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考选
规划、招商业务骨干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开发区面向社会考选规划、招商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和数量
烟台开发区规划分局考选2名左右城市规划岗位业务骨干,投资促进局考选4名左右招商岗位业务骨干。
二、考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体检标准;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考选;
6、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
三、岗位要求
(一)城市规划岗位
1、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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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5年以上城市规划工作经验;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商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具有5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
3、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谈判公关能力;
5、能适应经常在外出差需要。
四、考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考选资格,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烟台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考选活动。
1、网上报名。2011年7月20日—7月22日报考人员登录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http://hr.yeda.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实事求是地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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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由审核机关进行初审,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22日16时前向指定监督电话反映,否则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22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信息24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务于2011年7月21日—7月23日24时前登录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27日-7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选人数5倍的岗位,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计分方法。笔试实行百分制。城市规划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城市规划专业知识;招商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招商方面的有关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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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1年7月31日9:00-11:30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
(三)履历业绩评价
2011年7月23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根据考选岗位,下载填写、打印《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根据履历业绩评价标准,对照报考人员填写的《履历业绩登记表》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履历业绩评价,实行量化计分。按笔试、履历业绩评价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考选数量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每人于面试当天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011年7月24日上午8:30—下午5:30,报考人员需带如下材料到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天山路业达工业园1号厂房内,乘坐22路、28路公交车到泰盛公司站点下)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认定:
1、《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和缴费单据。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城市规划岗位人员提供);县级及以上业务奖励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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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原件及复印件(城市规划岗位为市级及以上)。
3、工作年限、从业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此类材料由报考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提供)。
4、其他可以证明履历业绩的原始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有关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应按前述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版式为A4纸大小。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履历业绩审核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履历业绩审核,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选资格。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不同岗位性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按笔试和履历业绩评价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考选数量1:1.5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的,依次以履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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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考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示,公示期7天。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考选资格。
2、考察。根据拟考选岗位需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验证和复核《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有关信息。
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视情况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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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具有行政级别的,按原级别安排相应职务;对特别优秀且符合上一职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享受上一职级的经济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参加考选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的,责任自负。整个考选过程信息均通过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发布,请及时上网查询。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0535—6396661(烟台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投诉电话:
0535—6396777(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附件:
1、2011年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履历业绩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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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考选业务骨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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