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晋升一级教师条件
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一级教师。
一、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授权有关学术团体组织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单项奖2次。
二、作为前2名,获得省教育厅基础教学教研优秀成果奖1次。
三、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名次或第
一、二等奖,或获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市级比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2人次。
四、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五、获得省直厅(局)或市(州)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委、县政府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破格晋升一级教师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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