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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管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4: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苇湖梁街道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勤的管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出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勤、请假、领导干部带班、监督、奖惩等。

第三条出勤管理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街道出勤管理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二章考勤

第四条考勤记录分为出勤、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护理假等。

第五条专职考勤人员将每月考勤统计登记核准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在当月2日前报财务室核发工资。

第六条考勤实行点名制,点名时间为:早晨以班车到达时间为准, 中午13:30、15:30,下午18:30。实行错时工作的依照错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勤。

无故未参加点名视作旷工处理。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公事外出应先参加点名后再去办事。需直接开会者,于前一天由本人向科室、社区负责人说明原因,机 1

关工作人员需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在点名册上注明办事地点及原因后方可算为出勤。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街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不准私自换班,不得玩忽职守。不在岗或在岗不尽责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学习日、开会或其它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十条超过批准病、事假期限,而未有正当理由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考勤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严格执行,并在次月5日前张榜公布考勤情况。

第三章请假

第十二条实行各科室、社区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社区人员的请销假制度。

各科室负责人在点名前将本科室人员请销假情况报党政办公室,若有弄虚作假者扣发相关负责人的月津贴补贴,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请假实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严禁电话请假。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上班前1小时前向科室、社区负责人电话请假,凡上班前1小时之内请假一律不予准假。电话请假结束后,上班当天必须持书面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如未按程序请销假者或未将假条当天交给考勤人员的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四条因事请假者必须说明事由,半天以内的由各科室、社区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将请假人所担负的工作安排妥当后,由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因病请假者,一天以内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建议条(急诊除外)向各科室、社区负责人申请,并及时报送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特殊情况除外);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由医院开出证明,经批准后,按工伤假对待。

工作人员病休在本人应休干部假期内的可视为年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的应出示合同医疗单位诊断书,按病假处理。

第十六条享受探亲假者,须提前征得科室、社区负责人同意,写出书面报告,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业务工作交接事宜。

探亲假期:未婚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一年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工作需要或职工自愿,可以两年一次,假期四十五天。已婚人员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三十天;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二十天。其假期应与双休日、节假日连续计算。

第十七条享受年休假者,须征得本科室、社区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由街道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年休假的具体时间,应由本科室、社区负责人视工作情况并考虑休假者的要求而定。

年休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计入年休假期。

年休假可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不休的也可冲销当年病事假,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十八条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晚婚假23天,包括节假日;丧假3天;产假120天;女方休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超过按事假对待。上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男扎休息7天,女扎休息21天,产后女扎按产假另加14天;人工流产:怀孕不满3个月的休息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休息15天至30天,4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怀孕期间在上班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出勤。哺乳期(一年之内)每天安排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十九条领导干部外出实行报告备案和请销假制度。

办事处领导、党工委成员一律向党工委书记请假。

第四章领导带班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联络制度。节假日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同志带班。机关干部要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类事务;

2、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报告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

3、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

4、保证机关通讯畅通。

第五章监督

第二十二条成立机关出勤管理监督组,组长:霍宏,副组长:胡达拜尔、阿不都热苏力,成员:董军、刘乾坤、张伟、李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街道工作人员的请假必须当天公布,每月在街道公示栏内公示,并且在街道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便于监督和体现公正性。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四条出勤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出满勤,上满岗,坚守岗位,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同志给予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如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的,罚款元;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半天旷工处理。

(二)早退。下班未参加点名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次通报批评并处以元罚款;早退2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元罚款;累积超过3次报请水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旷工。凡出现旷工者扣发当月的工资、出勤奖,同时旷工半天,扣发一个月目标管理奖;旷工1天者,扣发3个月目标管理奖;旷工1.5天者,扣发半年目标管理奖;旷工2天者,扣发8个月目标管理奖;旷工2.5天者,扣发全年目标管理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连续旷工超过15天的自动打报告离职,停发工资、出勤奖及目标管理奖。

(四)病假。病假1天扣发15元出勤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天扣发全月出勤奖。病假1天者按半天计算减发目标管理奖;全年累计30天以上者,减发1个月目标管理奖;累计40天

以上者,减发2个月目标管理奖;累计50天以上者,减发半年目标管理奖;累计60天以上者,扣发全年目标管理奖。

(五)事假。事假1天扣发15元出勤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天扣发全月出勤奖。累计5天以上,减发1个月目标管理奖;累计15天以上,减发2个月目标管理奖;累计25天以上减发半年目标管理奖;累计30天扣发全年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六条按旷工处理的人员,除旷工期间停发本人按规定不应领取的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外,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如情节严重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以实际天数计算扣发当月出勤奖,如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0天,扣发全月出勤奖,但不影响目标管理奖及年度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苇湖梁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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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员工出勤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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