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第九中学升旗仪式规范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学校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是对全校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我校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广大师生爱国、爱校的精神,根据《国旗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升旗仪式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现场管理、
1.我校每周一晨会时间举行全校升国旗仪式。班主任应于升旗仪式前五分钟组织好本班学生在指定地点完成列队工作并清点人数。全体师生都要整队集合参加升旗仪式,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缺席。
2.升旗仪式包括出旗、升国旗、奏国歌、唱国歌、国旗下讲话、总结等程序。
3.举行奏国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向国旗行注目礼,自觉肃立,精神饱满,不左顾右盼,不交头接耳,手上不拿东西,肩上不挂包。
4.唱国歌时,要求声音洪亮,不得跑调、错词,精神饱满。 5.德育处将组织学生会检查并进行量化考核。
二、每次升旗由四人负责,并按《国旗法》规定执行。旗手、护旗要由品学兼优的同学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胜任升降任务。
三、国旗升起后,由学校领导或教师、学生代表作国旗下讲话,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升旗仪式结束后师生有秩序退场;在春秋等适宜季节,师生应着校服参加升旗仪式。
四、除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外,一般每天早自习前升旗,下午放学前降旗。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五、学校在国庆节、劳动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都要升挂国旗,学校的重大活动也要升挂国旗,但不举行集体升旗仪式。
六、规定的升旗仪式时间,若因天气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时,经领导批准方可不进行。
七、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做到尊重和爱护国旗,对升国旗仪式态度不端正者,对损坏国旗及设施者,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德育处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