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员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维持正常的上班秩序,提高会馆的销售业绩,特拟定本制度。
1、上班必须签到,漏签按5元/次扣罚。
2、员工上班由本人亲自签到,代人签到或委托他人签到者一律按照20元/次进行扣罚,两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3、员工上班应提前5分钟签到,迟到10分钟内扣罚2元,迟到10分钟以上(含)扣罚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含)扣罚20元。
4、早退10分钟内扣罚5元,早退10分钟以上(含)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则扣罚当天基本工资。
5、签到本应保持整洁,放置整齐,严禁涂改或故意脏污。
6、员工上班时间因事外出,必须征求主管同意并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开,因私外出则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同旷工。
7、旷工扣罚标准:底薪÷当月天数×1.5×旷工天数。
事假、病假扣薪标准:底薪÷当月天数×请假天数。
8、前台的上班时间为早上9:00,下班时间以当天最后一节课下课会员走完为标准。
9、会籍顾问实行早、班制,早班上班时间段为9:00—16:00,晚班上班时间段为15:00—21:00。
10、如遇特殊情况以馆长通知为准。
《瑜伽馆员工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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