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为违法建设供电供水的申请
县政府:
我县违法违规建设猖獗,屡禁不止,虽然我局执法大队依法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是部分建设单位(个人)采取游击战术,执法人员在场就停工,执法人员离开就开工。这种情况下,造成了执法不严肃,信访不断。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电业局对面工地。为了信访稳定,彻底解决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召文[2011]32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局请求对违法建设予以停止供电供水,请县政府予以协调相关单位配合。
特此申请
南召县规划局年月日
《停止供电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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