、经营等情况;如果企业规模较小,提供所有 交易资料;
5)存货具体情况、采购具体途径、入关渠道、零器件成本、生产成本 (生产环节中各项成本)和销售成本。
6)原材料采购程序及付款方式,采购合同;
7)客户订货、交货、退货处理程序,销售合同(回款条件、
回扣条件和合法性);
8)营销方面,包括销售人员的素质、考核、激励等,销售渠道、销售方式、销售网络、销售战略、特别的促销措施等。
9)所有关联交易情况。
9.重大合同:
1)重大采购、生产、销售合同(如单笔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
2)固定资产购买/转让合同(如单笔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
3)土地、房屋相关的购买、租赁协议;
4)所有贷款、融资租赁、借出款项、担保等合同;
5)所有合资、联营、合伙或收入、利润分成协议(含口头约定的协议);
6)目前达成的所有意向,即将签署的重大合同;
7)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转让协议;
8)与管理层、中层干部和主要技术骨干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及其他特殊 雇用合同;
9)保险合同。
10.所有关联交易
指公司与股东(包括股东之关联方)/附属公司/其他关联公司/董事/管理层 之间进行的交易清单。包括:
1)书面协议,是否得到董事会批准,未来预计;
2)如无书面协议,请将该等交易(包括交易方、内容、价格及其他安排) 写成书面文件,经交易各方签字确认。
11、企业职工人数及工资单以及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12、各年度各税种的缴纳情况
13、各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股东会的决议以及实际分配情况
四、其他委托方关注的特殊问题需提供的线索
提供资料方签字:接收资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